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7)09-0131-08 农村市场的快速成长是南宋时期经济领域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其实质是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活跃。特别是在江南地区①,农村市场的发展尤为显著,不仅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地域结构体系,而且引发传统小农经济和城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有关南宋农村市场的发展及其特点,中外学者虽有不少讨论,但大多侧重于总体研究。本文试围绕江南地区的具体情况,就农村市场的发展形态及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等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和分析。 一、乡村集市与农村初级市场 集市贸易是中国古代农村市场的基础,是广大农民参与市场活动的基本形式。可以说,集市的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村市场的发育水平。江南地区的农村集市虽在宋代以前就早已经存在,但一直只是零散、孤立的现象,其市场活动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从北宋中期起,随着区域经济的日趋高涨,乡村集市开始在江南各地大量涌现。到南宋时期,逐渐形成了颇为密集的区域分布网络。以太湖流域和浙东沿海部分州县为例:庆元二年(1196年),平江府常熟县农村391个村落,共有49处集市,平均约8个村落即有1处;嘉定年间(1208—1224),台州所属5县农村43个乡,共有72处集市,平均每乡1.7处;宝庆年间(1225—1227),庆元府所属6县农村40个乡,共有136处集市,平均每乡3.4处;咸淳(1265—1274)初,常州所属4县农村71个乡,共有186处集市,平均每乡2.6处。② 正如时人刘宰所指出的:“今夫十家之聚,必有米盐之市。曰市矣,则有市道焉。相时之宜,以懋迁其有无,揣人情之缓急而上下其物之估,以规圭黍勺合之利。”③ 在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乡村集市的市场形态也在走向成熟,许多集市逐渐由临时性的村落交易点发展成为较为稳定的常设市和期日市。其中,常设市大多形成一定规模的工商业街区,在形态上已初具小城镇的部分特征。如平江府的半山桥市,“民居辐辏,朝夕为市”;镇江府的丁桥市,“水可舟,陆可车,亦农工商贾一都会”;嘉兴府的濮院市逐渐发展成为太湖流域南部颇为著名的丝绸生产和交易中心,“轻纨素锦,日工月积,濮院之名,遂达天下”④。就期日市而言,一方面是市集周期日益缩短,密度越来越高。时人徐筠说:“荆吴俗,有取寅、申、亥日集于市,故谓亥市。”⑤ 所谓“亥市”,就是每隔两天一集,已接近常设市的形式。另一方面是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特别是与各地节日、庙会之类风俗和宗教活动相结合的大型定期集市十分活跃。如每年正月十五日绍兴府会稽县开元寺前举办的“灯市”,不仅汇聚了邻近州县的商人,而且吸引了不少海外舶商,“傍十数郡及海外商贾皆集,玉帛、珠犀、名香、珍药、组绣、髹藤之器,山积云委,眩耀人目;法书、名画、钟鼎、彝器、玩好、奇物,亦间出焉”⑥。平江府昆山县每年四月十五日举办的“马鞍山山神社会”,“它州负贩而来者,肩袂陆续”⑦。不少集市基于所在地区农副业生产的特点,形成了不同特色的主题市场。如平江府吴县横金市和常熟县直塘市都有颇具规模的米市。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米商张子颜一次就从设在横金市的仓库中拨出储米二千五百石资助军队。同府吴县的吕山市则是远近闻名的药材市场,“凡山区海聚、殊方绝域金石草木之英,象犀龙麝之珍,鸡首豨苓牛溲马勃之贱,皆聚而有之”⑧。江阴军江下市一度是太湖流域北部著名的舶货市场,“商船倭舶岁常辐辏,驵侩翕集,故为市”⑨。主题市场的出现,说明部分乡村集市开始朝专业化方向发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其市场水平的提高。 如果进一步考察南宋时期江南乡村集市的市场活动,还可以看到三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一是乡村集市以各种方式将市场活动扩散到农村各个角落。深入农家的货担贸易,就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众多小商小贩以集市为依托,往来穿梭于村落之间,一方面推销日常物品,另一方面又收购某些农副产品转销集市,从而进一步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与市场联系起来。朱熹说,古时“只立得一市在那里,要买物事,便入那市中去。不似而今,要买物事只于门首,自有人担来卖,更是一日三次会合,亦通人情”⑩。二是乡村集市以密集的分布网络将原本分散的农民交易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商品流通体系。这方面,位于绍兴府山阴、会稽两县境内的镜湖流域的情况颇为典型。根据《嘉泰会稽志》和陆游有关诗文的记载,南宋中期,在该流域东西约百余里、南北不到五十里的区域内分布着三十多处大小集市。其中,流域东部的集市网络组合了会稽县北部农村的市场活动,并通过濒临杭州湾的三江口与外部发生市场联系。时人王十朋称三江口一带,“航瓯舶闽,浮鄞达吴,浪桨风帆,千艘万舻”(11)。流域西部的集市网络则组合了山阴县北部的农村市场活动,并通过浙东运河与外部发生市场联系。陆游在谈到浙东运河山阴段商品运输的繁忙景象时说:“富商大贾,捩拖挂席,夹以大舻……重载而往者,无虚日也。”(12) 三是乡村集市对外市场联系不断加强,将跨地区的商品流通引入农村基层。嘉定十三年(1220年),有臣僚上言:“黄姚税场系二广、福建、温、台、明、越等郡大商海船辐辏之处,南擅澉浦、华亭、青龙、江湾牙客之利,北兼顾径、双浜、王家桥、南大场、三槎浦、沙泾、沙头、掘浦、萧径、新塘、薛港、陶港沿海之税,每月南货商税动以万计。”(13) 这里所说的江湾以远十余处集市,分布于太湖流域东部沿海地带,它们不仅彼此之间市场联系密切,而且与闽、广和浙东地区有着频繁的商贸往来。宋末学者方回在谈到自己寓居嘉兴府魏塘镇时所看到的集市活动情况时也说:“佃户携米,或一斗,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醯、浆粉、麸面、椒姜、药饵之属。每一百石,舟运至杭,至秀,至南浔,至姑苏粜钱,复买物归售。”(14) 这段记载清晰地表明,乡村集市的市场活动已突破原有的封闭性,成为区域商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很明显,南宋时期江南各地的乡村集市已不再是彼此孤立和分散的交易点,而是互相结合,构成了地域性的初级市场网络。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农村市场由城市市场的附属走向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商品流通体系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