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日本经济近代化过程中传统工业部门的不同命运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玉茹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教授

原文出处:
南开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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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前,日本是欧美以外唯一实现了近代化的国家。因而日本工业化的过程和经验自然引起关心经济增长问题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兴趣。 日本着手实行近代化远远迟于西方各国, 但在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之间的50年左右时间里,取得了惊人的进展。尽管如此,日本却同时存在着近代工业国家和旧有传统经济社会的双重特征,也就是所谓的“二元结构”。

      中国的近代化过程几乎与日本同时起步,两国在历史背景、起始条件和发展进程中有许多相似之处。

      两国的机器大工业都不是在原有的资本主义萌芽和工厂手工业的基础上自发地发展起来的,而是从西方移植的。西方作为产业革命基础的工场手工业,在日本和中国则是相继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前期才真正得到发展并与机器大工业并肩成长,尽管中国发展的情况与日本比较远不能令人满意。

      作为后进国家,由于劳动力过剩,人均收入水平低下和资本短缺,在着手实行工业化后,必然会出现二元的经济结构,即近代生产与传统生产并存。因为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所以在近代和传统部门间生产率以不同比例增长是不可避免的。西方一些国家不曾出现明显的二元结构,是由于这些国家是在一个长期内逐渐发展起来的。

      很多日本和西方的经济学家在总结日本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时,通过日本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大量比较研究认为:不发达国家可以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引进发达国家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发展起来的先进技术。在这些后进的国家中由于高技术水平与低收入水平相结合,在产品出口方面具有优势,国内经济可以以较高的速度增长。日本经济正是上述模式,亦在二元结构下获得迅速增长的一个成功范例。

      但上述这些研究却不能解释与日本经济近代化几乎同时起步,历史背景、起始条件大致相同,其后在长时期内同样为二元结构的中国经济,为什么却不能发挥后进者模仿型经济的潜在优势。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结构的变化远远落后于日本,到本世纪30年代,尚没有跨入近代化的行列。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曾就两国经济近代化过程中农业发展的情况作过比较研究(参见《在近代化过程中日本和中国农业发展的比较研究》,载《南开经济研究》1992年第2期)。 本文则是从中国、日本传统工业的不同命运方面作进一步探讨。

      无论中国还是日本,在开始着手经济近代化时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高度密集的人口,农村中存在着非常不利的人地比例关系。在这方面与西方国家开始工业化时的情况是全然不同的。1887年时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为0.17公顷,日本只有0.12公顷(吴承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的考察》,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统计集》世界知识出版社,1962年,第379页)。 两国农村人口都占绝大的比重,1887年时中国的农村人口约占全部人口的80%,日本为77.95%,而西方国家在工业化前夕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要小得多。因此对中国和日本这样的国家而言,要想实现近代化,工业必须从农村中吸收更多的劳动力,人口的压力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这些劳动力能否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根本说来是取决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达到的水平,而不是取决于农业部门自身的需要。由于不发达国家着手工业化时人均收入水平低,资金缺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建立的近代工业吸收的劳动力是十分有限的。为了减轻迅速增加的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能否发挥传统工业的优势,在迅速建立近代工业部门的同时,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就成为该国能否发挥二元结构的优势,使经济起飞并迅速成长的一个关键问题。

      日本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其非农业部门的迅速增长主要是依靠了劳动密集型技术的应用。整个工业部门产值的增加。大约有三分之二是由中小企业雇佣劳动者生产的。虽然资本密集型技术在20世纪初年以后逐渐占居统治地位,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日本经济中并没有失去其重要地位。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日本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与西方不同,日本国民衣食住所需的商品在本文讨论的时限内仍然主要由传统工业生产。所以日本多数传统产业在大工业发展起来以后,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由于投资少、收益快、工资低,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到1914年时,日本近代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的比重只有10%略多一些。但整个工业部门的产量已占到全部商品生产的50%左右(肯普汤姆:《工业化的历史模式》,纽约,朗曼出版公司,1978年出版,第157页)。从工业生产在总生产中的比重看,到1914年日本已经逐步实现了工业化,但近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却不能夸大。甚至到1940年时按就业人数计算,50人以下小工厂仍有工人2,899,000人, 占全部工业就业人数的54%以上;产值为10,000百万日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34%以上(矢野恒太纪念会编:《日本100年》,时事出版社,1984年版,第 210 、212页)。 从而形成了一种机器大工业——工场手工业——农村手工业——农民家庭副业并存的多层次产业模式。这种模式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虽然后来不断发生变化,但在整个日本资本主义发展中这种多层次并存的结构一直存在。一些在西方本已是由大工厂生产的产品,日本在移植后也先是在中小动力厂生产,或把西式动力机械生产的产品改为人力机械生产,这是日本工业化过程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明治初年,日本政府在重视大工业发展的同时,也注意保护和奖励中小企业,制定各种保护政策。设立奖励机构,在“兴业意见出”中详细规定了指导和保护中小工业发展的具体办法。认为日本的两种工业——固有工业和移植工业——是互相补充,不可缺少的。都应受到保护和奖励。明治19年,政府成立了指导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领导机构——农商务省的工务局。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建立了技术改造指导所或讲习所,同时也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业试验所和工业讲习所,并且还订立了经营补助费制度,府县工业技师制度、机械购入制度。经过设备和技术改造后的中小工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西洋技术的导入,推动了固有工业的发展,使之从家内手工业转化为工场手工业。1868年时日本只有400余家手工工场,数量有限, 明治维新后大量手工业向简单的机械化作业发展,制丝、陶瓷等部门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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