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新闻业改革已历经二十八个年头,改革不仅涉及了国家的宣传政策、信息发布体制、行政规范和法律管理等方面。还影响了新闻从业者的个人实践、新闻媒体的组织行为、新闻从业者与社会其他成员和组织相互间的关系。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信息”概念的引入和市场机制的建立,造就了成绩斐然的新闻改革,也引发了对新闻工作的重新认识。虽然中国的新闻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新闻从业者已经形成一支拥有全球影响力、职业化水准高的专业队伍。如果以职业技能,特别是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为标准衡量,在绝大部分新闻传播实践领域,我们的职业化水平还非常低。这一方面主要是因为作为整个新闻事业的核心业务和重要支柱,新闻工作要承载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和舆论引导工作,处于政府组织体系中,需受政府监督。另一方面,又必须担负特殊的社会责任,即监督政府施政,告知民众讯息,作为社会信息提供系统,还受到市场机制下商品流通规律的冲击。转型期中国的新闻实践领域,传统的、现代的与后现代的成分错综复杂地扭结在一起,导致新闻从业者对制度,对新闻工作本身与机制关系的看法有所修正。政府、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者都需要思考应如何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矫正单纯的政治宣传机制与商业传媒机制对公共表述所产生的扭曲;而伴随新闻职业认证体系与新闻工作评价体系的陆续建立,中国的新闻界和新闻传播教育界,也越来越多地从新闻实践职业化的角度探讨、规范和批判具体语境下新闻生产活动以及新闻事业的发展。 一、新闻机构:有机结合新闻实践与生产的组织 组织是新闻从业者的组合,是有机结合新闻实践与实现新闻生产的物质基础;新闻作品需经由记者、编辑等层层筛选和加工,亦是一种集体产品,不可避免地打上新闻组织的烙印。沃伦·布里德(Warren Breed)(1995)通过对报纸编辑部的考察,就曾指出,新闻从业者,特别是年轻记者,将逐渐服从、认同并实践媒介组织的政策。 目前,中国新闻实践领域的困境,不仅与从业个体有关,也与组织机构有着深刻的关联。如新闻从业者对自身权利与职责认识不清;对采访活动应该遵守的规范不了解;对新闻记者在社会上单位的角色和自身的价值认知模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对记者约束力较小;记者急功近利,等等。各级行业组织对记者制约能力比较小,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原本属于新闻从业者工作范畴之内的监督职责,往往导致从业者以个体对抗被揭丑群体,甚至遭受人身攻击的现实。这其中,新闻从业者须有自己的职业衡量标准与职业道德规范,但真正具有约束力的还是新闻机构内部的管理制度。也只有新闻机构,才能落实作为权利而非权力的新闻权,因为新闻权不是一般的私权利,而是一种社会的权利,是公权利。探讨组织机构在现代新闻体制转型与变革中的关键作用,意味着我们不仅需要结合历史与现实,从不同社会政治体制下的传播结构分析新闻实践,还需要从传统民族观念、宗教意识、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予以综合考量。特别是对于市场化场域下新闻实践的角色认知,其不仅来源于实践操作,而且还包含就实践所进行的范围更加广泛的描述与研究。 二、选择与创造的重新阐述:组织机构对新闻实践职业化的影响 如何从新闻机构的层面入手,探讨其对新闻生产,特别是职业化的新闻实践活动的塑造、培养和维护,当前的研究更多地引述或者借鉴西方的新闻操作理念,特别通过“新闻专业主义”(Journalistic Professionalism)进行阐释。部分西方的新闻操作理念进入中国后,促使了重新界定新闻实践的观念和行为(如调查性报道、深度报道等),这个过程往往和政治局势、文化思潮、社会形态、民族认同和国家观念纠葛成错综复杂的关系。如何落实和改进这些理论,使之更符合中国的具体语境,这些涉指的内容,都可以经由(并更大程度上是通过)新闻机构层面来实现。