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的省政府合署办公问题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绪武/奚先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林绪武,武警合肥指挥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奚先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讲师。

原文出处:
南开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20世纪30年代初,南京国民政府因应省制改革之需要,实行省政府合署办公的行政制度改革,先是在五省试行,然后逐渐推广到多数省份,达到了经费节省、人员减少、责任明确、政令统一和行政效率提高的效果。但是省政府合署办公问题不可能扭转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制度局限。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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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67(2007)06—0123—06

      20世纪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的省制改革呼声不断,“但欲改定全国一致均可通行之省制,恐一时尚不易办到”[1](p.180)。南京国民政府一方面探求省制改革的具体办法,一方面适应形势需要,对省政府组织办事制度进行改革,实行省政府合署办公,以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政府的意志统一和权力集中。本文试分析南京国民政府的省政府合署办公制度的缘起、运行情况及实际效果等。

      一、省政府合署办公的缘起

      南京国民政府实行省政府合署办公,主要是缘于改革省制问题。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省政府组织法》,省政府实行的是委员制。但委员制不断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1933年2月,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石瑛等七委员,鉴于省政府委员制责任不明、运用不灵,向大会提出“取消省府委员制,改为省长制以利行政”一案,会议原则通过并决定提交政治会议研究。《大公报》的一篇社评明确指出:“委员制度,决不适于生存,必须有所统率,明定权责”[2]。蒋介石认为,“现行省府委员制流弊迭见,拟改省长制”[3]。足见,改革省府委员制的呼声非常强烈。

      蒋介石在强调刷新政治、改革省制时,认为省制有三点弊端需要改进:第一,就现制本身来看,为头重脚轻、基础不固。论组织省庞大而县缩小,论经费则省极巨而县极微,治官的机关太多而治民的机关太少,伴食高官的人员太多而深入民间的人员太少,政令均成具文,这是最大症结所在。因此,需要缩小省府编制,扩大县府组织。第二,从横向来看,各厅、处骈肩而立,各成系统,各固范围,各私财用,涉及到两个厅以上的事务,往往迁延不决,权则相争,过则互诿。故“欲革除今日省政之弊,惟有打破各厅、处并立之分割局面,而并为整个一体之省政府”。第三,从纵向观察,省政府与各厅、处,县府与各局、科,均截然形成两级,中央的部、会把省府的厅、处作为直属机关,省政府的厅、处也把县府的局、科当作直属机关,彼此直接行文,导致省府与县府间存在层层节制的流弊,因此,必须使整个省府对中央院、部负绝对责任,整个县府对省府负绝对责任。但中国省区广大,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均有差异,若“以一种通行之政制,强令同时实施,亦恐削足就履,扞格难行”[4](pp.357~359)。因此,蒋介石经张群建议后决定先实行省政府的合署办公制度以改革省制。

      1933年9月,蒋介石征询湖北省政府主席张群对省政府组织的意见,10月,张群致电蒋介石:

      省府各厅处,似可于现制之下,先行合署办公,一切文书,皆以省政府名义行之,各厅处主管事项,由各厅处长副署。则各厅处上对主管部省政府,下逮各县及各厅处,相互间往来层转文件悉皆省去,准此推之,人员经费,自可节省其半。省府所属,除保安处经费,系按军事机关编制,应另议外,综计省府及四厅经,临各费,全数共百十一万九千余元,若能节省半数,适当县政经费二分之一,即有出入,其差数当亦不远。此制果行,上之省府有意志统一之效,下之各县无政令纷繁之苦;廉陛既撤,情感易通,又不仅于节省经费而已。[5]

      张群提出了以省府合署办公解决省制的对策,分析了如何实行合署办公及合署办公的好处。因此,张群是南京国民政府实行省政府合署办公的最初提出者。接获张群的电报,蒋介石认为“合署办公,当能加以相当之矫正,自不容疑”。但对于实行合署办公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复电张群:

      亟应预为考虑者,例如省会中是否有能容纳省府及各厅处于一堂之公署,尤为先决条件,如其无之,亦只能集合各厅处之主管人员,日诣省府承值,或一切文件,悉由省府总收总发而已。由前言之,省府与各厅处问,依然各地办公,其散漫无约、混淆不清,正类今日军委会与军参训监各部院之关系,殊无足称。由后言之,集各厅处之文件,悉由省统收、分办之后,概须主席核行,厅长副署,一人之精力时间有限,能否肆应裕如,亦属疑问。如认真钩稽,将多所积压,反有欲速不达之叹。倘草草了事,随同划诺,则行政监督之作用全失。凡厅处所为命令处分之不当者,主席均不能再行中止或撤销之,无法以济其穷。且一省政务,较之中央一部更为繁杂,向例部中之司署,如所属机关较多者,为便利事务之指挥起见,须得发布署令,不必事事请示于部而后行,则各省之厅令,恐亦不能完全废止,即四厅之中,民财与教建之情形亦各有不同,意此诸端,均宜妥为规划,详加厘定。[3]

      同时,蒋介石把张群的建议和自己对合署办公的一些看法,又分别电豫、皖、浙、苏、赣等省政府,征询对省制改革的意见,希望共同研究。皖省主席呈复指出:合署办公在精神不在形势,民国以来,合署办公及分厅办公,均已实行,结果利弊互见,皆因有合署之形势而无统一行政之精神。浙省主席呈复:“合署办公集结各厅于一整个省府之内,则在任何制度之下,均能收统一简捷实效,本省刻正计划进行”[6]。但河南省政府主席刘峙却反对合署办公[7]。张群提出的合署办公的主张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1933年10月14日,《大公报》发表《省政改制问题》的社评,对合署办公“完全赞同张氏提议”。合署办公一时成为舆论宣传的热点话题之一,《大公报》多次发表社评和文章,评论和报道省制改革和合署办公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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