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见与朝辞

——宋朝知州与皇帝直接交流的方式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苗书梅,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开封 475001)

原文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宋朝最高统治者与百官之间有各种各样的交流方式,其中,地方长官知州罢任后和赴任前上朝谒见皇帝是制度化交流方式的重要一环。通过这种交流,皇帝可以了解外任官员的能力,强化臣僚对皇帝和王朝的拥戴,并通过与地方官员的面谈,国情民意,把相关的统治意图、政策法令贯彻下去。本文初步讨论了这种交流方式的演变及其交流的内容、影响等。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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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7)05-0112-08

      宋朝的政治制度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之处,例如,在朝堂内外,最高统治者皇帝与官员们有各种各样的文书交流和面谈奏对制度,其中,文书交流有呈阅奏章等形式,面谈奏对形式的交流有各种朝会制度、轮对、召见、留身、见辞谢等等。这些面奏交流方式既是当时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归入仪制或者礼制范畴,是决定朝廷重要的政策法令的行政机制。本文所探讨的仅仅是其中组成部分之一,即地方长官知州在罢任后和赴任前,与皇帝朝见、辞别的交流方式。

      首先介绍选择这个题目的动因。

      关于宋朝高级官员在朝堂上的奏对如所谓的“议”与“对”等,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重视,并开展了初步研究。例如,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六卷:《宋代》,对各种朝会制度进行了梳理。[1] 但是,相关的研究成果仍然很少。笔者长期关注宋朝地方官僚制度,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宋代知州的文章[2],主要讨论了宋代知州的职能等问题,在接触到的史料中有较多关于知州朝辞、朝见的记载。去年,在日本得以拜读日本大阪市立大学平田茂树先生发表在《东洋史研究》的论文《宋代政治构造试论——以“对”和“议”为考察对象》①,很受启发,遂决定对这个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平田先生那篇文章考察的重点是,试图解明朝堂之上大臣与皇帝之间的“对”和“议”在中央决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涉及朝中主要高级官员和皇帝之间的交流。而本文的研究只涉及其中一小部分,即关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可以说本文的论述,仅仅是宋朝复杂的朝见、辞谢制度的有限的个案而已。

      一、何谓朝见与朝辞

      自从确立了从中央统一委派地方官和地方官定期轮任制度之后,官员如何离开朝廷到地方任职,以及回到朝廷以后如何获得新的职务等程序性问题就产生了。宋朝力图改变唐末五代地方割据局面,极力加强中央集权,采取的措施各种各样,学者对此已经有很多的研究。其中宋朝对于地方官的管理和控制制度尤其严密,朝见、朝辞便是这些制度中的一个环节。

      唐朝中期以后,地方官满任后到京城的朝谢(入谢、中谢等)、离任时的辞见等制度,已经开始被不断强化,但是,正是在宋代文官治国体制下,这些制度才发挥了更加有效的作用②。

      在朝廷特许的“就移”,即从某一地方官直接移任另一地方官,或者特殊情况下③ 的免见、“放辞谢”之外,多数时期宋朝地方高级官员主要是堂除以上的京朝官与武臣等,外任任期届满,回到京城之后,必须上殿朝见皇帝;新除职务的任命书下达之后,离开京城前往任所之前,必须和皇帝辞别,并上殿奏事。这种制度,宋代不同时期不断进行修改,不同阶段执行的严格程度也差别较大,其执行情况往往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密切关系。

      朝见,又称入对、召对、进对、召还入对、入见、召还入见、代还入见、代还陛见、代还朝参、得替回朝见,或朝见进对、“任满造朝陛对”、任满陛对等等。其中召还入对、召还入见与召对一样,主要指临时被皇帝召见。朝见涉及范围很广,这些称谓的内涵应该是有区别的,其中,有的朝见并不上殿面奏,④ 本文讨论的是能够上殿与皇帝当面奏对的朝见方式。

      朝辞,又称陛辞、朝谢、辞见、见辞、入谢、入辞、辞、谢辞、辞谢、朝辞入见、朝辞进对等⑤。

      朝见和朝辞在使用中有混淆的现象,但是,一般在正式诏敕等文书中,二者是被区分得比较清楚的。如宋初“使相、节度使,自镇来朝”,“入见日”和“朝辞日”,均有种类不同和数量不等的衣物等赏赐[3](礼62之18)。宋哲宗元祐八年正月,户部称:“官员料钱应折支者,到阙自‘朝见日’支见在京分数,‘朝辞日’支见在外分数……”[4](卷480,p.11429)。南宋高宗朝,御史中丞汤鹏举言:“臣窃观臣下之奏请,有所谓应诏者,有所谓轮对者;有得见阙而‘朝辞’者,有当替罢而‘朝见’者,是皆合对而奏请也。”[5](卷173,p.2857)在这些表述中,两者的区分是明确的。宋孝宗淳熙二年,陈俊卿从知福州改任判建康府兼江东安抚使,即分“召对垂拱殿,命坐赐茶”;和“朝辞奏曰”两次上殿面奏[6](卷282,p.11789)。《宋会要辑稿·仪制》九之六到二三,有各级各类官员见与辞的相关记载,标目为“辞谢”,往往笼统地统称“见谢辞”或者“见辞谢”等,分开的称谓也是多种多样。因为朝见和朝辞在正式诏令文书中使用的相对广泛,因此本文以这两个概念命题。

      二、朝见和朝辞制度在宋代的演变

      虽然宋朝非常重视朝见、朝辞制度,但是,不同时期,这一制度受到的重视程度是不同的。(这里不对制度的活动场地、程序性、礼仪性具体规定等展开讨论,只涉及制度大致的兴废演变)。

      宋初沿用五代旧制,凡旨授幕职州县官、防御团练副使以上的外官入朝,都要“必先诣正衙见讫,乃得入辞;谢亦如之。”即按照程序先到外朝,由御史台“具官位姓名以报閤门,方许入对”,在宰相府见罢,然后才能入殿见皇帝。一次,宋太祖紧急召见一位边将,准备和他讨论边防事宜,等了好几天,没有看到那位官员,他感到很奇怪,问身边的官员为什么这么慢,身边的官员讲,因为太祖召见的官员还没有“过正衙”。宋太祖遂下诏:今后外官入朝,“皆入见谢毕,乃得诣正衙。遂为定制”[4](卷5,p.131)。即乾德以后,能够上殿见谢的官员,改为先面见皇帝,然后再到宰相府衙谢、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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