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杜甫 打在妞妞身上,疼在爸爸心上。 ——周国平《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 写作中把自己完全忘去,创造什么人物就过着什么人的生活,真是一件快事。今天我就同时是丈夫和妻子,情人和姘头,我骑马在树林里漫游,当时秋暮,满林黄叶,我觉得自己就是马,就是风,就是两人的情语,就是他们的填满情波的眼睛眯着的那道阳光。 ——法·福楼拜 0.讨论的句式 本文讨论“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这类句子的性质和生成方式。众所周知,这个句子是个歧义句,其中的“他”可以指生的孩子,也可以指孩子的父亲。按前一种理解,“去年生的”是修饰“孩子”的定语,按后一种理解,“去年生的”形式上是定语,但是语义上好像不起修饰“孩子”的作用,有人把它叫做“准定语”或“伪定语”。这种定性为“形义错配”的句子可以分为两个小类,如(1)和(2)所示: (1)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他是北外学的英语。 他是国外得的学位。 (2)他是学校付的工资。 他是室友偷的电脑。 他是毒蚊叮的脑瘫。 他是保安打的瘸腿。 (1)中的主语“他”是动作动词的施事,(2)中的主语“他”是动作动词的受事或与事。就本文要说明的问题而言,这两个小类的区分不是很重要。 1.两种移位派生说 赵元任(Chao,1959)将这类句子分析为动宾结构VN带词组后缀“的”,VN(生孩子)以非连续成分的形式出现(“的”插在中间)。朱德熙(1978)因此认为赵氏实际是将句子的结构分析为“他是去年生孩子的”。赵元任(Chao,1968/1979:153)明确说,这类句子是把原来的宾语挪到“的”字后面去而生成的: (3) a.他是去年生孩子的。 →b.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这种观点可以称作“宾语挪后说”。跟赵先生的分析不一样,朱德熙(1978)提出了“后置主语说”。朱先生认为这类句子属于“M+S”句式,其中M“他”是主语,S“是去年生的孩子”本身是个主语后置的主谓句,主语后置之前是“孩子是去年生的”,整个句子因此是主谓小句做谓语的句子: (4) a.他,孩子是去年生的。 →b.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不管是“宾语挪后说”还是“后置主语说”本质上都属于句子生成的“派生说”,都假设句子有一个根结构(基础结构或深层结构),然后通过移位这样的句法操作得出派生结构(表层结构)。差别只在于假设的根结构不一样,一个是(3a),一个是(4a),移位的成分不一样,一个移的宾语“孩子”,一个移的主语“孩子”。 这两种移位派生说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先来看“宾语挪后说”,可比较(5)中的a和b: (5)a.他是学校付工资的。 b.他是学校付的工资。 a句“的”字结构“学校付工资的”和主语“他”之间是类和成员的关系,即“他”是“学校付工资的”这类人中的一员,而b句表达的不是这样的语义关系,而是“(他的)工资”是“学校付的”费用中的一部分。a句的支付关系是固定的,即“他”常年是由学校付工资的,而b句的支付关系可以是临时的,也许就指这一次的工资支付。b句为真,不一定a句为真。如果说“是……的”是一个指示焦点的标记,那么“工资”一词的移位会改变聚焦的范围,而聚焦范围的变化有时会引起真值语义变化。然而“移位”的前提却是不改变句子的基本语义。 其次,“宾语挪后说”还遇到一个问题,有的句子不能或不大能还原成宾语移位前的结构,如(2)的后三句: (6)?他是室友偷电脑的。 *他是毒蚊叮脑瘫的。 *他是保安打瘸腿的。(除非把“打|瘸腿”重新分析为“打瘸|腿”) 这个问题对于“主语后置说”倒是不存在,上面三句都可以还原: (7)他,电脑是室友偷的。 他,脑瘫是毒蚊叮的。 他,瘸腿是保安打的。 但是“主语后置说”还是遇到下面的句子不好还原的问题: (8)他是去年结的婚。 ?他婚是去年结的。 他是昨天静的坐。*他坐是昨天静的。 他是去年改的良。*他良是去年改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分析下面的句子: (9)孩子,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医院,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按朱先生的分析法,这两句头上的“孩子”和“医院”是主语,那就不好再说句末的“孩子”和“医院”是主语后置,最多只能说它是个拷贝主语。 两种移位说都有更重要的词语搭配问题有待解释,看下面的对立: (10)他是去年生的儿子。 ?他是去年生的外甥。 (11)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他是昨天出的药房。(只可理解为他调离药房) 第二句听上去别扭,要有特殊的语境才自然。 2.糅合类推说 类推的观点其实也是赵元任(Chao,1957)提出来的,他说:由“他是昨儿来的人”类推,便可以说“他是昨儿出的医院”。因为“他”不可能是“医院”,所以这种说法虽然不合逻辑,但是不致引起误解,又因为简洁而成为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沈家煊(2007)论证,凡是类推都是通过一种叫做“糅合”的方式来实现的,并将这种糅合称作“类推糅合”。我们把这个句子的类推糅合过程表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