新中国的审计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凤鸣,南京审计学院。

原文出处:
南京审计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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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新中国成立后到70年代,由于我国实行财审合一的经济管理制度,没有专职的审计人才需求,因此也就没有专门的审计教育。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经济复兴和改革的深化,恢复高考制度后的会计类专业开始设置“审计学”课程,人们久违的“审计”一词,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国内就逐渐流行起来,以至于出现了21世纪初的“审计风暴”之说。在高校中设置审计学课程应早于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恢复,但专职的审计教育却始于1983年我国政府审计机构设立之后。为了适应新生审计事业对审计人才的急需,当时的审计、财政等主管部门和高等财经类院校大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审计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各类普及审计基本知识的培训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接着,一些有条件的院校开始增设审计学本科和专科专业,一些老牌大学还在会计学、管理学中增设审计硕士、博士研究生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后不久,即从国外引进教材和专家,委托有关高校长期培训我国政府审计人员;并委托南开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等增设审计学专业,同时也委托有关高校培养审计学硕士研究生。各地方审计机关也在千方百计寻求审计人员培养途径。通过安徽省审计厅的积极努力,早在1985年就成立了安徽审计学校,专门培养中等审计人才。1987年,国家审计署与南京市政府共建了中国唯一、也是世界唯一的一所高等审计院校——南京审计学院。从此我国才有了专门培养高级审计人才的基地。南京审计学院在直属于审计署领导后,1992年在北京怀柔进行了专升本论证。

      国家审计署人教司及审计培训中心共同管理审计学历教育,除了对南京审计学院进行全面管理外,对受托承办审计学专业的有关院校,只是在审计教育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而对于其他有审计学历教育的学校,则没有任何约束力,他们只听从其主管部门的领导,或参照执行一些审计署的规定。如财政部和商业部所属院校,他们只听从财政部和商业部的领导,审计署的有关规定他们可以参照执行。审计署在管理审计学历教育期间,编制和发布了审计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文件,成立了全国性的一些组织,如全国审计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多次举行了教学与学术研讨会,统编了大量的审计学历教育教材和继续教育教材,为中国审计学历教育开了个好头,而且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凡是接受审计署领导和指导的院校,其审计学专业课程设置都比较规范,而且均采用了审计署统编的教材。而其他院校多数采取“会计课程+社会审计”的培养模式,不仅仅与传统的会计学专业无明显区别,更重要的是没有深入研究审计人才所需的知识结构,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审计学专业培养的人才应适合多种审计主体的需要,而不仅仅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需要。所以至今我国的审计教育,依然是“跛腿”教育。除了南京审计学院以培养国家审计人员以外,其余没有一所学校能兼顾到对国家审计人才的培养,基本上都是以培养社会审计人才为主要目标;除了南京审计学院兼顾到对内部审计人才的培养,全国1000多所高等院校没有一所从事这一方面的人才培养。

      1998年应该是中国审计学历教育的灾难年,在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专业调整目录里,审计学专业消失了,全国几十所院校已办的审计学专业意味着消失或并入会计学专业,同时也意味着南京审计学院即将消亡,审计学专业都不复存在了,哪还有存在审计学院的必要。通过国家审计署与国家教育部的协调,在怀柔组织了一场专家论证会,最后结果是:只有南京审计学院保留审计学专业,但不是目录内专业,可以继续招生,所以1999年以后,全国唯有南京审计学院能招审计学专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也随着国家教育部对高校管理理念的更新,21世纪初放宽了对高校专业的设置,审计学历教育又获得了新生,很多财经院校迅速恢复和新建了审计学专业,如天津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山东财政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20多所院校,遍布华北、华东、西北和中南地区,仅华东地区就有8所院校开设了审计学专业,而山东省就有3所院校开设了审计学专业。这说明了专职的审计学历教育逆不可转,尽管一些教育部门的管理者和一些所谓的专家,认为审计人才培养没有单独设立的必要,但中国经济迅速崛起的需求和中国审计事业发展壮大的需求,是不以少数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不会顾及到对某些“王国”利益的侵犯。

      新中国审计后续教育主要分为两块管理,注册会计师教育主要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国家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主要由审计署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各地方协会全面组织和管理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和后续教育工作。我国自1991年起就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制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目前考试课程主要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法和税法等5门科目。为了和国际接轨,从20世纪末期起,我国一些高等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英国注册会计师(ACCA)的教育和资格考试工作,少数学校也开展了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等国的社会审计教育和资格考试工作。按照中注协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原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不断接受后续教育,以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由中注协及地方协会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职业规范、与职业相关的其他法规、执业所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后续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参加中注协和地方协会组织举办和认可的各种培训活动、参加中注协认可的大专院校的课程进修、参加中注协组织和认可的相关专题讨论,此外后续教育还可以采取中注协认可的其他形式,如参加各个事务所自行组织的专题研讨与培训、公开出版著作和发表专业论文、承担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个人专业学习与实务研究等。后续教育时间按学时数计算,目前规定每个注册会计师每年不得少于接受40学时的后续教育,注册会计师未能提供有效记录或无故未达到职业后续教育要求的,考核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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