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200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的31项办税业务将被取消或合并。根据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清理简并的范围涉及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证明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申报征收、纳税担保申请、税务行政救济等多个办税事项,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审批、下岗再就业企业税务资格认定等31项办税业务被取消或合并,变更税务登记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等数百份报税资料被取消。通过清理简并,目前国税保留的办税业务共有218项,主表248张,份数435份,附列资料67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