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真定语和伪定语 吕叔湘先生早年有篇短文,指出“他的老师”在例句(1)、(2)中有重要的语义差别,值得我们注意: (1)他的老师教得好。(2)他的老师当得好。 例(1)的“他的老师”是一般的意义(表领属),但例(2)的“他的老师”不指他的老师,而是说他当老师这件事。类似例(2)的句子还有(3)a-(3)d等: (3)a.他的篮球打得好。(3)b.你的象棋下得过他? (3)c.她的媒人没做成。(3)d.你的牛吹得太过分了。 下面的句子有岐义: (4)a.他的头发理得不错。 (4)b.她的鞋做得好看。(4)c.他的马骑得很累。 (4)a的“他”可以是头发的主人也可以是给别人理发的理发师,前者是“他的头发”的一般意义,后者是与(2)、(3)相当的特殊意义。吕先生特别指出,[NP的N]单说时只能有一般的领属意义,只有放在(2)-(4)这种句式时,才有这种特殊的意义。 (2)-(4)这种句式对一般的语义诠释理论构成难题,因此有学者曾经主张这种句式应是由“他当老师当得好、他理头发理得不错”等深层结构,经过若干变换手续而得来的表面结构。梅广(1978)认为例(2)应源自(5)a,先经过动词删略得到(5)b,再施以“的”字插入而得到(5)c: (5)a.他当老师当得好。(深层结构) (5)b.他老师当得好。 (删除了第一个动词“当”) (5)c.他的老师当得好。(插入了“的”字) 笔者(Huang 1982)也以类似的方法来推衍(4)a: (6)a.他理头发得不错。(注:如果不经过宾语提前,则(6)a必须经过动词重复得到“他理头发理得不错”。另一说以“他理头发理得不错”为基底结构,宾语提前得到“他头发理理得不错”后,两个动词“理”合并为一,成为(6)b。)(深层结构) (6)b.他头发理得不错。 (宾语“头发”提前) (6)c.他的头发理得不错。(“的”字插入) (5)、(6)所代表的分析法都假设:当主语“他”紧接宾语“老师、头发”之时,两个并排的NP在结构上引起了重新分析(或重新组合)而形成一个名词短语,从而导致“的”字的插入:
原来是主语,
是宾语,经过结构重组后
变成了
的定语。因为重新分析与“的”字插入都是表面的句法现象,不能改变句子的概念语义,所以“他的老师”虽在表面上有领属短语的句法,却没有领属结构的语义。但是,如果“他的老师、我的头发、你的牛”等不经过如此衍生,而是一开始就以名词短语置入句里,其意义便只限于一般的领属意义了。换句话说,[NP的NP]单说或置入例(1)时,[NP的]是个一般的“真定语”。在例(2)-(4)里,[NP的]则是一种“伪定语”(或“准定语”)。 2 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 上述的分析把吕先生对两种定语语义的区别赋予了句法上的解释。这样的分析可算是由描述向理论迈出了第一步。 或许有人认为语法分析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只要把定语分为真定语和伪定语,并指出(2)-(4)里的[NP的]都是伪定语不就行了?问题是,这种看法只不过是给两种语义贴个标签,结果仍是在描述的境界里原地踏步。“伪定语”的内涵是什么?
和
之间为什么是主宾关系,而不是宾主、更不是领属关系?在什么语境下可以有“伪定语”?为何单说时就得不到“伪定语”?贴标签对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但梅广(1978)或笔者(Huang 1982)的分析对这些问题都有相当清楚的交代。 不过这种分析也引出了若干问题。首先,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无法解释为什么类似例(8)c与(9)c等句子不能成立。 (8)a.他最喜欢数学。 (9)a.我送了一本书给李四。 (8)b.他数学最喜欢。 (9)b.我送了李四一本书。 (8)c.*他的数学最喜欢。(9)c.*我送了李四的一本书。 例(8)a可以经过宾语提前而得(8)b,例(9)a也可以因间接宾语提前而形成双宾结构(9)b。二者都包含一段
-
的格局,理应可以继之施以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来衍生(8)c与(9)c。但这样的句子显然不能成立。 另一方面,汉语里还有一种常见的句式,也应视为“伪定语”结构的一种,却也无法经由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来衍生:(注:这种句式也见于吕叔湘先生的另一篇语文札记“代词领格的一项特殊用法”。不过吕先生没有把这种句子和第一节(2)-(6)句放在一起讨论。下文将说明这些句式都可以视为同类一并处理。) (10)a.他念他的书,我睡我的觉。(11)a.他哭他的,我笑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