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金川改土为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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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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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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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乾隆十四年(1749)、四十一年(1776),清朝政府两次平定了四川大小金川土司的叛乱,并在原大小金川土司辖地分置美诺、阿尔古二厅(后改懋功厅),下隶美诺、抚边、章谷、崇化、绥靖五屯,命当地藏民、驻防绿营以及召募来的内地汉民进行大规模屯田,史称“金川改土为屯”。改土为屯是清王朝在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行的“改土归流”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及其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汉、藏两族人民的相互交住,同时也大大加强了清朝政府对该地区的统治。

      【关键词】 历史 清史 民族事务

      清代自雍正以后,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即以有任期、不世袭的流官取代原由当地土著首领世袭的土司政权。乾隆年间,清王朝两次平定了四川省金川地区的土司叛乱,并在改土归流的基础上,将原金川土司辖区划分为五个屯田区,命当地藏民、招募来的内地汉民以及驻守该地的绿营兵丁进行大规模屯田,史称金川“改土为屯”〔1〕。这一措施的推行,巩固了清王朝对该地区的统治,加强了清朝统治者对当地人民的控制和镇压,同时也对开发这一地区,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及其与内地的联系,促进各民族人民的相互交流起了积极的作用。本文拟就清代金川“改土为屯”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及其作用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的前辈和同志们。

      一、改土为屯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金川地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西金沙江流域,分为大、小两金川,主要居民为藏族。据文献记载,金川为“小金沙江之上游也……皆以临河,山有金矿得名”〔2〕。隋代曾在此置金川县,唐属雅州,明朝隶杂谷安抚司。清初,两金川土著首领先后归附清朝,由清政府授为安抚司。乾隆十二年(1747),金川内乱,大金川土司莎罗奔率兵攻取与之临近、和清王朝关系密切的杂谷、革什咱及明正等土司,夺取小金川土司印信,并骚扰清军汛地,打死清朝武官。为此,清政府先后派总督张广泗,提督岳钟琪,大学士讷亲、富恒等统兵进剿。乾隆十四年(1749),莎罗奔乞降,许以“照例供徭役”,清政府遂准降撤兵。

      乾隆中期,大金川再叛,勾结小金川土司,周围“诸小土司皆不敢抗”。清廷再派亲贵大臣阿尔泰、温福、贵林、阿桂等相继统帅大兵前往镇压。经过数年苦战,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终于将叛乱势力最后镇压下去。

      金川之役,清廷先后调兵数万,耗银7,000余万两,历时5年之久,才最后征服了这块“地仅千里,不及准、回两部十之一二”的荒僻地区〔3〕。其用兵规模之大,耗资数额之巨,拖延时间之长,在乾隆朝历次军事行动中是不多见的。为什么清廷独对金川之役如此重视,竟不惜血本,必欲彻底征服而后已呢?主要原因在于金川地区的地理位置对清王朝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用曾任四川总督统兵平叛的张广泗的话来说,“此一带番蛮正当通达西藏之要路,若不布置停妥,使道路清宁,法纪昭肃,则与西藏之声威有损,倘再稍致阻隔,更所关非细矣。……大小金川、绰斯甲、杂谷等土司介在打箭炉、松潘之间,正当成都之西面,其地界去省会不过二百余里”〔4〕。可见金川虽小, 却是清朝内地通往西藏桥梁,是四川省的西大门。如不能牢牢控制金川地区,内地通往西藏的道路就会受阻,必将直接影响到清廷对西藏的统治。正因为如此,在征服了金川地区之后,如何善后,即采取怎样的形式对该地区进行统治,就成为摆在清统治者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两金川地区“万山丛矗,中绕汹溪”,“深寒多雨”〔5〕, 且“番蛮杂处,种类不一,大概以强凌弱,仇杀相寻”〔6〕, 是一个地势险峻、气候寒冷、情况复杂、难于控制的地区。早在第一次金川平叛时,清廷内部就曾针对金川善后问题进行过一番争论。有人主张选择有功的土司子弟划地分授,“小其地而众之”〔7〕, 以分散土司权力,削弱他们的力量,使他们彼此牵制,从而达到加强朝廷对该地区控制的目的。但如此处理并不能将当地政权直接掌握在朝廷手中,土司、头人等仍然是该地区的实际统治者。也有人主张将金川地区归入西藏,设喇嘛管辖,“以治藏之法治之”〔8〕, 即利用西藏宗教势力控制这一地区。而这样一来,势必使西藏喇嘛教的势力进一步增强,这也是清统治者所不情愿的;况且金川地区自来实行土司制度,与西藏喇嘛制度大不相同,硬套“治藏之法”也是行不通的。当时担任平叛主帅的四川总督张广泗,针对金川的具体情况,提出“设镇安屯”的设想,主张“招集内地番民,宽授以地,……选精壮无田者,仿古州屯卫之意,设立屯长,约束训练,……归留驻之副参统辖”〔9〕。 张广泗的这一建议曾受到朝廷重视,但由于他本人后被乾隆皇帝以“师老气怯”的罪名处死,一平金川之役也以土酋莎罗奔表面归降和清廷的被迫妥协而草草收场,致使张广泗的建议未能实施。

      乾隆四十一年(1776),第二次平定了金川之乱以后,清廷总结了一平金川的教训,综合了过去有关金川善后的各种意见,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改土为屯”的统治措施。内容包括:

      1.改土归流 二平金川之后,清廷在原大小金川土司地“分置美诺、阿尔古两厅。四十四年(1779),并阿尔古入美诺。 四十八年(1783),改懋功厅,驻同知,理五屯事务”〔10〕。 从而取缔了原来的土司政权,代之以与内地州县大致相同的地方行政机构,将当地的藏族民众土司头人的奴隶成为封建国有的编户齐民,大大加强了清王朝对金川地区的统治。

      2.安营镇守 为了确保朝廷各项律令在金川地区的贯彻执行,监视、镇压当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和原土司势力的分裂活动,巩固刚刚建立的流官政权,清王朝先后在金川地区设立美诺、底木达、阿尔古、噶拉依、茹塞五营,归美诺总兵统辖。各营分置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各级武官,共辖屯防兵6,000名〔11〕。其职能主要是“屯种、驻守”, 既肩负戍守地方、镇压反抗的职责,又要自耕自食,与当地人民共同开发这一荒僻地区。

      屯防绿营之外,还有所谓“屯练”,即由当地藏族青壮年组成的土屯兵。据乾隆时曾到过金川的汉族官吏李心衡记载,当地“夷俗尚武,咸工击刺之术,虽妇女亦能谈兵。闻有征调,殊涌跃向往”〔12〕。随着该地区改土归流的实施,土司的政治、军事权力被取缔,原由其掌握的土兵组织也相应取消,其成员大多被改编为屯练,由世袭的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统辖,分隶美诺等五屯营。平日“任其力田佣工”,朝廷不发粮饷,遇有调遣征发,则“照派各士兵之例给予月粮”。其所用武器,“系照向日所习,听其自行置备”。屯练没有固定的操练时间,只于每年秋季由朝廷派员点验人数,裁汰老弱,挑补精壮〔13〕。自乾隆以后,清廷曾多次征调金川的屯兵练勇,因其本系当地土著,与汉兵相比,更长于爬山越岭,吃苦耐劳,且作战勇猛,遵守法度,的确为清廷出过不少力。屯练作为屯防绿营的补充,对加强清王朝在金川地区的统治起了重要的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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