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发达的内外贸易与唐人社会生活风貌的嬗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孟彭兴,上海社科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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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唐王朝建立后,得自然之厚利,风调雨顺,频岁丰稔,至开元天宝间,已控人户960万,粮食年产量达到595亿斤,“人家粮储皆及数岁,太仓委积,陈腐不可校量”。〔1〕遂有如洪州胡某将多余之麦装船, 遣子“溯流诣州市”出卖。又如广种蜀葵、花果、养蜂采蜜的地主裴明礼,雇男女长工,采茶时节还招百余临时工的仙君山茶园主张守,以及“多以种茶为业”的江南百姓〔2〕, 则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的经营者。张途《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载说,该“邑之编民五千四百余户”“业于茶者七八”,而衣食、赋役“悉恃此”。唐代的手工业,无论官营民办,也有普遍发展,纳入全国乃至运销海外,为国民经济增殖了财富。行会的产生,便是手工业分工明确与组织规范性加强的证明。纺织业已有绉织、麻织、毛织、棉织之分,分工很细。定州为丝织业中心,以细绫、瑞绫和特种花纹绫等高级丝织工艺品冠居全国。何明远是当地资本百万、有绫机五百张、雇工至少在千人以上的工商钜子。他还“主官中之驿”,藉此于驿旁“起店停商”,在经营客货栈兼牙商业务中,与外商做生意〔3〕。营州宋庆礼在开元五年还实行过招引外商、 外资“为立店肆”的措施〔4〕。

      唐代驿道与商路基本上是一致的。国内交通发达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以长安为中心,西向兰州,西南向成都,东南向襄州,东边向洛阳、汴州辐射。襄、汴以下,分通潭、广、洪、扬、杭等地,形成全国交通干道。有路必有店,每店皆有酒馔凭驴以供商旅,加上天然水道与运河,千轴万艘,交贸往还;十分便捷。而封建政府庞大的官僚机构如经络般地布于全国各级城市,亦需各地区间的经济互补来增加其营养,必得靠发达的交通与商业贸易获取平衡。

      统一的唐王朝对工商业采取宽容政策,尤其在中唐后作出的一些有利改革,使唐代商品经济出现了一个新的兴旺期。其值得注意者有六点:

      (一)随着各地区生产物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一些产地及水陆要冲,或形成专业市场,或形成综合市场。有的突破了原有“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的规定,升格为市镇建制,有的市集则与当时众多寺院依存,表现出宗教凝聚力下群众文化活动与邻近民众生产、生活必需品购销结合的风习。城市中,虽继承钲鼓闭启传统,但市内铺肆已货物常置不撤,有时还有“夜市千镫照碧云”的景象。这些都体现了唐代商业正竭力挣脱“王制”的沉重枷锁。(二)房屋、车、骑、舆、舟、婚丧礼具、游赏宴饮器具等租赁业的发展,突出体现了城市经济的发达。唐玄宗《禁凭店干利诏》中说有人在“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出凭与人,干利商贾”,说明房屋租赁、特别是违章搭建租给他人作店铺之事已引起当局关注,同时也反映出商业区正在扩散。(三)邸从店中裂变为专用货栈,储运货物的能量明显扩增,表明这正是适应商品流通规模扩大要求。另由此产生的钱、帛流通量增长,因携带不便而导致柜坊独立为准金融机构,采取便换业务与之相呼应,更是商品经济发展突出的标志。(四)随着经济发展重心南移,商业经济普遍发展,重心逐步由此向东南倾斜。(五)财富的积聚造成质库业、“捉钱户”之类的高利贷剥削的发达,投向社会的有商人资本和官僚资本。(六)良好经济秩序的建立,如规定市籍租、营业税,并“书于县门、村场,与众知之”。商品种类不禁,关津之征停废。度量衡定期检校,商品一律明码标价。粗制滥造的伪劣品严禁入市,禁止“参市”的欺诈行为。牟取超额暴利者按盗贼论处,都是对商业发展的有益举措。

      唐代的开放政策使其商品经济在魏晋南北朝凋蔽的废墟上得以腾飞,也带来了外贸业的繁荣。唐时的外贸商品主要有丝绸、陶瓷、茶叶,还有纸张笔墨等。当时的国际交通干道,一是陆路通往中西亚、欧洲以至埃及的著名“丝绸之路”;二是由交、广出海,以斯里兰卡为枢纽,沿印度洋岸与东亚、中亚、地中海沿岸各国甚至非洲东海岸港口联系的“海上丝绸之路”,亦称“陶瓷之路”;三是陆路取新疆、青海、四川、云南、西藏诸道,或入缅甸,或进印度、阿富汗、巴基斯坦,也可连陆上和海上丝路继续西行。特别是由尼泊尔白利古蒂公主与唐文成公主同吐蕃王联姻开通的经藏达印的通道,是长安进入印度半岛的捷径,近有学者呼之为“麝香丝绸之路”〔5〕。 此外尚有此路由楚州出淮河口沿山东半岛、朝鲜而至日本一线。发掘与研究资料表明、日本、朝鲜、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巴基斯坦、伊朗、伊拉克、巴林、叙利亚、印度、埃及、坦桑尼亚等国家或地区,都有唐代丝织物与陶瓷品的发现。

      唐代来华的外国人也很多,输入之商品堆积如山。外商可以自由去内地贸易,许多大中城市都开着他们的邸店、酒家和饮食服务行业,奢侈的舶来品深得统治阶级的喜爱,如钻石、真珠、宝玉、象牙、犀角、瑁瑇、胡椒、乳香、没药、肉桂、树脂、椰油、金银、犬猿,甚至奴隶。这些物品有进口也有出口,因为外商把中国口岸作为交汇点,然后向东西方转运。就当时广州口岸而言,据林家劲统计,在公元769、770年,每年登陆的外国商舶即达四千余艘〔6〕。阿拉伯人阿布赛特·哈桑在记述庞勋陷广州之后对西方国家的影响时说,“对外贸易完全停滞。……前此恃营商中国为生,至此破产者比比皆是”〔7〕。 “十里长街市井连”的扬州,与广州及泉、漳、福诸沿海城市一样,均是国内外贸易的重要枢纽,也是外人乐于涉足侨寓之区。除商人外,使者、职业军人、画师、乐工、舞伎、宗教神职人员等遍及长安与干道沿线城市的外国人,在中国发挥着他们的作用。他们的聚居区称作“蕃坊”,其长官由唐皇任命,与政府官员同等待遇,享有宗教、行政与有限司法权,既为自治,又促进与外商贸易的商务活动。

      外国人侨寓时间一长,难免向本地趋同,或衣唐装、习华文唐音,或与联姻,占田营第宅,举质取利,乐居而不思归。当局虽有明文屡禁,但终不能阻遏,外商及其他人员不可能都携妇挈幼来华。他们在劳动、生活中,在宗教活动中,必然与本地民众频繁接触,发生各种联系,接受中国风俗习惯也是自然之事。与此同时,他们也把自己的民风俗尚带给了所在地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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