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春秋时代第一人称代词的数量和频率 殷商汉语中的第一人称代词只有三个,即“我”、“余”、“朕”[1]。 到了西周时代,第一人称代词的数量明显增多。西周汉语中的第一人称代词有五个,即“我、余(予)、朕、卬、吾”[2],比殷商汉语中增加了两个。其实,在西周语料中还可以见到第一人称代词“台”,只不过出现次数比较少罢了,见“戎生编钟”,属于西周晚期的铜器,其中已出现第一人称代词“台”(写作“辝”)。从春秋时期“台”已较常用这一点来看,西周晚期出现第一人称代词“台”是可能的。所以西周汉语中的第一人称代词是六个。 到了春秋汉语里,第一人称代词也是六个,即“我、余(予)、朕、卬、吾、台”,在数量上并没有增加。 春秋汉语第一人称代词的出现频率,可用下表表示: 代词《诗经》二颂、国风 《尚书》2篇 《春秋》春秋金文合计 我288 10 47 33 378 余(予) 396 0 71 116 朕0 1 0 18 19 卬3 0 0 03 吾0 0 0 77 台0 0 0 88 依据上表,春秋汉语第一人称代词出现的总次数是527次。“我”出现的次数占总次数(527次)的71%,“余(予)”出现的次数占总次数(527次)的22%,“朕”出现的次数占总次数(527次)的3.6%,“台”出现的次数占总次数(527次)的1.5%,“吾”出现的次数占总次数(527次)的1.3%,“卬”出现的次数占总次数(527次)的0.6%。 二 春秋时代第一人称代词的称数 根据称数的不同,可以把春秋时代的第一人称代词分为两类:一类是只表示单数的第一人称代词;另一类是既可表示单数也可表示复数的第一人称代词。 (一)只表示单数的第一人称代词 在殷商汉语中,“余”和“朕”都是表示单数的[1]。 在西周汉语中,“余(予)”、“朕”、“卬”只表单数[2]。“吾”在西周语料中只出现1次,如“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周易·中孚》),这个例子中的“吾”是表示单数的。“台”在西周语料中只出现两次,都是表示单数的。 到了春秋汉语中,表示单数的第一人称代词跟西周汉语中的是一样的,也是“余(予)”、“朕”、“卬”、“吾”、“台”。 1余(予) 在春秋时代的语料中,“余(予)”都是表示单数的。例如: 1)晋姜曰:余唯司(嗣)朕先姑君晋邦。余不叚妄宁,经雝明德。(《晋姜鼎铭》,《集成》5.2826) 在上引例1)中,“余”是晋姜的自称。在春秋时代的语料中,绝大多数的“余(予)”都确凿无疑是表示单数的。只有下引两例似是例外: 2)公及王姬曰:余小子,余夙夕虔敬朕祀,以受多福。(《秦公钟铭》,《集成》1·262) 3)终鲜兄弟,维予与女。|终鲜兄弟,维予二人。(《诗经·郑风·扬之水》) 如果把例2)“公及王姬”中的“及”理解为连词,那么“曰”后的话似乎可认为是这两个人说的,其中的“余”是表示复数的。但其中的“及”还是看成介词为好,“曰”后的话应看成“公”一个人说的。如果把例2)与下引一例相比较,应知两例中的“余”都是表示单数的:“公曰:余锥小子,敢帅井先王。”(《晋公盆铭》,《集成》16·10342)“余
小子”中的“余”肯定是“我”的意思,例2)中“余”亦然。例3)中的“予二人”,如果把它理解为同位短语,那么应该是我们两人的意思,其中的“予”是表示复数的。但是“予二人”前有“予与女”一语,所以“予二人”似应是“予与女二人”的意思。为了适应《诗经》每句四字的要求,把“维予与女二人”压缩为“维予二人”。所以“维予二人”是我和你两个人的意思,或者是我等两个人的意思。其中的“予”也是表示单数的。 称数《诗经》二颂、国风 《尚书》2篇《春秋》春秋金文合计 表示单数 39 6 0 71 116 表示复数 0 0 0 0 0 2朕 在春秋时代的语料中,“朕”也都是表示单数的。如: 4)秦公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秦公簋铭》,《集成》8·4315) 称数 《诗经》二颂、国风 《尚书》2篇 《春秋》春秋金文合计 表示单数0 1 0 18 19 表示复数0 0 0 0 0 3 卬 在春秋汉语的语料中,“卬”只出现了三次,都是表示单数的。例如: 5)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诗经·邶风·匏有苦叶》) 在西周语料中,“卬”共出现四次,也都是表示单数的。春秋时的“卬”和西周时的“卬”基本一样。 4 吾 在西周语料中,“吾”只出现一次,是表示单数的。到了春秋时代,“吾”(只出现在春秋金文里,写作“
”或“”)的使用频率明显增加,但仍然都是表示单数的。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