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X的”结构及其指代功能的实现

作 者:

作者简介:
严辰松,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河南 洛阳 471003)

原文出处: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试图论证:1)“X的”指代的条件和限制不取决于中心语是具体还是抽象,所指代名词的格是前面动词短语的核心格还是外围格;2)“X的”指代与名词的配价不一定有关联;3)名词之间不存在缺省的显著度孰高孰低的问题,突显(profiling)发生在语言使用的过程中;4)“X的”可用于指代的各种情况,都因为“X的”具有潜在的指别功能,它的作用是从由中心语所指的事物中挑出特定的实体或类别,以区分于其他实体或类别;5)指代用“X的”是一种即时使用的简化了的指称形式;6)尽管“X”提供了用于区分的信息,但要成功提取所指对象,受话人还有赖于语用推理,这涉及语言知识、百科知识以及共享知识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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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引言

      “的”在现代汉语中标示修饰语,构成“X的+中心语”结构。“X”既可以是体词性的,也可以是谓词性的,占据这个位置的可以分别是名词/名词短语、代词、数量词、形容词/形容词短语、动词/动词短语、介词短语、主谓结构、副词及拟声词等,或是它们中一部分的组合(详见2.2节)。“X的”一般充任定语,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独立使用,指代整个“X的+中心语”结构,充任名词性的语法成分。

      对“的”的语法性质和功能,以及对“X的”结构的构造、语义、功能及其独用即指代的条件和限制等,既往的研究已非常丰富。限于篇幅,本文不一一列举,下文只提及与本文主题相关的文献。

      本文在前辈和时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X的”结构用于指代的条件,讨论指代功能的实现和指代的识解,以期对这一常用结构有更深刻的了解。

      1.主要研究述评

      朱德熙(1961)区分了3类“X的”结构,其中“的”分别被称为“的[,1]”“的[,2]”和“的[,3]”,用于不同的语法环境:1)副词性的,如“非常的痛快”;2)形容词性的,如“干干净净的衣服”“挺便宜的水果”“水果挺便宜的”;3)名词性的,如“最好的微机”“木头的房子”。

      名词性的“X的”短语可不跟后面的中心语,即指代整个“X的+中心语”结构,充任主语、宾语或单独使用。用朱德熙(1956)的话来说,这一结构是“限制性的”。如:

      (1)吃的(东西)准备好了。

      我要最好的(苹果)。

      我认识那个站在路边的(人)。

      掌柜的、屋里的

      什么样的“X的”结构是名词性的? “X的”结构指代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国内外的研究很多,下面摘要概述并评论之。

      1.1“转指”和“自指”

      自朱德熙(1983)开始,汉语界一般用“转指”和“自指”来区分“X的”结构。

      “转指”是指“X的”结构能脱离后面的中心语并指代它,并且意义有所改变,如“她买的(衣服)”“修车的(人)”。“转指”是汉语中的名词化现象。“自指”的“X的”结构只能用来修饰中心语,不能独立使用并指代它。

      朱德熙(1983)认为,在“VP的”的转指中,“VP”的主要论元(主语和宾语)至少有一个缺失,如在“她买的衣服”中,“她买的”缺少“买”的宾语,在“修车的人”中,“修车的”缺少主语。缺失的论元往往就是“VP的”所修饰的中心语,因此说“VP的”跟中心语同格或同位,“VP的”指代的就是这样的中心语。

      “自指”的“VP的”中可以没有空位,修饰语“VP的”和中心语之间没有同格或同位的关系,“VP的”不能指代中心语,例如“开车的技术”不能用“开车的”来指代。“自指”是说“开车”变成“开车的”以后意义不变。

      1.2配价理论

      陆俭明(1983)和袁毓林(1994)都举出了一些“VP”不存在语法空位而“转指”的例子,如“孩子考上北京大学的(家长)”“我撕了封面的(书)”“色儿红的(月季花)”“弹性很好的(金属)”“头发稀少的(老人)”。

      袁毓林(1994)认为,这些“X的”结构(主谓结构)中的主语或宾语都是“一价名词”,它们都支配各自的“从属名词”,如“孩子”有“家长”,“封面”是“书”的一部分,“颜色”是“花”的属性,“头发”是“人”的一部分,前者支配后者。这些主谓结构中仍隐含着某一潜在的空位,只不过是由一价名词引发的,这一空位可由它们的“从属名词”在中心语位置补出,因此“X的”指代的正是这些“从属名词”。

      袁毓林(1994)还发现,当“N的”中的N是受中心语(一价名词)支配的从属名词的时候,“N的”不能用来指代整个名词性短语。下表举例说明袁文所说的3类一价名词、它们的从属名词及“从属名词+的”转指受限的情况。

       一价名词 一价名词 受一价名词支配的从属名词

       (实现为中心语) (加“的”实现为修饰语)

      N的+中心语

      亲属称谓 爸爸、孩子、上级、丈夫爸爸 小王 *小王的(爸爸)

      部件名词 头、脸、手、尾巴 尾巴 兔子 *兔子的(尾巴)

      属性名词

      性格、弹性、命运 弹性 塑料 *塑料的(弹性)

      *表示无法用“X的”独立指代。

      1.3“认知框架”和“显著度”

      沈家煊(1999)把“转指”等同于“转喻”。他认为转指受“一般转喻规律的制约”,体现在:1)“X的”和所指代的中心语同在一个认知框架内,如“人”和“开车的”在同一个认知框架内,而“技术”则不在;2)显著度高的转指显著度低的,“X的”转指中心语,如容器转指内容,整体转指部分,都因为前者突显程度高于后者。

      他的认知框架有“容器—内容”“整体—部分”“领有者—领有物”“劳作者—工具”“物体—性状”,此外还包括Lyons(1977)所提出的“当事—行为/经历”“施事—动作—受事/结果”“施事—动作—与事/目标—受事”等“配价图式”。

      上述“配价图式”属于完形,只包含最重要的成分。如在“施事—动作—受事”这一图式中,“施事”和“受事”这些“核心格”是最重要的,因此最容易被转指,而“时间”“处所”“方式”“原因”“涉事”“目的”等所谓“外围格”一般不处于完形之内,因此被转指就受到限制。例如人们听到或看到“开车的”,根据“施事—动作—受事”的图式可推知指的是施事“人”,而不是“时间”“处所”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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