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四)

作 者:
许檀 

作者简介:
许檀,195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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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城乡市场与流通网

      城乡市场网络的形成既是明清时期山东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商业城镇的发展和农村集市网的形成,是这一市场网络体系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大部分;而商人的经营活动,对于勾通城乡市场,使之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这一流通网,山东各州县可与全国大多数省区进行经济联系。

      (一)商业城镇的发展

      山东商业城镇的兴起是与商品流通的发展相伴随,最早始于运河沿线,清代东部沿海及内陆地区也相继有较大的商业城镇崛起;另一方面,原作为行政中心的府、州、县城也大多增加了经济功能,有些还成为重要的商业城市。清中叶前后,山东较重要的商业城镇至少有十余个,如运河沿线的临清、济宁、聊城、张秋、德州,东部沿海的胶州、莱阳、掖县、黄县,内陆地区则有周村、博山、益都、潍县、泰安等等。其中聊城、掖县、益都、泰安为府城;临清、济宁、德州、胶州为州城——临清在明初不过是东昌府所辖的一个县,正是由于商业的繁荣,弘治年间升为州,乾隆时再升为直隶州;济宁也是因商业的发展由一个普通的散州升为直隶州的;莱阳、黄县、潍县为县城;张秋、周村在建置上不过是个镇,但在商业上并不逊于上述大多数府、州、县城;博山的前身是颜神镇,是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在建置上升格为县的。

      明政府对运河的修浚无疑是以保证漕运为目的的,但运河以其贯通南北,连结五大水系的优势,实际上成为南北物资交流的大动脉,也是山东境内商品流通最主要的干线,山东运河沿岸的商业城镇都是随着流通的发展逐渐兴起的。临清,是其中最大的一个。明代隆、万年间,临清城内有布店73家,绸缎店32家,杂货铺65家,纸店24家,辽东货店13家,大小典当百余家,客店数百家,以及其他大小店铺、作坊共计千余家。万历年间,临清钞关所征商税每年达八万三千余两,超过京师所在的崇文门钞关,居全国八大钞关之首。清代,临清地位虽有下降,但直到咸同年间运河淤塞之前,仍是山东最大的商业城市。临清输入商品中较大宗的有江浙绸缎布匹、江广纸张、江西磁器,福建、安徽的茶叶,广东山西的铁货,以及来自江淮、河南、直隶和山东本省的粮食;输出商品主要有东昌府及相邻的直隶河间、大名等府所产棉花、枣梨,以及临清本地所产丝织品、皮毛制品等。明代临清是华北最大的纺织品贸易中心,每年经销的江南布匹、绸缎至少在一二百万匹以上;清代由于山东以及河南、直隶三省棉纺织业的发展,临清由纺织品贸易中心转为粮食交易中心,乾隆年间临清城内外共有粮食集中市场六、七处,经营粮食的店铺百余家,粮食年交易量五、六百万石一千万石,是冀鲁豫三省的粮食调剂中心。临清的商品流通范围至少涉及明代十三布政司中的九个,清代关内十八行省中的十四个,以及关外广大地区,甚至远及西藏、蒙古等边疆特区〔174〕。

      济宁在明代中叶已成为繁荣的商业城市,方志记载“济当河漕要害之冲,江淮百货走集”,“闽广吴越之商持资贸易鳞萃而渭集”〔175〕。清代济宁商业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乾隆年间济宁城内有大小布店25家,绸缎店21家,杂货店35 家。 竹木铺14 家等等, 每年征收商税7900余两〔175〕。棉布、周缎主要来自江南,竹木来自湖广,杂货则有 江西的瓷器,浙江的红白糖,湖北的桐油等等,这些商品主要分销鲁西南的兖州、曹州二府。输出产品则有兖州、曹州等府所产粮食、棉花、烟草、干鲜果品等等。

      张秋,位于临清、济宁之间,为东阿、寿张、阳谷三县所共辖。万历年间该镇已有商业街市数十处,牙行二、三十家,商业店铺则“以数百计”。张秋的商品来源远及闽广、吴越、山陕,输入商品以杂货、绸缎为大宗,输出商品有枣梨、棉花、棉布、粮食等等,分销和集散范围主要是位于临清、济宁之间的兖州府北部、泰安府西部诸县〔176〕。

      聊城是东昌府治,其商业发展可能稍晚些,主要是清代发展起来的,而以道光年间为最盛。清代中叶,仅在聊城经商的山陕商人字号就有三、四百家,主要贩运铁货、板材、茶叶等外地商品赴山东售卖;同时大规模收购、加工本地所产棉布、皮毛、毡货等运销西北、口外,其中年经营额在万两以上的商号即有四、五十家之多。聊城还是山东熏枣最主要的加工集散中心,东昌府所产果品中很大一部分系在此装船南下。总计嘉道年间,聊城的商业店铺作坊约在500—600 家, 年经营额在300万两上下。〔177〕

      山东半岛的登、莱二府北滨渤海,南临黄海,“舟航之利捷于他郡”,故“民多逐利四方”〔178〕。半岛南岸的胶州, 明代嘉隆年间即为“商贾辐辏”之所,也是山东大豆、海产输往江南的主要码头,“商船往来终年络绎”〔179〕。清康熙18年开海禁, 一度中断的沿海贸易迅速恢复,康熙末年胶州已是“三江两淛八闽之商咸以其货舽浮舶泛而来,集于东关之市廛”〔180〕,贸易范围已扩大至闽广。 雍正年间重定船税,胶州每年征银7540两,这一数额相当于清初山东沿海18州县船税总额的9.6倍〔181〕,足见胶州海贸发展之速。清代中叶胶州沿海贸易进一步发展,上海、苏州均有胶州邦商人开设的会馆。

      莱阳也是山东半岛重要的商业码头,“凡平(度)、掖(县)、栖(霞)、招(远)之土产,江浙闽广之舶品,胥以此为集散所”〔182〕。雍正年间新定船税,莱阳为770亩,仅次于胶州,在沿海18 州县中位居第二〔183〕。莱阳商人的活动范围,“资之饶者置货于京师、金陵、苏杭淮扬,其歉者远至临清,近则南北台、青山庙、莱之海庙置焉”〔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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