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洋务派经营军工企业的主导思想与御侮主旨

作 者:

作者简介:
施渡桥,1927年生,军事科学院研究员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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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洋务派与近代军事工业问题的研究,已持续了很长时间,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有些问题尚需作进一步探讨。本文就洋务派经营近代军事工业的主导思想和军事工业在“御外侮”中的作用问题,谈点肤浅意见。

      一、洋务派经营军事工业的主导思想

      以往,一些论著对中国近代军事工业的生产经营,往往贬多于褒,缺乏恰当的评价。其实,洋务派首领本着“师其所长,夺其所恃”的根本目的所确立的企业经营主导思想,有许多适应中国社会的经济、技术等状况,有利于发展军火生产的特点。

       (一)机器设备主要购自外洋,同时力求自己制造

      洋务派首领鉴于中国尚无近代机器工业,而制造枪炮、战舰又是当务之急。为此,决定向外国“觅制器之器”,利用人类已经获得的科技成果,走军事工业迅速起步的捷径。应当说,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无可非议的。

      不仅如此,洋务派首领从减少白银外溢、避免受制于人等方面考虑,主张在购买的基础上仿造“制器之器”。在这方面,有些机器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江南制造局为例,曾国藩在1868年的奏折就描绘了该局边生产军火边制造机器的情景:“查原购铁厂,修船之器居多,造炮之器甚少。各委员详考图说,以点线面体之法求方圆平直之用,就厂中材料、洋器,以母生子,触类旁通,造成大小机器三十余座。即用此器以制炮炉,高三丈,围逾一丈,以风轮煽制火力,去渣存液,一气制成。先制实心,再用机器车刮镟挖,使炮之外光如镜、内滑如脂……此四五年间先造枪炮兼造制器之器之情形也。”〔1〕据统计,该局在1867 年至1905年,共自造各种机器692座,各种工具11万多件。其中,1867 ——1876年10年间,共自制车床、刨床等工作母机168座,占机床总数的1/3。又如福建船政局于1872年制成拉轧机后,造船所用的铁胁、 铁梁、铁龙骨等,均能自造,不需进口。该局在1883-1895年,共自造机器66座。天津机器局“仿造康邦汽机,所省煤斤甚巨”〔2〕。 该局还制成能够自造电机、电线、电引的机器。规模较小的四川机器局,也因地制宜,制成“专用水力而不用火工”的“水轮机器”,“日可省煤一千数百斤,合计每年约可省煤银四千余两”〔3〕。仅1885年一年, 该局就“续造机器五十八种,新造机器二百零六件”〔4〕。诚然, 自造机器与进口机器相比,不仅数量较少,而且质量也较差。但是,这种“以母生子,触类旁通”的自力更生精神值得肯定。

      (二)就中产之煤铁炼西式之钢料,尽量减少原材料进口

      洋务派在军火生产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解决煤、铁、钢等原材料自给的重要性。因而,着手进行机器采煤和筹建炼铁、炼钢厂。

      1874年,沈葆桢在台湾基隆试行机器采煤,于1876年正式投产,所出之煤供福州船政局使用。1877年,沈葆桢提出:“各省现设船炮等局需煤日多,与其购自外洋,不若采自中土。”〔5〕李鸿章则于1878 年成立“开平矿务局”,1881年全面投产。次年,他明确指出:“船炮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6〕中法战争结束后, 左宗棠主张福州船政局添造大炮,并开发福州穆源铁矿,矿炮并举。这样,“较向外洋购买,终岁以银易铁,得失显然”〔7〕。基于同样的认识, 张之洞于1889年就任湖广总督后,便在湖北同时兴建兵工厂和炼铁厂,并将原定用于建兵工厂的部分款项,挪作筹建炼铁厂之用,终于建成了一座“兼采矿、炼铁、开煤三大端”的联合企业。张之洞不无自豪地说:“鄂省奉旨设厂炼铁,实为中国创办之事。今日之枕(指铁轨),他日之械,皆本乎此。总以将来军旅之事,无一仰给于人为断。”〔8〕

      钢材是制造军火的必备原材料,也是从国外进口的主要物资。为此,江南制造局总办刘麟祥于1890年在《购机器试炼钢料》的报告中提出:“窃照职局仿造钢铁大炮并后膛兵枪,其机器等件虽不能谓之全备,然就所有者权宜办理,已可将就敷用。唯造炮所需之钢料、钢弹,造枪所需之钢管,必须购自外洋,其价值运费已不合算。且平时购运往来虽尚称便,诚恐一旦海上有事,海程梗阻,则轮船不能抵埠,而内地又无处采买,势必停工待料,贻误军需,关系实非浅鲜。职道等再四筹维,似非自行炼造不可。”〔9〕刘麟祥与洋匠研究后, 决定购买炼钢并卷枪筒之机器、炉座各一副,先行试办,结果获得成功。李鸿章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于1893年7月奏称:“至枪炮所需钢料,购自外洋, 价值既昂,运费又贵。该员(指刘麟祥)等复仿照西法,炼成纯钢,卷成炮管、枪筒并大小钢条,精纯坚实,与购自外洋者无殊。……将来经费渐充,添购机器,增置厂屋,就中产之煤铁,炼西式之钢料,多制新式器械,以备各营领用,不必取资外洋,实为自强根本至计,其有裨于军实者,诚非浅鲜。”〔10〕江南制造局初期所产钢材为数不多,大部分留局自用,小部分供应其他军工厂。后来产量增加,自用有余,便以一部分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收回利益尤多”。

      (三)聘请“洋匠”传授技艺,坚持“权自我操”的原则

      中国的传统教育存在着重“制艺”轻“技艺”的倾向,士大夫们沉浸于章句小楷而鄙夷对自然科学和制造技术的研究。即使有少数这方面的专家,也因闭关锁国、与世隔绝而无法掌握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这种情况下,军工企业只有借材异域,延聘洋匠才能使工厂尽快建成,机器迅速运转,并使中国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学到新的知识和技术,制造出先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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