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的形式以及教育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生鈜(Jin Shenghong),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爱、权利的尊重和社会重视是承认的三种形式。获得承认是人性中的自然倾向,是每个人进行交往的动机。教育中的交往结构是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结构。儿童作为完整的人,其精神品格是通过教育对他的“特殊性”的承认获得发展的。教育承认包括了爱与关怀、权利的尊重、社会重视以及完整发展的内涵。在这种承认的教育关系中,不仅儿童形成了独特的、完整的、有尊严的自我,培养了主体间的道德感和共通感,而且教育本身也形成了一种友爱的共同体。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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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过程是一种交往过程,或者说,教育是在交往中进行并实现的,各种学习(道德学习、知识学习等)都是在教育者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往中进行和收获的,这就是教育的对话性质。

      在这种教育交往中,交往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的性质是怎样的呢?从人的社会性来看,人与他人相互交往和互动,最基本的需要是生活世界中的他人以及归属群体对他的承认或接纳,或者说,人具有一种获得承认的自然倾向性,这种需要使得每个人在社会交往中试图获得他人的承认,同时,作为交往主体之一,他也要承认他人。因此,社会互动或者社会交往就是相互承认的活动。承认的欲望是人类互动关系的源泉,每个人在他人对自己的承认中获得自我认识,获得自我肯定和发展。

      人的社会性是在对话性的互动、交往中学会的,① 互动和交往不仅是人相互依赖的生活方式,而且更重要的是普遍的人性和独特的个性获得建构的过程,这是通过互动对存在于主体间的人性的互相认可即互相认同而实现的。因此,互动形成了承认、认同,而承认促使人的特性生长起来。互动和交往是人们获得承认或接纳的根本方式,而承认或接纳是互动和交往的根本性质,是形成社会认同和个人认同的方式。

      教育交往是一种纯粹性的交往互动,也就是说,教育交往是伦理性和教育性的,它的目的在于帮助儿童形成人的整体精神的建构。既然承认是社会互动的特征,因此,承认也是教育关系的本质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教育的力量和价值是在互动中实现的,那么,承认就是教育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教育中的交往结构是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结构。对于儿童的精神成长而言,教育中儿童所看重的人物对儿童的承认是十分关键的。获得承认是儿童获得健全发展的基础。儿童的精神成长和发展的过程,通过社会性认同和自我认同而实现,儿童认识到自己的品质、能力、人格、参与等通过他的所作所为受到他所看重的人的承认,儿童的精神的特殊性、自我的独立性就突出出来了。这是儿童健全人格发生、发展的内在动力。在承认的教育交往中,儿童处于不断了解和肯定自己的独特的自我过程之中,他由此确定一种自我认同的维度,并且把获得承认作为出发点对他人形成一种认同。所以,承认不是单纯的一种主体之间相隔的关系,而是通过相互承认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一、家庭伦理领域中的情感承认——爱

      虽然承认是教育关系的根本特征,但承认的教育意义并不仅仅表现在专门的教育交往过程中和形式中。因为希望获得承认是人性自然的愿望,因此承认存在于人生从婴儿到老年的任何一个时期。我们可以按照承认的发出者把承认分为家庭、国家、社会、教育等方面的承认,并依次对照,分为情感的承认、权利的承认、团结的承认和完整发展的承认。

      家庭是人获得承认最原初的情境。儿童对父母的情感依赖使得儿童需要父母的重视,因此,承认的关系是家庭亲子关系的根本表现,是家庭实现教育的根本中介。通过承认建立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代表了“人类普遍的互惠行为和成长教育”,在这种关系中,主体作为有生命力的、情感上有需要的存在而彼此承认。在这里,被父母承认的个体人格的构成要素是“实践情感”,或者说家庭的承认是情感性的,是情感的肯定,它在情感关系上建立了家庭的承认,这种承认表现为爱,也就是说,个体依赖于家庭的关怀和善待。②

      家庭中的承认是儿童情感依恋的表现,这种依恋不是说通过承认获得与父母的一致性,而是儿童获得了个人与父母的一种分化,承认就是儿童形成最初的独立意识后的与重要他人的关系,家庭的情感承认肯定了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情感存在者的价值。

      家庭是伦理精神的实体之一。家庭的精神特征在于情感的伦理性和教育性。家庭不是简单的获得食物与照顾的物理场所,也不是简单的自然表现情感的场所。家庭是以特殊的情感形式表现了特殊的伦理生活,在这种伦理生活中,儿童形成了他人生的伦理基础。家庭中情感依赖是伦理精神的根本特性,这就是爱的伦理。家庭是以爱的精神为规定的。爱是自然形式的伦理。如果没有爱,家庭的伦理精神也就不存在,家庭中的承认以爱的方式实现,这是家庭伦理的实质。

      家庭中爱的关系是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这种关系意味着家庭成员不是孤立的单个的人,而是彼此承认、肯定和接纳的人。儿童获得爱是在父母身上找到了自己,获得了父母对他的承认。在家庭依附的阶段,每个人互相作为情感需要者而存在,在彼此感受到爱的关怀时,彼此才是相互承认的。情感是相互给予的,承认本身具有情感认可和情感鼓励的性质。爱必须被理解为“在他者中的自我存在”。爱作为一种互动关系,形成了一种相互承认的模式的基础。

      家庭的爱实现的承认,提高了儿童的自信。③ 家庭是养成伦理生活的基础,家庭以爱、信任、服从来帮助子女脱离直接的自然性,形成独立发展的人格。家庭的承认是把儿童作为一个真实的存在给予爱,这给予儿童重要的安全感,使儿童在爱中体验自己作为独特的需要主体和情感主体被承认和接纳的情感,使儿童获得了最初的自我意识,从而获得了自信。这种自信是个人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前提。爱的承认关系,使儿童把自己看做是充满活力的主体,没有这一阶段的承认,个人对共同体其他成员的相互依存的理念在心灵自然的情感范围便无法形成。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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