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8427(2008)01-0016-10 为了应对21世纪激烈的国际竞争,全球性教育改革浪潮促使各国教育考试都在观念、制度与行为层面发生深刻的变化与改革。就中国而言,现行教育考试制度已经成为制约国家新课程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一大瓶颈,同时也正在孕育新的改革。因此,深入把握当前发达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最新动向并从中寻找有益的启示,有利于我国教育考试在保持原有优势的基础上,合理汲取他国的先进经验,发挥考试效能。中国的教育考试改革及功能的发挥应有国际视野。 自从考试诞生以来,它就一直深刻地影响着教育及与教育相联系的各类考试主体和教育客体,这反映了考试存在事实上的对基础教育的引导和评价作用。然而,现行的教育考试在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与素质教育有很大的差距,导致社会各界出现“考试是应试教育的根源”、“素质教育就是要减少考试频次”、“教育考试与素质教育互不相容”,甚至出现考试“存废”之争。解析社会对教育考试的曲解,理清教育考试和素质教育的关系,关键是重新审视教育考试本质、功能及使用问题。无论是考试科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还是考试实践模式的革旧创新,都与人们对考试功能认识程度密切相关。尽管中外历史上有关考试功能的研究不乏其人,但在科学技术发展速度空前、人类生活方式急剧变化、全球教育改革呼声高涨、考试模式不断翻新的现阶段,考试功能何在?仍是我国教育考试认识活动中亟待深入研究的一个最普遍、最基本的问题。 1 教育考试功能的要义 考试是一定组织中的考试主体根据考试目的的需要,选择运用有关资料,对考试客体某方面或诸方面的素质水平进行测度、甄别和评价的一种社会活动。从根本上讲,考试之所以能成为社会母系统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并随人类社会的演进而不断延伸,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系统的功能。正如英国学者罗伯特·蒙哥马利所说:“活的机体,只要具有多种功能,并善于适应环境的变化,就会蓬勃发展起来。考试之所以蓬勃发展,同样是由于它具有多种功用的性质。”[1]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自从出现了独立于生产劳动过程的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也就有了追求教育活动效率、实现预期教育目标的教育考试。我们认为,教育考试作为一个有机的活动系统,其“系统的结构决定着系统的功能,结构的变化可引起功能的变化”,而“系统的功能可反作用于结构,功能的充分发挥既是结构稳定的条件,又是结构变化的前提”。[2] 所以,教育考试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稳定是相对的,随着社会条件及教育发展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则是绝对的。故教育考试功能受考试结构和社会客观需求的双重制约,即教育考试系统总体上能给外部环境以什么影响,受制于考试结构,而每一具体考试应发挥什么功能,则取决于一定社会对考试的客观需求。教育考试功能系指教育考试系统对外部环境所产生的作用,在现实社会及教育领域中具有多重功能。这也是考试的设计与实施必须遵循社会与教育发展、人的发展和考试自身运行规律的根本原因所在。 2 教育考试的分类及功能 教育考试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它运用于教育的各个不同方面,因而表现出各自不同的功能。按照教育考试的目的、范围、强度、作用、影响、意义的差异,我们把教育考试划分为三大类型,即校内教育考试、评鉴教育考试和大规模教育考试,不同类型的教育考试既具有共性功能,也具其个性功能,并与考试的作用、规模、强度相关联,考试功能的影响范围与教育考试规模和考试种类相关。教育考试已呈现多系列、多层次、多功能,并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学校教育、教育文化及社会各个领域,教育考试已扩展到教育目标的多个方面,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正确认识教育考试的功能和使用问题,是当前和未来的重大课题。 2.1 校内教育考试的功能 我们把校内教育考试界定为:按照素质教育要求,以学校课堂教与学的反馈、矫正与发展为目的,对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测度与诊断活动。一般指学校或班级内举行的日常的、小规模的考试。它具有综合性、全面性、经常性、过程性、多样性、调控性、低利害性及非终端性等特点,具有检查、诊断、预测、反馈、激励、矫正、导向等功效。通过考试结果的正确评定与反馈,激励学生更高的热情,帮助教师和学生系统准确地了解学习状况和教育的进展,及时诊断、矫正学习和教学不合适的做法,调适教与学方法,促进教与学质量的提高。从考试的频次看,校内考试从低学段到高学段,频次由少渐多,以适应学生的知识、能力与心理要求。校内教育考试的主要功能是检查与促进,即检查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改进教与学方法,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全面发展,甄别与选拔只是它的附属功能。 2.1.1 督导功能 考试的督导功能,系指考试对师生选择、追求教学目标的动机,实现目标的意志力及后继人才智能发展的取向等,具有强化和导引的作用。相对整个人力资源开发而言,考试是动力,是量尺,也是导标。虽然教育考试与教学在职能上相互独立,但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考试既反映教学的基本任务,又督促教学双方完成教学任务,并检验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3],不仅促进学生的学更导引着教师的教。通过考试对教育质量、教学效果进行反馈和检查,是任何教育中都不可缺少的环节。若没有系统全面的标准和科学的考核、检查、督促,素质教育就很难得到落实。学生的一些素质,特别是渗透在学科学习中的相关素质要求,就无法得到系统的检查和鉴定。 首先,从教师的角度上看,教学过程中考试的目的是为检验教学是否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其考试结果一方面反映学生前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即掌握知识的数量与质量,技能的准确与熟练程度,以及能力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也是在检验教师教学的实际成效,即所授内容是否为学生所掌握或掌握的程度如何。因此,通过考试结果教师可以检验自己的教学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也可以通过课程考试的命题深化对教学目标的理解和把握,并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