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本、个人与公意

——五四时期关于政治正当性的讨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许纪霖,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从《甲寅》到《新青年》,五四思想家的思考重心逐渐从权力的制度性安排转移到政治背后的核心价值和伦理精神,由此提出了重建个人的命题。但个人之间如何形成政治共同体,五四思想家一改清末民初的“公理”观念,转向了以“公意”为核心的研究。从陈独秀到高一涵再到李大钊,“公意”逐步摆脱超越的、实质性的“公理”的规约,以良知论为基础,走向人民意志的自由选择。当各种意识形态所操控的“民意”冒充“公意”成为政治正当性基础的时候,便加剧了政治的动荡和无序。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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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8)01—0053—10

      政治正当性是现代性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政治正当性(political legitimacy)是一国之本和国家的最高统治原则,是政治共同体和政治权威所赖以建立的认同基础,也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共同认可的信念和规范。

      那么,政治正当性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是宗教、道德还是理性?其背后的理据又是什么?本文作为一项思想史的研究,将集中在近代中国政治正当性的讨论,重点研究民国初年议会民主制实践失败之后,五四启蒙思想家如何重建政治精神,公理如何逐渐转化为公意,而公意最后又如何蜕变为民意,从而加剧了政治正当性危机的。

      一 国本问题的提出

      晚清的思想界对政治正当性的讨论,主要纠缠于以人民主权为核心(权力的认可性)还是以国家富强为目标(统治的效益性),较少考虑到政治共同体的核心价值和精神(秩序的规范性)究竟是什么?其中的原因恐怕与旧的王权制度依然存在、新的政治共同体尚未建立、政治秩序的规范性原则暂时还没有成为突出的问题有关。1911年中华民国建立以后,中国建立了史所未有的共和秩序,但这一秩序又是以政治混乱和重建军事强权为代价,这使得原先被遮蔽的秩序规范性问题变得凸出。五四新文化运动之所以发生,直接渊源于民初知识分子普遍地对政治的失望。这一失望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袁世凯的强人政治以及随之而起的北洋军阀统治的不满,更重要的是另一个方面,即对民初曾经实践过的议会民主制的变质和腐败的失望。无论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在中国统统都归于失败,于是无论是陈独秀为代表的新青年启蒙知识分子,还是梁启超为领袖的研究系知识分子,都放弃了政治上的努力,重新在文化上为共和政治秩序寻找新的伦理精神和价值规范。

      诚如周锡瑞(Joseph W.Esherick)所说:“辛亥革命有两张面孔:一张是进步的、民主的、共和主孔;在某种程度上,掩盖着另一张‘封建主义’的面孔。”①辛亥之后,原先为王权专制所压抑的地方封建势力借民权而崛起,地方绅士权力大大扩张,民初的党争和军阀冲突成为私人、家族和地方利益之争,始终没有发展出统一的宪政制度和与共和制度相适应的公共文化。在民国初年,在一个制度大动荡、大变革的年代,几乎所有的争论,无论是国权与民权之争,还是总统制与内阁制、中央集权制与联邦制的冲突,都是围绕着权力的分配而展开,卷入政治利益冲突的各家各派,却忽略了一个新的政治共同体的最核心的问题:政治正当性的规范性基础是什么?制宪问题虽然也是争论和冲突的焦点问题之一,但焦点却仍然集中在由谁制宪、中央和地方权力如何安排这些权力层面的问题,至于政治秩序的规范性基础、政治共同体的核心原则究竟是什么,却乏人问津。民初的政治出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新的共和制度出现了,却缺乏制度所赖以存在的宪政;表面的宪法也有了,却无法转换为行之有效的宪政实践。也就是说,共和制度的背后缺乏制度实践所必需的公共文化,缺乏共和制度之魂——共和精神。

      当年思想界最敏感的人物杜亚泉已经注意到,民国成立以后,最令人忧虑的是人心之迷乱。迷乱表现之一,乃是国是不存也。所谓国是,“即全国之人,皆以为是者之谓”,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核心价值。作为核心价值的“国是”,“乃经无数先民之经营缔造而成,此实先民精神上之产物,为吾国文化之结晶体”,清议也好,舆论也好,皆本于“国是”,“虽有智者,不能以为非也,虽有强者,不敢以为非也”。然而,杜亚泉沉痛地说:“然至于今日,理不一理,即心不一心,”人心中共同认可的“国是”已经荡然无存,种种庞杂的思想互相冲突,互相抵消。②“国是”不存,强权当道,遂造成民国政治的混乱。

      大约从1914年起,章士钊主办的《甲寅》杂志首领风气,开始讨论“国本”(或“政本”)问题。所谓“国本”,即国家赖以存在之本,即政治共同体最共同的原则、义理和规范。“国本”讨论的开拓,改变了清末民初只是从权力的来源或统治的效益论证政治的正当性,转而正本清源,从政治共同体的核心价值和基本规范入手,重新建立国家政治的正当性基础。在《甲寅》杂志诸篇讨论“国本”(或“政本”)的文章中,论述最清晰、分量最重的,要数张东荪的《制治根本论》。他首先检讨了民初议会民主制度的失败原因,指出“吾国政治上变化虽多,皆属表面,察其根本,按其精神,固仍为清之政治,未尝稍变。”③中国的传统政治思想,皆是从道德本体论而来,张东荪以及后来的陈独秀等五四启蒙思想家从这一思想传统而来,相信精神决定政治,民主政治的失败,要从政治背后的文化和伦理源头寻找根源。这就是所谓“国本”问题的来由。

      张东荪在文章中继续说:政治制度千变万化,但理一万殊,万殊的制度背后有统一的道,国家的安生立命即在此,文化的基础也在此。那么,作为现代共和制度背后的“道”究竟是什么呢?张东荪明确指出:“政治之精神,惟在使国民自由发展。”国民之自由发展,从消极方面言之,乃是严格划分国家与国民的界限,国家不得侵犯国民之基本自由;从积极方面来说,国民利用自己的权利,积极监督政府。④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民初思想界风气的明显变化:晚清所弥漫的是国民/国家一体化的国家主义,而到了五四前夕,由于知识分子普遍对国家失望,开始划清国民与国家的界限,防止国家权力对社会和国民的过度干预。政治共同体背后的自由精神第一次被明确地提出来了。

      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甲寅》为核心的一部分思想家的国家观从原来流行的国家有机体论转向了国家工具论。章士钊指出:“中国之大患在不识国家为何物,以为国家神圣,理不可渎。”⑤他说,“国家者,乃自由人民为公益而结为一体,以享其自有而布公道于他人”。⑥同样在《甲寅》杂志上,陈独秀在那篇引起广泛争论的文章《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中,也明确说:“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⑦虽然在《甲寅》杂志和继起的《新青年》杂志之中,章士钊、陈独秀、高一涵等人为了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重要性,其国家观转向了功利主义的国家工具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五四思想界从此国家有机体论销声匿迹。在五四时期,虽然国家主义潮头有所回落,个人意识空前高涨,即便如此,五四时期的个人也不是原子式的抽象的权利个人,而是在各种“大我”意义中的“小我”,是在人类、社会脉络中的自我,个人与社会具有高度互动性,这也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所信奉的社会有机体论所致。社会有机体论与国家有机体论只是一步之遥,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到了1930年代以后,国家有机体论借助“新式独裁论”会再度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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