因而,选取组织层面的切入角度,要比单纯的探究作为个体的新闻从业者活动更有难度,对于推进新闻生产的职业化也更具意义。 在中国具体语境下,新闻机构的功能,按照其结构与具体表现形式,可分为三种: 1、授权(enabling),即理解、吸收并整合新闻制度与组织规范,建立起新闻工作的共同价值观,它由意见、信念、分辨的准绳和行为的标准形成。当一种组织价值观被新闻从业者认可后,它就会成为一种黏合力,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赋予专业以地位和一定的社会职能(如在我国,新闻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从各方面把新闻从业者聚合起来,完成指示性或组织性的使命。 2、规范(normative),指在新闻工作中形成的,对新闻组织整体及其成员个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业取向起引导、规范和约束作用的行为准则。新闻组织自律对新闻工作整体及每一个成员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起引导、规范和约束作用,各种不合理的需要亦首先通过自律与规范来调节。通过对新闻活动实施铁的纪律,使他们不能超越一定的分界线,不致把缺口变成不可弥缝的、造成祸害性的鸿沟。 3、功能(functional),即新闻媒体组织的自律管理不仅会在组织内部发挥作用,同时也会通过新闻报道内容、经营活动等各种渠道对社会产生影响。 新闻行业是一项充满挑战性和创造性的职业,它要求从业者必须长期处于一种高压力满负载状态。精神紧张、生活无规律,都会给人的身心带来极大的损害,这既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是推动和促进新闻从业者恪守职业规范,坚持职业信念的一大影响因素。同时,新闻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精神产品的生产,很难以量化形式进行评价。以报刊业为例,新闻从业者能力的高低,工作绩效的好坏,每天都体现在报纸上。然而,由于需要综合考量报道的政治性与新闻性因素,如果一个记者经常有新闻上头版,是否可以说明他就是一个好记者?如果几个月都不出稿,是否可以评判其就是一个差记者?新闻机构自身的工作考核体系应当尽量避免因纯粹量化考核和考评带来的负面效应,而把重点放在如何提高工作,如何设置职业目标上;与考核过去相比,应更看重新闻从业者在未来的表现,告诉对方什么需要提高,怎样提高,帮助他们设定阶段性目标,不仅仅以物质鼓励作为手段,更重要的是把他们的工作表现当做职业和职责来确认,给他们主动和自由,让他们进而担当责任。新闻职业评价体系很重要的一部分是职业评奖标准。当前新闻评奖的吸引力下降,并不乏负面的议论。如获奖好新闻没有多少人有兴趣阅读,获奖多少与新闻单位的行政绩别存在一定的正比关系,获奖者的行政级别连年趋高,甚至出现管理层得奖。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体系,使得作为新闻工作主力,又处于新闻媒体中最基层的一线编辑和记者工作者能在本行业中,社会地位得到提升,从而体现自身价值和水平,对于强化新闻从业者职业意识有很大好处。新闻机构在组织层面上与其他传统管理方式相比,既要实现以内激为主,建立一种以新闻媒体价值观为导向来规范和统一媒体整体行为,以利于消除在传统制度管理下所形成的被动服务的消极心态,促使自觉产生一种强大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力量,培养和造就出适应现代新闻竞争需要,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新闻采编队伍。同时,制度和组织还是文化的载体,制度管理的内涵之一就是把价值观渗透到制度层,通过制度建设实施文化管理。当制度内涵未被组织成员心理认同时,至多只反映管理规律和管理规范,对从业者只是外在约束;当制度内涵已被组织成员心理接受并自觉遵守时,制度便成为一种文化。从细节入手健全制度固然重要,但最终使这些制度发挥作用的还是人,只有所有员工对新闻事业都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对细节持之以恒,才能逐步树立和实践新闻组织的文化理念,并将一些核心文化理念逐步渗透到新闻工作各项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