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史知识· 也谈唐代的“量出制入”

作 者:
晨光 

作者简介:
晨光 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

原文出处:
文史知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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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文化史上,“量出以制入”这一财政短语是由唐朝人首先概括出来的。所以,唐人首次揭橥的“量出制入”的财政内涵究竟是什么?其实践又是怎么一回事?颇受当今不少学者瞩目。《文史知识》1996年第1期发表《唐代的“量出制入”》一文, 作者们对这一命题再次作了基本肯定的评价,即是一个证明。不过,迄今论者在论述唐代的“量出制入”时着眼点是有不同的,多数把它和两税法改革联系在一起,看作是指导两税法改革的一项原则:视之为唐朝后期奉行的财政原则者则不多。这表明要在唐代的“量出制入”问题的学术探讨中取得比较接近的意见,首先应该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一番循名责实的考察,以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误解。下面从三个方面略陈管见。

      第一,从实践来看,“量出制入”不是唐代的独创。

      如所周知,一般地说,“量入制出”和“量出制入”本来指的是安排财政收支计划的两个不同原则。前者意为政府在安排预算时应根据收入的可能来制约支出;后者反之,意为根据支出的实际需求来决定征取多少财政收入。“量入制出”也叫“量入以为出”,此语早在先秦时期就见诸《礼记·王制》篇中。“量出以制入”一语则是迟至唐代中期才由杨炎首次明确提出。在实践中,“量入制出”是被称为“先王之制”的传统财政原则,似乎一直被中国古代封建政府奉为理财的圭臬。然而,事实上“量出制入”也是很早就被付诸实践的财政原则,在多数的场合表现为每当一定的岁入不能满足支出需求时,封建政府就强制性地扩大税收项目或数量。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尤其是王朝末期反复出现的赋税苛重和官逼民反现象,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说是“量出制入”的恶果。正如下面要引述的唐人陆贽之语所表明的,在多数封建政治家眼中,“量出制入”不啻是竭泽而渔,它的实施是为满足统治集团穷奢极侈或穷兵黜武的贪欲所驱动,并非因社会生产力发展、财源扩大所致,所以常常引发社会动荡或危机。当然,历史上通过“量出制入”来控制支出规模从而缓和社会矛盾的个别事例也间或可见。例如,据司马迁《史记·平准书》所述,汉初,天下已平,高祖、孝惠、高后执政时期,“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这是用于安排“赋”这一类人头税的收支计划时的“量出制入”方法,是汉初惩秦朝“收太半之赋”之弊而改行“轻徭薄赋”的一项具体措施。我们不宜说它“并没有真正实施”。唐代杨炎建议确定两税征收总额时要“量出以为入”,也是旨在通过控制支出总数来减轻安史之乱后百姓的沉重赋税负担。总之,尽管词语出现的时间有先后,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量入制出”和“量出制入”都是中国古代政府实用的财政原则,由统治者视当时的政治、经济、财政等条件而加以选用。从这个角度看,“量出制入”不是唐代的独创。

      第二,唐人所谓“量出制入”的财政内涵各有不同。

      “量出制入”作为实践中早已存在的财政原则既非首创于唐代,为什么学术界又会特别看重唐代的“量出制入”问题呢?通常以为是因为第一次明确提出“量出制入”这一财政概念的是唐人杨炎,并且是和中国赋税史上的重大改革——两税法改革联系在一起的。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还不够全面。就流传下来的史料而言,唐朝人说到“量出制入”的起码有3人,即杨炎、陆贽和元稹。不过, 他们所说的“量出制入”的财政内涵及其运用范围各有不同。

      杨炎在大历十四年(779)八月的奏对中, 先向德宗“恳言其弊”,指出安史之乱后各级政府赋敛无度,“科敛之名凡数百,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百姓受命而供之,沥膏血,鬻亲爱,旬输月送无休息”。然后“请作两税法,以一其名”,并提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旧唐书·杨炎传》)可见他提出的“量出制入”原则是为了纠正中央政府对全国赋税征收已经失控的弊端,其运用范围在于确定全国两税(户税和田亩税)的征收总额。而在两税法改革前后,唐朝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还相当倚重于榷盐即盐的专卖收入。显然,杨炎的“量出制入”并不包括榷盐在内。可见他所说的“量出制入”只是一种制税原则,而不是处理财政收支全局平衡问题的财政原则。

      陆贽于德宗贞元十年(794)上《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第二条为《请两税以布帛为额不计钱数》。始行两税法时,政府计征百姓的两税钱的方法是:“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后来由于通货严重不足,出现货币升值、物价下跌的“钱重物轻”现象。陆贽指出:“初定两税之时,百姓纳税一匹,折钱三千二三百文,大率万钱,为绢三匹……近者百姓纳绢一匹,折钱一千六百文,大率万钱,为绢六匹。”当时税户的实际纳税负担已经增长了一倍。所以他建议“两税以布帛为额,不计钱数”,作为解除“折纳”给纳税户带来额外负担的预算方法。为反驳所谓两税纳钱可以利用钱贵物贱而增加收入以满足支出需求的论点,他说:“夫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入为出,虽为灾难,下无困穷。理化既衰,则乃反是,量出为入,不恤所无。”接着,他列举卫文公、汉文帝、唐太宗等的节用和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的骄奢竭耗之例,从正反两面加以佐证,最后指出:“今人穷日甚,国用岁加,不时节量,其势必蹙。而议者但犹财利之不足,罔虑安危之不持。”(《陆宣公奏议集》卷一二)可见他说的“量入制出”和杨炎的不一样,指的不是两税法的制税原则,而是历史实践已经存在的指导财政全局的财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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