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得你心急”类“V得”句的识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子,北京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83); 熊学亮,复旦大学外文学院(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汉语学习

内容提要:

“我等得你心急”类“V得”句是汉语研究中普遍被忽略的一种语言现象,尚无人解释“我等得你着急”能成立,“我喝得酒头晕”等句却不能成立的原因。本文将该类特殊句式定位于“”类致使构式之中,提出它深层体现一种隐含三动核结构的致使语义串,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该类特殊句式的语义限制,特别强调了句中双施为的特点,以期更好地认识这种语言现象。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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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引言

      “V得”类动补结构是汉语学界广为关注的一个课题,几十年来人们从传统句法学、生成语法、三维语法、认知语法等多个角度分别对该现象进行描述与阐发,做出了许多精辟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许多独到的令人信服的见解。然而我们发现,有一类特殊的“V得”句(“我等得你心急”类)却一直少有人问津,朱德熙(1982)简单将其归入“述补结构内带宾语”类型,但并未专门予以解释,其他人的研究也往往对此一带而过,甚至不曾提及。张豫峰(2006)为“SV得NV”类句型所作的定义“双动核结构,S为前动核主事、N为后动核主事”,甚至直接就将这种语言现象排除在外,而且这似乎是个普遍现象。仅有个别学者,如丁恒顺(1989)、宛新政(2005)等注意到了该问题,但前者也仅仅作了表层描述,而后者更只是为了将该现象界定到自己研究范围之外而简单提及。

      本文从认知的角度阐述该句式在类致使构式中的特殊性,通过与其它构式语义变体间的对比分析来揭示该类特殊句式存在的理据,并描述该类句式的语义限制条件,以期更好地认识这种语言现象。

      一、“我等得你心急”类“V得”句问题的提出

      Goldberg(1995)提出,构式是独立于词汇语义规则之外的语法事实,有独立的语义。话语意义则是构式意义与词汇意义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认为,本文的研究对象“V得”句中的结构因符合上述标准,因此是汉语中的一个独立构式,本节将在描述构式的基础上说明“我等得你心急”子类的特殊性所在,并且把结构中的兑现范围限制为人称代词。

      Goldberg(1995)认为,“设C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当且仅当Fi或Si的某些特征不能严格地从其自身的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建立的构式中预测出来时,C独立成为一个构式。”我们此处要分析的结构正是这样一个形义结合体,具体表现为<,致使义>,即凡进入该构式的话语均会传达致使义。该结构为一个独立的致使构式,是因为该结构所传达的致使义不能从句子的组成成分中推得,句中不会出现专门的致使动词(“使”、“让”,“弄”等),致使义也并不体现在主要动词上,而完全由构式自身提供。宏观来讲,该构式传达致使义,但其内部又存在多重变体,下面我们就逐一分析各类具体情况。

      致使构式的原型构式义为X施为:致使Y产生某种变化。此时构式中包含两个动核,致使事件与被致使事件,且致使事件的受事正好是被致使事件的承担者或者经验者,论元构成是[施事施为动词受事经验者致使结果]。例如:

      ①他照样打得他们伤痕累累。

      例①中的致使事件为“他打他们”,被致使事件为“他们伤痕累累”,主语位置上的施事为致使事件的发出者,宾语位置上的受事既是致使事件的承受者,同时也是被致使事件的经验者,致使事件的动词作为整个构式的主要动词占据位置,被致使事件的动核则处在后作补语成分。这种结构与世界动态事件最具象似性,理解最直观、最简单,故其原型性最高。

      我们知道,对原型性的偏离主要有两个方向:(1)减少句式与世界动态事件间的象似性;(2)从双动核向三动核扩展。前种偏离方式会造成句式理解复杂程度的加大,主要有三类,它们的论元构成分别为:[致事 结果动词 经验者 准致使结果],[致体 施为动词 经验者 致使结果],[致体 施为动词 施事经验者 致使结果]。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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