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语法化发生于特定环境,然而文献中却鲜见对环境特征及环境和语法化之间关系的系统研究。(注:在语法化论著中,“环境”这一术语往往因研究目的不同而被赋予不同意义,或偏指句法组合上的东西(如Bybee et al.1994:4-9,Lehmann 2002:13-16,Hopper & Traugott 2003:142等),或并不严格区分语义-语用和句法条件(如Heine & Kuteva 2002:3,Heine 2002,Diewald 2002,Hopper & Traugott 2003:18,Himmelmann 2004:31-34,Brinton & Traugott 2005:145等)。本文沿袭后一传统,即不严格区分语法,语义和语用环境。同时,本文的讨论范围限于词项的语法化,复杂构式的情形暂不考虑。)迄今对语法化环境特征最为深入的讨论当属Heine(2002)和Diewald(2002)提出的语法化“连续环境”理论。两份研究都主张语法化过程具有连续性环境,包括引发语法化项目标义(target meaning)的环境以及目标义和源义(source meaning)独立发展的环境等。本文拟从跨语言角度对引发目标义产生的环境特征进行初步探讨。我们的研究表明:1)目标义产生的环境不是均质的;2)语法化环境对语法化演变的影响有两种基本模式,即环境直接诱发语法化的发生和特定成分的语义及形态句法特征诱发环境的歧解。兼具两种基本模式特征的情形也颇为常见。 2 既有研究和本文的假设 本节先简介有关语法化和环境关系的代表性研究,然后提出本文的理论假设(hypothesls)。 2.1 语法化连续环境理论 语法化的渐变性决定了其赖以发生的环境具有连续性。然而语法化研究通常专注于描写和解释历时演变的起点和终点的差异,对其阶段性特征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参Heine 2002:83)Heine(2002)和Diewald(2002)这两份独立研究都详细论述了语法化环境的连续特征,并且有着极为相似的看法。 如Heine(2002:84-85)认为,语法化有三种连续环境,概括如下: (1)桥梁环境(bridging context) a.目标义开始浮现,且较源义更合理。b.目标义仍然可取消;源义无法排除。 c.一个语言形式可与多个桥梁环境相关联。 d.可以但不必产生习用性语法意义。 转换环境(switch context) a.这种环境与源义的一些特征相抵牾。b.源义可排除。 c.目标义是唯一解释。 d.目标义对具体环境有依赖性。 习用化环境(conventionalization) 目标义因频繁使用而常态化,不再依赖特殊环境。 Heine(2002:86)指出,从桥梁环境之前的起始阶段(initial stage)到习用化环境,目标义逐渐前景化(forgrounded),而源义逐渐背景化(backgrounded),最终成为唯一可能。 语法化连续环境理论为探讨语法化演变的条件和诱因提供了新视角,也有助于辨识这种演变赖以发生的具体环境。比如,汉语介词“把”产生于连动式中,以下例子代表了不同阶段: (2)a.武王把钺讨纣。(《论衡,齐世》)(2)b.醉把花看益自伤。(白居易《花前有感》) (2)c.莫把杭州刺史欺。(白居易《醉戏客》) (2)d,佛把诸人修底行,校量多少唱看看。(《敦煌变文集新书,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以上四句具有不同特征: 在(2)a中“把”是“持/拿”义动词,其宾语(钺)指称可持拿的有形具体物。两个动词“把”和“讨”除主语“武王”外没有其他共同论元。 学者们通常认为介词“把”初现于隋唐时期,常举的例子如(2)b和(2)c。(参Sun1996等)与(2)a相比,两句的“把”都可理解为“持/拿”以外的意义,而且其中“把NP VP”中NP是“把”和VP的共同论元。(2)b和(2)c也显示出了不同的特征,如(2)b的“把”有两解,既可是“持/拿”义动词,也可能理解为表处置义的介词;(2)c的“把”则只能理解为介词。同时(2)b的NP(花)是可持拿的有形具体物,而(2)c的NP(杭州刺史)不是。 (2)d中NP(诸人修的行)是抽象名词短语,“把”只能作介词理解。这是环境扩展的结果。 (2)a、(2)b、(2)c和(2)d分别是“把”演变的起始阶段、桥梁环境、转换环境和习用化环境,其中(2)a是典型的连动式,而(2)b也有理解为连动式的可能。可见“把”的语法化发生于连动式的说法过于笼统。 语法化环境的连续特征在Diewald(2002)中也得到了证实。Diewald(2002:104-114)通过对德语情态动词(modal)的观察,归纳出如下语法化连续环境: (3)非典型环境(untypical con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