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云南境内的商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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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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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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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商品经济能够融汇入原始社会末期以来各种形态下的经济体中一样,商人一直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然而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的商人,其具体的经营活动,又无不展示出一般与特殊交织而成的复杂状貌。

      活动于清代云南市场中的商人,既有省内者,又有外来者,省内外商人在云南地方的营销活动,既相互区别,又互有交织,共同勾画出一幅滇地商贾留迁图。

      一、省内商人的成长

      清代云南地方制约商品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同时也导致了省内商人势力的长期弱小。从有关民俗的记载来看,清代初期至中叶,商人在云南大部分地区的居民中尚处于艰难的游离过程。此期云南所修志书中,普遍记载各地民众“不治末业”或“人鲜逐末”。如道光年间,地处云南东南边地的广南府“耕织相兼,……地无杂产,人鲜逐末。 ”〔1〕滇东的沾益州民众“不好出乡井贸易,惟知刀耕火种,衣租办赋而已。”〔2〕寻甸州“民勤农桑,士习诗书,不事逐末远商。”〔3〕即使在人口密度与经济发展均处于云南前列的滇中澄江府,民风依然是“男安耕读,女习纺织,不事逐末远商。”〔4〕只是在地处交通要道, 商品经济相对活跃的地方,居民经商才成一定之风气。如昆明县“士多秀颖,素重名义,民性淳良,不好争讼。但近城市,多习贸易而少耕织,服食交际不无奢靡耳。”〔5〕至咸同以前,昆明甚至出现了李济、 高嵩等有名的富商〔6〕。

      在对清前期及中叶云南民俗进行考察时,我们同时发现一个特殊的现象,即滇省一些妇女比男子更多地参予了贸易。吴大勋《滇南闻见录》中谈到:“(滇省)女人颇有应酬,成群往来。省城、永昌为甚。”张咏《云南风土记》也说:“云南蛮民杂处,其类不一,……负担贸易,妇女居多。舁肩舆,服牛乘车,千里之役,往往有之。”这种景况在志书中也多有反映。在商贸环境较差的情况下,妇女因受体能等方面的限制,从事商业贸易一般不及男子。云南地方出现的这种男女经商的性别倒置,并不能说明商人力量由此得到壮大,而恰恰反映了商业贸易远不为风气所推崇,商人阶层的成长较同期的内地更缺乏必要的社会条件。

      清代前期及中叶云南商人力量的弱小,还集中体现于滇省长期以来地瘠民贫,商人的经济地位难以提高。雍正年间粮道张允隧奏称:“云南古不毛之地,贝盈千索便为富家,以银而论,未及百金。而至今犹称富民曰‘有’,则其他可知矣。窃以为百姓之穷莫穷于滇,土地之瘠莫瘠于滇,徭役之重莫重于滇。”〔7〕滇省民众贫困若此, 商人的经济地位可想而知。乾隆年间张泓著《滇南新语》,对此作了印证:“(滇省)巨富不过万金,以一二百金设典铺,亦称富商。”与此期内地商人资本动辄百万、千万两之数相较,〔8〕滇省二百金资本“富商”确乎不堪于言。

      经营专卖品本是商人聚财成巨的上好途径,但在云南的专卖品经营领域中,却难以见到本省商人的踪影。如经营矿产者,多为外省携厚资而来的大贾,至于本省商民,“原不过零星伙办。”〔9〕再以盐商为例,外省盐商初始资金已较雄厚,又得垄断盐岸和产地之利,遂多有成巨富者。而云南盐商,原为小本经营,运销方式又零碎分散,故不易致富。史籍对此记曰:“(滇省)行盐之商,率皆朝谋暮食之人,非若淮浙大贾挟重资而行运也。”〔10〕又“滇无富商巨贾,往来求息,大半仅谋朝夕。”〔11〕两相对照,滇省商人愈显本小利微之窘态。

      清代前朝至中叶,在包括汉族在内的云南绝大多数民族当中(汉族新移民例外),商人的游离与成长受到重重羁绊,长期处于弱小的境地,此为这一时期云南各地较为普遍的现象。然而,通过寻检有关资料,我们同时又不无惊异地发现,在这一时期的云南,有一个民族超脱于落后的经济行为或“重农抑末”的风气之外,从事商业者不仅大有人在,其中且有靠经营此道而成佼佼者。这个民族就是元代以来世居云南地方的回族。清代云南回民在语言、服饰等方面虽已形同土著,但娴于经商的传统却连同伊斯兰教一道被完整地保留下来。属伊斯兰教经典性质的《圣训》中就有“运输商人,是获生慈悯”的训条,对回民经商起到了鼓励作用,广大回民视经商为合理和光荣的营生手段。云南回民到麦加朝圣,一般要经过缅甸、印度而到达西亚,朝圣者由此进一步开拓了视野,获得了大量的贸易信息。十九世纪中叶,云南多处发生回汉械斗,回民经商之事才被人们广泛关注,并留下一些记载。咸丰五年,大吏陈松年在其《平定云南回匪方略》中说:“臣查汉民淳朴,耕种为生,回则善于经商,兼以贸易致富。永昌膏腴之地,多为回民所有。”著于此期的《他郎南安争矿记》也记载:鄂嘉旱谷地二百多户回民,多“以赶马贩油盐米炭为业”;楚雄龙头村回民二百余户,“半农半商”。又据今人的回族历史调查材料所言,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保山城内铺面多为回民经营,人们赶街称“赶回街”;腾冲城内卖棉花、棉纱、洋货的商人中,回民竟占百分之六十〔12〕。这一时期,云南回商中的代表人物,无疑应属明清宠。道光年间,腾冲回族商人明清宠伙同马如灏、朱大春合股开设“三盛”商号,从缅甸运进大烟、棉花、纱、布、玉石等内销,在省内的保山、下关、昆明及四川、广东等省设分号。由于资金颇巨,人称明清宠为“明百万”。咸丰六年(1856年),“三盛”号遭腾冲汉族地主洗劫,仅现银就夺去48万两〔13〕。回民经商之所以能成如此规模,应是清初至清中叶长期积累的结果。在云南地方自然经济的汪洋中,回商势力的壮大,无疑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咸同滇乱”的一个重要导因,正是缘自于“木秀于林”的震颤效应。从这一角度讲,云南回商的成长同样伴随着巨大的艰辛与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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