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成一个人

——道德教育的根本指向

作 者:
鲁洁 

作者简介:
鲁洁,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人的“神化”和“物化”曾是道德教育的指向。教育要使人成为人,是人性的觉醒和教育的回归。实践性是人的本质规定性,具有实践本性的人之生成是道德教育之指向。“做”才能成人,人要“成为人”,必须学习“做人”,必须讲究“做人之道”。生活论意义中的“成人之道”,是使道德从远离人的存在和生活世界的抽象理性的规范体系重新回归为人类生存的自觉意识,它所关注的是怎样使人活得更像一个人,它所确立的是人的生活原则和根本方向。走上道德所铺设的成人之道,偶然的人才可能转化为必然的人。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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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教育要把人引向何方”,这一根本指向性的问题,无论是在道德教育的理论还是实践中,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不同的人学观和德育观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引导和促使人去做成一个“人”,是生活论德育观所作出的回答。

      一、人曾经有过的追寻

      人曾经将自己与神相攀附,把自己看做“神人”,是一种能够与神相通的、并最终能够成为神的特异存在。“成为一个神”曾经是人的追求,也是道德、道德教育的指向。“人的特征正是其超人、神人的性质。人不仅知道神,同时这种意识——宗教意识——又是他的本质特征,因此,完全可以把人定义为一个与神有着有意识内在联系的生物”。①西方从古希腊时代开始,这种“神人观”就已现端倪。在柏拉图的理念王国里,那最高等级的理念被他直接称之为“神”,只有“哲学王”才能达到对它的真正把握,因为“哲学王”是摆脱尘世束缚的人,只有他才有资格与理念“居住在一起”,也就意味着“哲学王”是与理念一样纯粹、一样神圣的存在,是达到真正觉悟的、与“神”同在的“通体透明”的非凡存在,很显然,这样的人就是“神人”,就是“圣贤”,是人生最高境界的体现者。②

      中国虽然不曾经历过宗教完全统治的时期,但也同样存在这种“神人”的人学观。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成为正统的意识形态,虽然没有西方宗教那种对于彼岸世界的追寻,也没有对于上帝的绝对献身,但儒家却在引导人们走向神圣性的超越。这种神圣性表现为对于“人欲”的绝对克制与消弭,将“灭人欲”神圣化为“天理”、“天德”——“人心莫不有知,惟蔽于人欲,则忘天德也”(程颐)。儒家所推崇的“圣人”就是一种能与天地合德,与大道同行的人,凌驾于一般人之上的非凡之人。

      基于“神人观”的道德教育,是一种“神化”的教育,换句话说,也即是教育要将人提升为“神”。在对于人的理解上它所持的信念是:人是可以达到神的境界,拥有完全的神性的。教育的根本使命就是要帮助人去听从自己最高层的本性——神性之召唤,努力摆脱自然性,跳出自己作为人的生活经验,脱去“人”的帽子,也就是在“神人”中去除掉“人”的因素,实现完全的神性而“修成正果”,化成一个“神”。教育既以教人“成神”、“成圣”为其根本的取向,也就必然要人去否定和背离身在其中的、现实的世俗生活。它教导人把这种生活看做是没有价值的、乃至是堕落的,把现实生活经验、生活欲求视为不洁的、乃至是邪恶的。这种“神化”教育在历史上曾经是道德教育存在的普遍形式。直至今日,我们还不敢说已经完全摆脱了种种神化教育的影响。

      在历史的涌动中,人开始从向神攀登的天梯上跌落,跌进了他的作为物质存在的血肉之躯。这时的人又开始把自己归属于自然,将自己比附为“物”。人的自我认识实现了从出世的“神化”境界转向入世的“物化”状态。这种转变在思想根源上,缘自于统一自然观的建立。这种自然观,一方面把上帝、神灵等的神圣性从自然界驱逐出去;另一方面又把人归属于自然之中,将之还原为一个物质的实体,人性被归结为自然性。人或是被视为机器,或被当做整个机器上的一个零部件,人只是为机器这具“物”所支配和指使的另一具“物”;人又或是被等同于其他动物,认为人和其他动物一样,他的本性只是满足生理的、物质的需要。人生的目的就是去追寻物质享受的快乐,认为这种追寻既是人之所需,它就必然是善的。

      这种“物性化”的人性观、道德观在西方源远流长。古希腊哲学家阿里斯底波认为,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因此人性与自然本性相一致。德性就是要按照人的自然本性去生活。人和其他动物一样,生活的目的就是追逐快乐,不论使用什么手段,追逐快乐就是善。而他所认定的快乐是肉体上的快乐远胜于灵魂的快乐,肉体上的痛苦远远比灵魂痛苦难受。

      自文艺复兴以来,众多的思想家们都在高扬与神性相对立的人之自然属性,把人的自然性视为人的本质。他们之中有的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应当按照自然本性去生活,尽情享受现世生活(瓦拉);有的说,人首先是一种“自然物体”,人的自然本性就是自我保存、自私自利,基于这种本性,他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去占有一切,这是天赋于人的“自然权利”,“人对人像狼”,这就是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霍布斯)。一直到当代还有人认为,“人类不过是复杂一点的动物”,人和园丁鸟、食蚁兽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差别(罗蒂)。这种种把人和自然相等同、将人消融于物质世界、使人无条件服从于本体世界必然性的人性论,深深植根于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的制度,它是这种制度下人的物之依赖性的现实反映。而它得以广泛地影响人的自我认识,还因为有相应的道德观为之辩护。在现代主义文化道德所高举的“人性化”旗帜下,无节制地释放人的自然冲动、满足人的自然需要、追寻物质享受的生活方式获得了伦理上的合理性——凡是顺乎自然的就是善的。“资本主义的文化正当性已经由享乐主义取代,即以快乐为生活方式……它的意识形态原理就是把冲动追求当成了行为规范”。③而“要做到伦理上的合理,人们必须把自己的行为当做绝对必须进行‘普及’”④。正是这样,享乐主义的人生观、道德观以其不可阻挡之势席卷全世界。当今时代,人性被淹没在物性之中,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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