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667(2008)04-0068-05 不断克服外来文化教育与本土文化教育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在相对和谐的环境之中发展本国教育,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是日本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日本借助于和谐教育的优势和巨大威力,成功化解了教育发展史上三次大规模的冲突与困境,从而使日本从即将沦为西方殖民地的落后东方国家一跃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展望未来,追求和谐依然是21世纪日本教育的发展趋势。 一、传统日本教育的和谐发展 1.古代日本教育的“和魂汉才”。古代的日本教育深受中国儒教教育和印度佛教教育的影响,直到近代明治维新以前,日本教育的总特征是“和魂汉才”。公元5世纪初中国儒学开始传入日本,日本的宫廷教育就起源于日本皇太子菟道稚郎子拜阿直岐和王仁为师学习中国经典。在儒学传入日本之后,起源于印度的佛教也通过朝鲜传入日本。儒学和佛学在传入日本之初虽然也遭到苏我氏等贵族势力的反对,但最终中国的儒教文化和印度的佛教文化逐渐融合在一起,成为推动日本文化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元7世纪初圣德太子的改革以及大化改新将中国儒教教育和印度佛教教育推向了高潮,仿照唐朝建立起来的贵族学校教育制度为统治阶级培养了大量的人才。[1]平安时代,日本逐渐向国风文化教育转化。净土信仰和本地垂迹说(神佛融合)都是有别于传来佛教、于日本本土而产生的;奈良时代末期,大学里增设的文章博士也是唐制中所没有的官职和课程。12世纪后,武家政权统治时期的教育更鲜明地表现出了日本本土文化教育的特色。[2]武士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灌输“武士道精神”和传授武艺弓马之术。武士道精神来源于日本固有的神道教和外来的佛教、儒教。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的五伦之道和忠、诚、礼、义、勇、仁等儒教伦理道德被融进了武士道的内容中去,而佛教则赋予武士以平静地听凭命运的意识和沉着、鄙生而轻死的心情。 从古代日本文化教育的发展可以看出,日本的本土文化教育与外来的儒教教育、佛教教育经历了一个冲突与对立的过程。但由于中国文化教育与日本文化教育的巨大落差,使得这一冲突并不十分激烈,短暂的冲突之后,神道教、儒教、佛教趋于融合、稳定、和谐。外来文化教育的传入,并没有消解日本固有的传统文化教育,而是极大地激发了其民族文化教育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了本民族文化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中世和近世形成的一个有异于中国文职政权的武家政权及其教育即是日本民族文化教育独特性的一个反映。 2.近代日本教育的“和魂洋才”。在儒学文化教育和佛教文化教育的熏陶之下,具有明显东方文化特质的日本文化教育步入了19世纪。此时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大航海时代的发现极大地拓展了东方人眼中的世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惊醒了中国文化襁褓中的日本人。在日本人的眼中中国不再是世界的全部,儒家文化也不再是金科玉律,于是,近代日本教育再次经历了一个重要的、由冲突走向和谐的过程。 明治维新之后围绕着文明开化教育方针的确立,儒学、国学和洋学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国学”和“神道”一度成为教化国民的指导思想,教育政策也明显表现出复古的倾向。[3]其后,洋学派取得胜利,确立了“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的文明开化方针。明治中期,国学和儒学卷土重来,极力恢复国学和儒学的指导地位,两者最终妥协、调和进而促成了“教育敕语”的颁发。在这一过程中,日本的传统文化教育既有与外来文化教育相冲突的一面,也有调和、妥协的一面。被继承的日本传统文化教育,既有精华又有糟粕,[4]皇权主义、军国主义、武士道精神与外来的国家主义相结合,终使日本走上了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道路。 从日本近代国民教育制度的确立过程来看,更能洞察日本传统教育与外来教育的冲突与融合。日本近代的第一个教育法令《学制令》汇集了洋学者、汉学者和国学者的意见,参照法、英、美等十几个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教育制度而制定的,但由于新学制过于理想,脱离实际,因而没能取得预期效果。随后参照美国教育制度修改而成的《教育令》简化了相关规定,变得更为自由和简易,但过分自由化、降低教育水准的《教育令》也没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而再次修改的《教育令》又转而加强了国家对教育的干涉,直到《学校令》的颁布,适应日本发展实际和国情的教育制度才最终得以确立。大正、昭和时期,日本教育获得飞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也很快跃居世界前列。不过,由于国势增长后日本军国主义的野心日益膨胀,日本迅速走上了与近邻国家为敌的道路,日本与东亚各国及世界民主势力的对立,最终葬送了日本教育的改革成果。 3.战后日本教育的民主重建。与东亚和西方民主势力的矛盾冲突导致了日本战争的失败,战后在美国占领军当局的指导下,日本再次以西方为样板,进行了战后民主化改革,实现了日本近代史上未曾彻底进行过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战后民主重建的过程又是一个外来文化教育与本土文化教育冲突与融合的过程。 战后不久,日本文部省公布的“新日本建设的教育方针”仍然试图保持天皇制国家。与之相对,美国占领军当局则推行了积极的教育非军事化、教育民主化的政策和措施,向日本政府连续发出四项指令:要求必须禁止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的教育;解除军国主义者和极端国家主义者的教师职务;取消政府对国家神道、神社的保证、支持、保护及宣扬;停止开设修身、日本历史、地理课;确立了清除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思想的教育政策。在这一方针指导下,依据美国教育使节团提出的报告,日本展开了全面的改革。《美国教育使节团报告书》批判了日本教育中的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指明了再建日本教育应遵循的基本教育原理,即在自由主义的、民主主义的政治体制下,承认个人的价值和尊严,最大限度地发展个人的能力,根据个人的能力和个性给予教育机会。日本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改革也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建议的基础上,1947年《教育基本法》得以制定,成为规范战后日本教育发展的根本性大法。此后,日本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学校教育法》、《教育委员会法》、《文部省设置法》、《教育职员免许法》、《社会教育法》等一系列改革法案,展开了战后教育的全面改革。民主重建后的日本教育又步入了比较正常的发展轨道,为战后教育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又很好地利用了国际国内环境,适时地提出了“科学技术立国”的发展战略,大力培养经济发展亟需的科学技术人才和职业技术人才。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已经跃居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