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三)

作 者:
许檀 

作者简介:
许檀,195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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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两年三熟制的发展和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收益,经济布局的调整则使土地资源的利用更趋合理化。然而土地资源毕竟是有限的,明清时期山东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内容,就是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其中棉纺织业的普及尤为重要。

      山东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以棉纺织、丝织,以及粮食、烟草、果品加工最为普遍,大多为小农的家庭手工业。它以土地产品为原料,通过再一次的劳动投入得到一个附加值,从而增加了小农家庭的总收益。山东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是在种植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与种植业分布密切相关。

      棉纺织业是山东最普遍的家庭手工业,主要分布于鲁西北、鲁北棉区。

      明代山东棉纺织业尚不发达,故棉花大量输往江南,而从江南反销棉布。同时,山东还承担着繁重的军需棉布供应任务,政府每年以每布一匹折粮一石的方式从山东征收数十万匹阔布,其征收数量各州县均有定额,少则数百匹,多者达数千匹〔84〕。“遍征闾里竭民力,散作边关御士寒”〔85〕,这一诗文即是对阔布征收状况的写照。明政府的棉布折粮政策对山东棉纺织业的发展无疑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它同时也使棉纺织业的商品化受到阻碍。明中叶以降随着赋税制度的变革,政策所需棉布渐转向以市场购买为主,山东棉纺织业也从赋税强制下解脱出来,开始向商品生产转化。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中后期山东已有近二十个州县有商品布生产。

      清代山东棉纺织业得到迅速发展,逐渐成为农户家庭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康熙《齐东县志》记载,该县“土地硗瘠,计其所入仅足以糊口,而赋徭、婚丧之费无所籍,惟恃纺花织布。男妇昼夜之所作,自农工之外只此一事,是以远方大贾往往携重资购布于此,而士民赖以活”〔86〕,到嘉庆年间该县商品布生产能力已相当可观,每年从各集“布市”汇集输出的棉布达数十万匹之多,“通于关东,终岁且以数十万计”〔87〕。乾隆年间,平原县“地鲜树桑,久无蚕事。而纺棉织布或织线毯、线带,近时士夫之家闺阁亦然,民间则男子亦共为之”〔 88〕。陵县棉纺织业也相当发达,清代中叶布商在该县的滋博店、神头镇、凤凰店等集镇设有布店七座,“资本雄厚,购买白粗布运销辽沈,全县收入颇有可观”〔89〕。又如武定府蒲台县“户勤纺织,布有数种,曰半头、曰长头、曰庄布,既以自给,商贩转售南赴沂水,北往关东,闾阎生计多赖焉”〔90〕。滨州“地产木棉,种者十八九。妇女皆勤于纺织,男则抱而贸于市,乡闾比户杼轴之声相闻”〔91〕。青州府博兴县“女勤纺织,故布货充轫”,该县商人多以贩布、贩花为业〔92〕。就连僻处山东半岛最东部的登州府虽地不宜棉,棉花多需从江南、直隶输入,家庭棉纺织业也相当普遍,除自给外亦有外销。府志记载,“纺织花布以自衣被,穷乡山陬无问男妇为之,其织作须织工,勤有余布亦兼鬻于乡市,复有布贾贩之城市,庶人、在官、末作、游寓者均需之”〔93〕。

      到清代中叶前后山东已有六十余州县有较发达的棉纺织生产,并形成几个重要的商品布输出区。如济南府齐东、章丘、邹平、长山一带所产棉布多汇集于周村输往关东,亦销华北;鲁西北陵县、平原、馆陶、恩县、聊城、清平、茌平等县所产多运销辽沈和北口外;武定府蒲台、滨州、惠民、利津、乐陵等县棉布北销关东、直隶;南销鲁中山区;青州府寿光、博兴、高苑一带所产棉布也是南北兼销,北上直隶,南下鲁中山区和山东半岛。大体而言,到乾嘉年间山东已由明代的棉布输入区转为棉布输出区,从18世纪后期~19世纪八、九十年代洋布、洋纱销行之前的大约一百年时间,是山东土布生产最发达的时期,估计每年有300~500万匹的输出能力,主要销往东北、华北、西北。此时的华北、 西北棉布市场已基本为山东、直隶、河南三省棉布所占领,江南棉布被排挤在外;在东北市场上也形成一个山东、直隶、江南棉布竞争、分割市场的新格局。

      丝织业,则分为桑蚕丝织与山蚕丝织两大类。桑蚕丝织是传统手工业,其产品绫、绢、绸等曾是历代政府征课的对象,明中叶以前山东的丝织业也与政府的赋税制度密切相关,几乎所有州县均有丝织生产。明中叶以后,随着赋税制度的变革,山东桑蚕丝织业向商品性生产转化的同时,在地域分布上则向自然条件、技术条件较好的州县集中。清代山东的桑蚕丝织业主要分布于济南、东昌、兖州等府的二三十个州县。如济南府丝织品以齐河县所产最佳,名“齐河绢”〔94〕;邹平县“贸丝织绢颇饶”,尤以“辛家寨之绢”为著〔95〕;章丘县之清平乡地宜蚕桑,织纱绢“为利不赀”〔96〕。东昌府冠县、堂邑、馆陶及临清都有丝织生产。临清是鲁西北最主的丝织品产地和集散地,其丝织产品种类甚多,如首帕、汗巾、帕幔、帛货(哈达)、绫绸、绵绸、茧绸、丝布等等。其中以帕幔最为精美,堪称第一流的佳品,主要销往京师、开封等城市;帛货为祭神所用,远销西藏、西宁及内外蒙古;绵绸、茧绸、丝布等则属较低挡的丝织品,多为农民家庭手工业产品,临清南水关外士桥有绵绸市,每逢三八日集期,“货卖者俱堂邑、冠县、馆陶人”,每集所聚“不下千余匹”〔97〕,一年上市当有数万匹或十数万匹。兖州府不少州县仍保留有丝织生产,不过其产品多为土绢、土绸、土缎、土罗之类,未见有精致之品〔98〕。

      山蚕丝织业是随着山蚕养殖的发展逐渐发展起来的,虽起步较晚,但从一开始就以商品生产为主。山蚕丝织品有槲绸、椿绸、椒绸等数种,统称茧绸,其产区主要集中在鲁中山区和山东半岛。康熙年间沂州府属各县集镇山茧、山绸交易均已设行征税〔99〕。兰山县多椿蚕“作茧小而坚厚,织绸尤佳”〔100〕;莱芜县产槲绸,“出长春岭一带〔101〕;蒙阴县所产茧绸有商人收买销往苏州〔102〕; 沂水县更是“岁出山茧、山绸无算,西客皆来贩买。设经纪以抽税,岁入数千金”〔103〕。兰山县青驼寺新泰之敖阳店、泰安之崔家庄都是较重要的茧绸集散市场。商人入山采买,贩鬻四方〔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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