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第一次普选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评析(1953—1954)

——以北京市为个案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继平,人民出版社政治编辑室。北京 100706

原文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内容提要:

1953年至1954年北京市开展了首次基层民主普选运动。积极分子作为一种政治角色,既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的重要力量,亦是党的政治录用系统中的预备人员。普选期间,中国共产党充分发动积极分子参加普选,他们在普选的各个阶段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在政府与选民大众之间起了中介桥梁作用,在民主建政运动中功不可没。同时,积极分子犹如一把双刃剑,一些积极分子在进行普选动员和组织时,给选举工作带来了现实的挑战。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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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8(2007)05-0035-08

      积极分子很少被纳入到学术研究的视野中来,无论是中共党史学科,还是其他学科,对此都很少涉猎和关注。本文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基层民主普选这个典型案例,对积极分子进行全景式的描述和分析,探究其与执政党、政府以及民众之间的政治互动关系,得出合乎事实的结论,以期抛砖引玉。

      一、积极分子

      以往,积极分子很少被纳入到学术研究视野,无论是中共党史学科,还是其他学科。而积极分子又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政治角色,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北京市基层普选中的积极分子就是一个与普选有着重要关联、研究起来饶有价值和意义的政治角色。

      积极分子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的积极分子指在某件事情上比较积极负责的人;狭义上的积极分子政治色彩较浓,与政权联系紧密。美国政治学者汤森和沃马克将其定义为:“不占有专职政治职位,但对公共事务具有特殊兴趣、积极性或责任的普通公民。”①普选中的积极分子属于后一种,具有政治特性。关于积极分子,原北京市西单区委书记杜若指出:“所谓积极分子就是中国共产党所依靠的一些觉悟高、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普通群众。”②

      普选中,积极分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按地域划分,有城区积极分子和郊区积极分子等;按工作性质,可分为选民积极分子和非选民积极分子等;按阶层来划分,有街道积极分子,工人积极分子,店员积极分子,农民积极分子等;按性别或年龄划分,有妇女积极分子,少年积极分子,老年积极分子等。北京市普选中,城区普选占主要部分,服务普选的街道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在各类积极分子中占居多数,其政治行为异常引起关注。

      积极分子一般为新政权下的地方精英,通常以治安保卫委员、妇女委员、卫生委员、宣传队长及抗美援朝会主任等身份居多。从性别上看,妇女居多。积极分子中,不乏旧政权下的精英,甚至还有隐藏的少数反动分子等。他们参加运动的动机各不相同:有的怀着对新政权的憧憬和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愿望参加普选;有的积极上进、希望通过良好表现,被吸纳到新政权体系,成为政权人员;有的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混进政权。

      大规模的政治动员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参加。建国初期,国家政权人员极其有限,积极分子就是中国共产党开展运动时予以考虑的一支重要动员和组织力量。汤森和沃马克指出:“(中国)地方党组织经常密切注视它们管辖范围内的积极分子,用这一名称来称呼他们,在开展政治运动和录用新人时便想到他们。”③鉴于这次普选运动分为典型试验、重点试验、全面展开三个大的阶段,笔者按照历史发展的纵向次序对积极分子展开描述和分析。

      普选前,北京市委对于积极分子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市委精神,城郊各区制定了训练和使用积极分子的相关政策和规定。1953年11月24日,崇文区选委会办公室制定《训练工人和市民积极分子的计划》,《计划》指出:“在工人中选派一千五百名参加学习,由区工会负责在我区工会系统中审查提出一千三百人,另外,从市属大工厂(电车公司,铁路局、人民机器厂、汽车修配厂等)由办公室秘书组掌握通过各该厂党组织提出二百人,工人积极分子人数应适当照顾到各选区的均衡,并应以产业工人为主。”④工人积极分子的选拔,崇文区委倾向于从国有企业、从产业工人中挑选。

      《计划》还指出:“在市民中选拔一千五百人参加,以治安保卫委员、妇女委员、卫生委员、宣传队队长及抗美援朝会主任为对象,由各派出所审查提名,提名时应根据各项工作需要,适当照顾到选区内部不同地区的平衡。”⑤同时,其他各区还从工商界、医务界等阶层选拔积极分子,加以训练。农民、工人以及市民等各种积极分子分别按选区编学习小组,每组约20人左右,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积极分子与普选干部一起接受普选学习和训练。郊区各乡镇选拔农村中的积极分子参加普选的服务工作,从而有效地填补了农村中政权人员的极度缺乏状况。

      二、积极分子的政治行为与中国共产党的对策

      普选运动伊始,中国共产党对积极分子的使用采取了矛盾的态度和政策:一方面,动员积极分子为普选服务,让其参加普选工作。1953年5月,市选委会制定《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计划要点》,要求“抽调市府行政干校等单位员生和选择一批街、乡积极分子担任基层选举的指导工作与技术工作。”⑥

      另一方面,对于是否让过多积极分子当代表不大认同。积极分子大都是街道或农村中的普通群众,他们属于选民中的精英分子,其利用参加普选工作的便利,掌控选民小组的话语权,很容易当选为代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势必与新政权强调的要多选工人代表的宗旨相违背。这种对积极分子使用时的矛盾心态,为运动中中国共产党与积极分子之间的冲突埋下了隐患。

      积极分子对中国共产党发动的普选运动亦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矛盾心态:一方面,积极分子渴望参加普选。有的积极分子说:“在贯彻婚姻法时,没有依靠我们,没有搞好,这次不知道是不是依靠我们。”⑦表示希望参加普选工作。因为“成为积极分子是向共产党内流动的根本前提,同时也是向更高社层(社会高层)流动的必备条件”⑧。但他们又存在怕普选耽误自身工作和学习的担心和顾虑。学院北选区有3个人平时靠锁扣眼等活补助家用的积极分子反映:“如果这次再跟婚姻法时一样,实在受不了。”⑨这说明积极分子对中国共产党将普选作为运动来开展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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