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结构是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在语言中的表达形式。逻辑上的因果关系是一种演绎推理,是纯理论上的推导关系:条件必然蕴含着结论。演绎推理不考虑时间因素,与现实不发生联系,不需要任何现实做支撑。而现实中的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是特定的原因引起特定的结果,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逻辑推理关系具有继承性:如果A
B,B
C,则可以推导出A
C。而现实中的因果关系不具有继承性:如果A→B,B→C,则不能得出C→A。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是在“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都已发生之后,方可称之为因果关系。所以,原因现象也称之为“原因事实”,结果现象称为“结果事实”。这两个“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是已然的,而且原因与结果之间有严格的时间顺序,发生在先的则为“因”,发生在后的则为“果”,二者不能颠倒。 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很复杂,有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等等。表达各种因果关系的语言结构单位称之为因果结构(кауэация)。在俄语中,这些不同的因果关系通过不同的前置词表达,前置词的语义结构要素对因果关系的类型、因果结构的合理性都有重要的影响。本文以俄语原因前置词为分析对象,以语义学、词典学相关理论为基础,建构因果结构的基本模型。 1 因果结构的构成要素 因果结构是由“原因事实”、“结果事实”和表示相应关系的前置词构成的因果关系链(кауэальнаяцепь)。我们用P表示谓词,用X表示P的语义题元,P(X)则为“结果事实”;Q是现实中存在的“事实”的名称,用Propt表示具有抽象意义的原因前置词,它与Q之间有固定组合的函数关系,构成因果结构中的抽象谓词:Propt(Q);Propt(Q)在句法上支配Q,从属于P(X),是2价语义谓词,它构成了因果结构的基本句法模型:P(X)←Propt(Q)→Q。例如: ①Иван умер от удара по голове.Лицо горит от мороэа. 从词汇—句法层次上看,由前置词联结“因”和“果”,体现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从语义层次上看,由语义谓词Propt(Q)联结“因”和“果”。语义谓词Propt(Q)的两个语义题元分别为“原因事实”Q和“结果事实”P(X),Q是主体语义题元,P(X)是客体语义题元。语义谓词Propt(Q)的“意思”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受因果结构的语义范畴制约,因果结构的范畴类别特征对Propt(Q)“意思”的词汇化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另一方面,Propt(Q)本身对Q和P有一定的语义限制,Propt(Q)对Q和P的语义属性有一定的要求。只有Q,P满足Propt(Q)相应的语义要求,才能构成相应的因果结构,表达相应的因果关系。因此,因果结构是一个范畴意义,它由一系列语义元素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整体语义结构。这个语义结构可表述为:[Q的存在是事实,P(X)的发生也是事实,Q致使P(X)的发生]。所以说,在词汇一句法层,是前置词联结原因Q和结果P,并表达一定的因果关系。在语义层,起联结功能的是具有使役性质的语义谓词Propt(Q),语义谓词的性质不同,作用对象不同,因果结构的类型也不同。 1.1 因果结构的语义类别 因果结构中的“原因”Q与“结果”P(X)因受语义谓词Propt(Q)的不同“使役”作用而区分为两种不同的语义类别:语义谓词Propt(Q)直接作用于P(X),是直接因果结构,Q直接“致使”P(X)的发生,产生直接影响;Propt(Q)间接作用于P(X),是间接因果结构,Q间接“致使”P(X)的发生,产生间接影响。直接因果结构中的Q与P(X)之间没有过渡的中间环节,而间接因果结构中的Q与P(X)之间有过渡的中间环节。但是,在句法结构上中间过渡的因果联系是隐性的,没有词汇和句法表达手段。中间过渡环节是直接受役于Q的一个事实,而这个事实是致使P(X)发生的真正原因。И.Б.Левонтина认为,“语言能区分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这种一贯性的对立体现在原因前置词的语义中:ОТ,ИЭ,ПО,С,ВВИДУ表示两个现象的直接联系,而ИЗ-ЗА,ВСЛЕДСТВИЕ主要表示间接联系。这种对立甚至还体现在一些名词中:*непосредственные последствия,而непосредственные следствия”(Левонтина2004:430). 因果结构是由一些不同情景组成的因果关系链,在直接因果结构中,Q是致使P(X)发生的起始环节;在间接因果结构中,Q不是致使P(X)发生的起始环节,在语义上可表述为:[Q“间接”致使P(X)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