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盐史概说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培林 男 1933年出生,原云南省盐业志副主编。

原文出处:
盐业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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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二世纪,西汉年间云南已有产盐记载,“益州郡连然有盐官”〔1〕至今已2千余年。云南各族人民对盐能够较早地发现、开发和利用,除由于资源丰富、埋藏浅、分布广、多处有卤泉出露地表这一有利条件外,还有着一定的历史根源和地理方面的原因。

      一、滇盐史略

      公元前三世纪,楚国庄入滇,在滇池周围建立滇王国,带来了楚和中原地区的文化。至秦开五尺道,今四川宜宾至曲靖,又从交通上与内地沟通,制盐技术也随之传入云南。所以位于滇池近旁拥有资源优势的连然(今安宁县)成为云南最早的产盐地之一,与此同时,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载“南广县有盐官”,即今镇雄、盐津一带。东汉,在丽江、大姚、云龙等处也有零星产盐记载。晋代,出现“晋宁郡连然县有盐泉,南中共仰之”的兴盛局面。

      此后2千年间, 云南地区的历史发展过程有直接纳入中原王朝郡县治理下的阶段,也有不受中原王朝直接统治的阶段。但即使在政治上脱离的阶段,云南地区各族人民与内地的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联系仍然是紧密的。秦汉时称云南为“西南夷”,西汉对西南夷地区采取“关蜀故徼”的措施,设置关禁,但四川商人避过检查,带来四川的盐、铁器、布、竹木器具,换去云南的牛、马牲畜。

      当时,云南在盐生产技术上,处于原始状况,掘地为坑“积薪以齐,水灌而后焚之,成白盐”。也就是泼卤炭上,刮盐取食。明、清之季仍有个别地方沿用此法。“镇源州波弄山,上下有盐井六所,土人掘地为坑,深三尺许,焚之,候成灰(疑炭之讹),取井中之卤浇灰上,明皆化成盐”。自唐始称盐井,樊绰《蛮书》记有,“安宁城中皆石盐井,深八十余尺”,说明已从挖坑积卤发展成凿井汲卤。但由于云南地域辽阔,当时受政治势力范围和文化开发的影响,产盐多集中于滇池和洱海一线,在滇南虽然资源丰富,埋藏浅,但盐的开发和利用却较晚。传说千年以前约在公元八世纪,西双版纳的克木人(与布朗族同操孟高棉语)波达闷在磨歇河中捉鱼时发现泉卤,报召片领主傣族的召阿牙叭先组织开发,用巨木挖空作井壁,用竹筒引流卤水,以柴煎盐,不仅当地人民受益,并远销老挝的新西兰、南他等地〔2〕。 但磨歇井至明始有正式记载。因此,历史上滇东北、滇西北、滇东南大部份地区需仰靠川盐,康藏沙盐和粤盐。宋代,在邕州(今广西南宁市)的横山寨,就是省际间的一个十分繁荣的市场,云南各族人民以大理马、牛等牲畜,交换盐、茶、丝帛〔3〕,清乾隆十九年(1754 年)“复准广西岁需滇铜,滇省岁需粤盐,请铜、盐互易”,在此之前已有“滇铜粤盐”之说〔4〕。再从制盐技术上看,从挖坑积卤到凿井汲卤, 从泼盐炭上刮盐取食到铸铁圆锅煮盐,多受四川制盐方法的影响。所以说滇区与中原在整体上,政治上的短暂分离,并不意味着经济文化的割断,相反,经济文化上的紧密联系,却为政治上的复归统一不断创造条件。

      南诏和大理国时期(公元748年~1254 年)政治上与唐宋王朝脱离,盐法不同于中原,未设榷盐官“当土自取食之,未经榷税”。“其盐出处甚多,煎者甚少”。听任各族人民“煮鬻自给”。而对南诏王族的食盐则是:“览睑井产盐最鲜白,惟王得食,取足辄灭灶,缄闭其井”。新开盐井,似仍需报官:“唐有李阿召者,牧黑牛饮于池,肥泽异常,迹之池水皆卤泉,报蒙诏开黑井,井民世祀之”。〔5〕新开井还有白井、琅井、丽江、老母、弥沙等井。

      元灭大理国后,在昆明设行中书省,是当时全国11个行省之一,将政治中心从大理移至昆明,分设路、府、州、县,实现统一治理,至治三年(1323年),设大理路白盐城榷盐官,同时,在中庆路(昆明一带)设盐官。对盐的其它用途在认识上更加重视,“云南行省言,亦乞不薛之地所牧国马,岁给盐以每月上寅日啖之,则马健无病,比因伯忽叛乱,云南盐不可到,马多病死,召令四州省以盐给之”。〔6〕《马可·波罗游记》描述云南腹地的情形说:“其地有盐井……其地之人皆恃此盐为活”。说明已有从事盐业为生的人,生产也应具有一定规模。

      明代,1382年平定云南,设盐课提举司4个,分驻:安宁、黑井、 白井、五井(云龙)等产盐地,下设12个盐课司,以提举辖周边盐井,出现中心治所,使散漫的不相统属的生产点,开始形成分区域的集结性生产,并采取一定的扶持政策:“正统九年(1445年),令云南各盐课司,每灶添拨余丁2人,免其差役,专一探薪煎盐”〔7〕。所以生产点逐步增多,除滇中的阿陋、草溪、只旧、元兴等井和滇西的乔后井产盐渐有发展外,据《宣宗实录》四十三记:在滇南的西双版纳有磨歇盐井,明代行盐制度为民制、官收、商运、民销,开中法也在云南部份地区推行,由盐课提举司报领开中票引。《明会典》:“云南盐井行盐地方本省十二府各州县。”由于销售渠道的畅通和销售区域的扩大,必然刺激了盐的生产发展,万历六年(1578年)全省产盐181.8万斤。

      清承明制,云南盐政旧隶巡按,后隶巡抚,设盐法道于省会,并定提举3人,盐大使12人。新开井地在滇中有:永济;滇西有:喇鸡、 安丰;滇南有:景东、抱母、昔孔、香盐、茂篾、按板、思耕、磨黑、乌得、猛野、石膏等盐井。尤以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位于普洱县的石膏井“用沙丁挖掘矿礁,以矿泡卤,得浓卤”〔8〕,对提高产量, 节约柴薪,取得突破性进步,使云南成为我国最早水旱兼采的省份,至光绪年间,将滇中的提举移驻石膏井,由于盐的生产点已遍布“三迤”,所以分设:白井、黑井、石膏井三提举,为三片的管理中心,也为以后按滇中、滇西、滇南三大产区布局奠定了基础。但终因清政府腐败无能,1902年英法胁迫清政府取得云南七府开矿权,又纵容缅甸、越南私盐侵销云南边境地区,致使云南盐业生产、销售以及盐的价格受到一定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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