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层次问题是近几年汉语方言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学者们一致认为,方言接触是造成方言层次的重要原因。可以想见的是,当两种方言发生接触时,异源成分势必要跟本方言原有的系统产生互动,互动的结果往往是双方都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原有的系统接纳外来者,异源成分也会被迫改变自身的一些特性以适应新的系统。 本文试图以苏皖方言体助词“著”为例,探讨下面的问题:在语法层面上,两个方言发生接触,什么样的成分容易进入异方言?异源成分如何与原有成分互动?互动的结果是什么?有没有普遍性的规律? 本文所用方言材料均来自我们2002-2007年在江苏、安徽进行的五次田野调查。 一 从共时、历时角度看“著” 1.1先交待两个概念:持续体和存续体。所谓持续体是指某个事件或者某种状态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所谓存续体指的是动作行为实现后其状态在延续和存在。持续体既可能是动态的持续,也可能是静态的持续;存续体都是静态的。关于持续体和存续体的详细讨论可以参看钱乃荣(2000、2002)、王健(2005、2006)。 1.2体跟动词关系密切。根据情状类型的不同,我们尝试把动词分成以下几类(注:我们在分类的时候参考了马庆株(1992)、戴耀晶(1997)、郭锐(1993)。我们分类的主要目的还在于方言比较,所以最后的结果跟他们都不尽相同。另外,有些动词,比如“是、姓、死、相信、知道”等后面无法加“著”表示持续或者存续,为了节省篇幅我们就不列在上面了。): 1.“听”类:等、听、看
、想 2.“活”类:活、醒、有、空 3.“踢”类:踢、砍、跑、跳 4.“站”类:站、坐、躺、挂、 5.“拎”类:拿、拎、提、担 “听”类动词可以表示某种动作行为,但在续段上呈现匀质的状态,兼具动态和静态的特点;“活”类动词包括一些形容词,表示某种静止的状态;“踢”类是典型的动作动词,它们在续段上呈现异质的状态,具有典型的动态性;“站”类和“拎”类动词既能表示某种动作,还可以表示某种动作完成后呈现的某种状态。“拎”类和“站”类动词的不同我们通过下面的例子进行说明: (1)a.那幅画在墙上挂着呢。 (2)a.那幅画我挂到那里了。 b.提包我拎着呢。 b.提包我拎到那里了。 例(1)当中的两个句子都是表示动作完成之后“画”和“提包”分别处于“挂”和“拎”的状态;例(2)a句“这幅画”是处于“挂”的状态,而b句“提包”并不一定处于“拎”的状态。 1.3梅祖麟(1979、1988)提出,苏州话完成体兼持续体标记“仔”本字是“著”,并且大胆推测“著”的这种用法一直延伸到皖、鄂、湘等地。罗自群(2005)也认为,汉语方言中的持续体标记,通常写作“住”的,其实也来自中古的“著”(注:根据罗自群(2005:154),“著”在《广韵》中有四种不同读音:宕摄药韵知母入声、宕摄药韵澄母入声、遇摄语韵端母上声、遇摄御韵知母去声。罗自群(2005:154)从各地方言读音的角度考虑,认为通常写作“住”的持续体标记来源于遇摄御韵知母去声表示“明也处也……”的“著”。我们认为,随着“著”意义的分化,其读音在各地肯定呈现复杂的面貌。再者,方言中某些词的意义和用法跟韵书的反切不合也是正常现象,而且表示“明也处也……”的“著”如何演化为体标记也很难说清楚,所以我们认为作为体标记的“著”都来源于“附着”义的“著”。《中国语文》匿名审稿专家提醒我们在泰州话中读作[·ts‘u],在扬州话中读作[·tsu]的助词本字可能是“住”,而不是“著”。不过,我们还是认为这里的[·tsu]是“著”而不是“住”,理由是,单看泰州话和扬州话,这个体助词是“住”没有问题,但从整个江淮方言来看,这个助词在很多地方不可能是“住”,只能是“著”,比如涟水(南禄镇)读
,南京读
,甚至距泰州市仅三十分钟车程的高岗镇,这个助词也读
。黄继林先生告诉笔者,他们(和王世华先生)编写《扬州方言词典》时,初稿把“著”写作“住”,但主编李荣先生专门写信让他们还是把这个字写作“著”。另据苏晓青老师告知,东海话体助词在口语中可读为
,也可读为
,语气强调时也可以说成
,苏老师据此认为东海话体助词是“著”,而不是“住”。感谢苏晓青老师给我们提供的材料。)。我们认为这些说法是有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