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票,又名截票、粮串、联票,系旧中国政府征收田赋的缴款凭证,始于清顺治十三年(1656年),终于民国末年。票上开列实征地丁钱粮、各种附加粮税或杂派等具体数目,两联、三联、四联、五联都曾用过,分给官府、纳税户、差役等留存,大略今之税票。不同之处在于,旧中国工商业不发达,田赋遂为“国家唯一之正供”〔1〕, 串票便成为征收田赋及其附加之凭证。在实际运行中,为防舞弊,其行文格式和名目又常有变动和不一。邻水县文物管理所收藏光绪十一年至三十四年串票42张,其中照票28张,纳票8张,给花户执照3张,即是给纳税户所留存之凭据。该串票均为邻水县丰禾镇政府干部张祥楷1987年文物普查时捐献,系张祥楷祖上收集并保存下来,并为张氏族人缴纳田赋所得。该串票不仅是研究清代财政经济尤其是晚清四川田赋征收实务的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而且其涉及的史实对有关志书、辞书和中国田赋研究有着重要的勘误及补遗作用。 一、基本情况 该串票质地均为淡黄色草纸(今已由捐献人用有光纸裱褙),均为清季邻水县政府所制,木刻印刷。呈竖式长方形,其纵最大27厘米,最小11厘米,其横最大16厘米,最小8.5厘米, 除少部分有破口或小洞外,其余完好。该票所征税种税目涉及津贴、城工、试馆、地丁正银、闰银、耗银、捐输、练丁等,其中地丁正、闰、耗为正粮税,津贴、城工、试馆、捐输为附加,练丁为杂派,现将其基本情况列表介绍于后。 表一:光绪十一年至三十四年42张 串票基本情况表 序号 年份 票名 税目 数额纳税户 经管 征纳编 时间号 津贴、 1 11照票 城工、4.8 张氏祠 5.14 字 试馆 2 11执照 正耗 4.8+张氏祠 正堂郑 5.15 乡 0.72 3 21照票 津贴、4.8 张氏祠 2.15 字 城工 4 21照票 捐输 4.8 张氏祠 正堂管 2.18 县 5 21执照 正闰耗4.8+张氏祠 正堂管 2.18 县 0+0 6 22照票 津贴 4.8 张氏祠 7.2 字 7 22照票 捐输、4.8 张氏祠 正堂管 6.29 县 练丁 8 22执照 正耗 4.8+张氏祠 正堂管 7.5乡 0.77 9 24照票 捐输 5.2 张氏祠 正堂吴 3.4县 1024照票 津贴 5.2 张氏祠 2.17 字 1124纳票 正闰耗5.2+张氏祠 正堂吴 3.6乡 0+0 12 26 照票 捐输 5.2 张氏祠 正堂张 2.27 县 13 26 纳票 正闰耗5.2+张氏祠 正堂张 2.2乡 0+0 14 26 照票 照正粮5.2 张氏祠 2.21 乡 15 28 照票 捐输 2.65 张先盛 正堂魏 6.6县 16 28 照票 照正粮0.7 张星林 4.21 乡 17 28 纳票 正耗 2.65+ 张先盛 正堂魏 7.2乡 0.33 18 28 纳票 正耗 1.07 张星林 正堂魏 4.28 □ +0 19 28 照票 照正粮2.65 张先盛 2.22 乡 20 29 照票 捐输 2.65 张先盛 正堂单 5.3县 21 30 照票 捐输 5.2 张氏祠 正堂郑 3.24 县 22 30 照票 照正粮5.2 张氏祠 2.24 乡 23 30 纳票 正耗 5.2 张氏祠 正堂郑 3.21 □ 24 30 纳票 正耗 1.5 张致和 正堂郑 3.16 乡 25 30 照票 照正粮1.5 张致和 2.16 乡 26 31 纳票 正耗 5.2 张氏祠 正堂郑 6.12 乡 +0 27 31 照票 照正粮5.2 张氏祠 6.18 □ 28 31 照票 捐输 5.2 张氏祠 正堂郑 6.11 县 29 32 照票 照正粮1.9 张春荣 5.24 乡 30 32 纳票 正闰耗1.99+ 张星林 正堂郑 5.24 乡 0+0 31 32 纳票 正闰耗1.99+ 张林森 正堂郑 5.24 乡 0+0 32 32 照票 照正粮1.99 张燮阳 5.24 乡 0+0 33 32 照票 照正粮1.99 张燮阳 5.24 乡 34 32 照票 照正粮1.99 张林森 5.24 乡 35 32 照票 捐输 5.4 张氏祠 正堂郑 6.6县 36 32 纳票 正闰耗5.4 张氏祠 正堂郑 4.6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