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市审计局结合行业特点,在全市审计系统推行“三三管理法”,即:“三定”原则、“三级”复核、“三全”监督。“三三管理法”是审计管理机制上的有效探索与创新,从源头上编织了一张廉洁从审的“防火墙”,有力地推进了政风行风建设,有效地树立了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严格落实“三定”原则,合理确定审计项目 一是定计划,切实把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纳入审计要点。在审计项目选择上,始终坚持审计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资金量大、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多的部门,以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资金等,年年列入审计清单,尤其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再就业基金等成为每年必审的重点。2006年,我局安排审计项目111个,其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40多个,占37%。2007年安排审计项目107个,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项目45%,其中部分项目还将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二是定方案,切实制定好审计“路线图”。在每个项目实施前,我局总要拿出相当一部分时间进行审前调查,熟悉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及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等,了解其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会计政策选用等,下载与审计相关的业务和财务电子数据,收集相关的审计法规文件,对所掌握的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运用AO等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明确审计重点和思路,使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中有的放矢,少走弯路。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编制出重点明确、内容细化、有详细审计步骤和方法、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2006年在对某局长离任审计时,审计人员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充分掌握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在制定审计方案时,把该单位的内控制度、收支和基建作为审计的重点,一举查出违规线索49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后,有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定人员,切实保证精兵强将“挑大梁”。在确定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时,我局采取合理编组、强强联合、新老搭配等方式组成审计小组,审计组长则由处领导或骨干担任。遇有重大审计项目,则打破处室之间的界限,充分整合审计人力资源,使人员配置最优化。为创新审计组织形式,我局于2006年制定了《重大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管理办法》,对重大审计项目的主审实行在全局范围内挑选。 严格实施“三级”复核,不断提升审计质量 第一级:审计组长复核。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首先要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复核把关,重点审查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重要的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审计证据是否充分、结论是否恰当、审计公文是否规范等。通过审计组组长的把关,保证了审计过程严格按审计实施方案操作,保证了在把握总体的基础上重要审计事项都能实施到位。 第二级:业务审计处长复核。审计组长复核后,审计组所在的业务审计处召开由处长和审计组成员参加的处务会,重点审查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定性、处理是否恰当,是否针对揭示的问题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内控制度等。如遇重大审计事项或难以确定的事项则提交局业务会讨论确定。通过审计组所在部门的把关,保证了审计内容查深、查透,审计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第三级:局机关法制处复核。所有审计项目在形成正式审计报告之前必须经局法制处复核,重点审查审计程序是否合规,审计定性、处理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通过法制部门的把关,保证了审计行为规范,促进了依法行政,防范了审计风险。 通过这种“三级”复核办法和机制,做到层层复核,守土有责,确保了每个审计项目都经得起检验,每个审计处理处罚事项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确认。审计局建局24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严格实行“三全”监督,致力规范审计行为 一是全员监督。局党组提出“监督无禁区、查处无障碍”的承诺,把对自身的监督疏理成四大类,各有监督的侧重点,确保了全员全覆盖监督。对领导层尤其是一把手重点加强重大决策监督。将赋有监督责任和接受监督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确定为10种和6种,明确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专司监督,并协调整合机关纪委和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规定》、《政府采购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业务审计人员重点加强依法、廉洁从审监督。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一切经济往来,是确保公正审计、廉洁审计的底线。多年来,审务经费自理已成惯例,吃饭付饭钱,用车付油钱,无一例外。每年向被审计单位交纳因路途远使用被审计单位的车辆以及在被审计单位用工作餐的费用近10万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将考评结果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使审计人员落实廉洁从审要求成为自觉行动。对综合部门管人、管钱、管物人员重点加强按章履职监督。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办理,均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监察制”,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并参与调查论证、酝酿讨论,及早进入情况、同步跟踪监督。2000年以来,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牵头组织,本局行政事业审计处每年对局机关财务进行一次审计,坚持对别的部门怎么审对自己也怎么审,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问题不瞒、建议不少,审计后形成规范的审计报告向局党组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