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安徽农业发展的不平衡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三谋 北京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所

原文出处:
安徽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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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长期以来,由于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及传统的人文关系,使得安徽出现了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个截然不同的农业经济区域。前者在生产力和经营方式上都比较落后,后者则较为先进。如此不平衡的农业发展状态,在清代,有碍于农业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限制了农村生产力的普遍提高,不利于全省经济的总体发展,成了摆在统治者和当地人民面前的一个严重问题,大有从生产习俗、政策制度等方面进行调整和改进的必要。

      关键词 安徽农业经济 南北差距 广种薄收 辛勤耕作 赋役政策

      一

      在清朝,安徽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的农业区。 该省的土地资源共由5部分构成:(1)淮北平原,海拔20至40米;(2)江淮丘陵,内含河谷平原,位于霍山山区,海拔100至300米;(3)大别山山地, 海拔1000米左右,位于鄂豫皖边境;(4)皖中平原, 为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一部分,海拔20米左右,包括巢湖湖积平原;(5)皖南丘陵, 属黄山山区。从地理位置上讲,安徽属于南疆北国的交界地带。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农业,使之呈现出一种过渡性或中介性。其南部和北部,由于户籍分布不均,自然条件有别,加之历史的特殊原因,使得境内农民的种植习惯颇有差异,以至皖南、皖北的农业生产形式和内容都一直处于不平衡的状态。

      农业是生物体、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劳动相互结合的产物,其中,自然条件对农业——有机物的再生产活动至关重要,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的经济结构和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形通过海拔高度、坡度、坡向影响气候,造成农业生产自然环境的不连续性或非均一性,从而影响到农作物结构和布局”〔1〕。另外, 由于地带性的水热条件和季风因素等客观作用,农业经济在相同的地形中也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清代安徽在季风环流形势之变化中,从皖北到皖南,由暖温带半干旱区逐渐过渡到亚热带湿润区,致使淮北平原与皖中平原、江淮丘陵和皖南丘陵不能成为同类的农业种植基地。皖北和皖中北基本上属于旱作区,种麦、菽、黍、粟,而皖南和皖中南则为水田区,主要产稻。

      安徽可以划分为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个农业区,东北—西南走向的霍山山脉是这两个农业区的天然分界线。在此自然形势的区划基础上,又往往被涂上一层历史性的社会色彩,使南北两地农业经济的差别更为明显。远在宋代“靖康之难”之后,朝廷南迁,北方领土沦陷,淮河流域老百姓因躲避战乱和不满金人的统治而大量迁走,有90%多的人南逃至长江流域一带,出现“民去本业,十室九空,其不耕之田,千里相望”的局面〔2〕。绍兴32年(1162年)时, 皖北及淮河沿岸的平均人口密度仅为4.2人/KM[2]〔3〕。而皖中南却人稠地窄,田不足耕。这种局面久未改变,一直持续到明清时期。

      当然,北部人口密度持续低下的原因,并不全在于兵灾战火,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理环境以及与此相关的自然灾害等因素。从明代洪武年间到清朝道光年间,这一带的人口分布局面一直不稳定,聚集时少,流散时多,保持适量人地比例关系时少,缺乏劳动力时多。有时从户口籍簿上看,居民也不算少,但册登数字的存在时限很短,不能反映当地人口的客观情况和历史趋势。如颍州府的颍上县在雍正末年(1735年),人丁4 476个,耕地435 284亩,丁均耕地97亩, 显然人少地多。 90多年之后,道光时期人丁不仅未增,反而减少了许多,已是力不胜耕,土地抛荒不少〔4〕。凤阳府的凤阳县,雍正末年人丁10 126个, 垦田326 822亩,丁均种田32亩,似乎较为适宜,然经过乾隆、 嘉庆两朝后,人丁不仅未增,反倒减至1 073丁,人丁耕地多达300亩〔5〕。 常常是人丁多已逃亡,而申报仍依旧簿,名实不符。从正德《颍州府志》看,早在明代景泰、天顺、成化年间,颍州等地土户不断大量逃亡。张瀚在《松窗梦语》中指出:安徽北部“地广人稀,农业惰而收获薄,一遇水旱,易于流徙”〔6〕。据清代文献记载:“频年皖北一带, 均因干旱,每到严冬,饥民四出,向例到扬州境界,必截留而赡之”〔7〕。特别是天长、盱眙等地,“每冬冻雪,赤胫露肘,饥餧载道”〔8〕。农户外流,田野空旷。民不安居安生,主要为环境所迫。 淮北虽属平原,可因水热条件的限制,多旱少雨灾情频起。皖中北虽有一定量的地下地表水资源——淮河、泉河、涡河、濉河、浍河、淝河、润河、沱河等等,但是,高田难以引灌,低田则常罹漂淹之患。史称:“皖之凤、颍、泗,江之徐、淮、海,地多漥下,患水尤深”〔9〕。历来是有水则淹,无水即旱,地不养人,离乡谋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农业生产环境的恶劣和百姓生计之维艰。

      二

      我国封建社会的农业生产是一种密集型劳动,它要求有一定的人口密度或劳动力合理分布之格局。在一定的农业区域内,如果没有足够的居民,就不可能充分开发地力,发展农业生产。人是农业经济中最为活跃的能动性因素,对农业的兴衰成亡起着主导性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居民之多寡标志着生产力的高低。清代安徽境内淮河流域的居民聚散不定,在大部分岁月里表现出人口密度过低之状态,从而影响和妨碍了皖中北的农业发展。因地广人稀,劳力不继,便盲目扩大种植面积,大多无暇于精耕细作。盱眙县,“数口之室,贪私广亩,块不遑数蓄,萝不遑数甾。母费子啬,倍十为极;食七痤三,损耗实多,陂陀互延,辄谓土不宜稼,弃为牛豕之区。赤手总总,而里饶荒菜。”〔10〕怀远县,面对旷土,不忍弃耕,“治田者务多,徒以广种薄收为得计,人力不继,粪土又乏”〔11〕。凤台县农民,更是习惯于多种田,而疏于田间管理。作物“下种后,唯黍、豆或一锄、再锄之,余皆听其自生,不复治也”〔12〕。此种多栽稼苗,不治田禾的农业生产,有其历史政治的根源。而长期以来,农民特别是广大佃农,在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下,没有得到较为稳定的佃种权,常有被地主撤佃夺耕的危险,所以他们一般都不愿为地主改良土地,只图大面积播种。他们还片面地认为这是一种适应于贫民的耕种方法,既可节省改良土地之费,又可避免因田主夺佃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皖中北百姓草率广种田地的行为,还有其自身的独特缘故,即淮河流域的个体农户无力对付当地恶劣的自然条件——水旱无保。频繁的灾情常致工本废弃,使得农民不愿将较多的资金或劳力投入没有保障的田禾之中。换言之,当地人之所以多种禾、少治田,是由于“水潦难齐,而功本恐弃于无用也”〔13〕。此乃人们的物质力量弱小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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