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是什么、做什么

——对某省教育行政机构组织结构、职能和行为的研究

作 者:
李轶 

作者简介:
李轶,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内容提要:

在教育行政研究中引入组织行为学的概念框架和认识方法可以推动教育行政研究的科学化和具体化,使教育行政研究与更一般的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进行对接。本研究从组织行为学的框架出发,针对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能、行政行为进行调查研究,揭示了当前教育行政机构组织行为中存在的一些特征和问题,初步回答了教育行政部门是什么、在做什么的问题。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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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07)02-0157-15

      教育行政研究和学校管理研究是教育管理学的两个基本领域。但长期以来,教育管理学“偏重学校而忽略教育行政机关行政的研究”[1]。纵观国内教育行政的专著和论文,多以介绍一般管理理论、教育行政体制、教育行政业务为主,对于我国现实中教育行政系统的微观机制、特点,或者说对于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做不甚了了。①

      组织行为学作为行为科学中的一个分支,是“对人类在组织中的行为、态度、绩效的研究”[2]。组织行为学尤其注重研究企业组织中人的行为,采用系统动态联系的分析方法,多层次地研究组织中个体、群体、领导和组织的行为规律以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以组织行为学为参照研究教育行政,有助于我们更具体地分析教育行政部门中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心理、人际沟通、群体互动、工作活动、行政行为、行政方式、行政职能、行政流程、组织结构、组织文化、管理体制以及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关联等问题。显然,利用组织行为学的研究框架,有利于我们推动教育行政研究的科学化和具体化,使教育行政研究和行为科学、管理科学更密切地联系起来。

      根据这样的思路,笔者对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一些关键的组织行为特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结构、行政职能、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行为、制度规范、工作状态进行了调查分析。在调查研究中,我们收集了该省教育行政部门1998年到2003年发布的1759份文件以及其他部分综合性工作报告;对各职能处室的 17位正副处长进行了访谈;对132位机关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此后,我们对所有文件的标题和访谈记录、部分文献内容进行了文本编码和内容分析,对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总体上,本研究还只是描述性的,主要在于描述当前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行为特征和存在的问题。本文是为抛砖引玉,希望能出现更多的针对教育行政组织行为的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

      一、教育行政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和组织设计是组织行为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组织结构是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围绕组织的目标任务所形成的劳动分工、劳动组合以及指挥协调关系,它具体表现为组织的部门设置和它们之间的职、责、权、利关系。显然,组织结构是教育行政系统的物质基础或者组织基础,直接决定教育行政系统自身的职责权利划分和内部运转。

      就某省而言,当前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是如何构成的呢?

      在省委省政府的层次上,教育行政系统由中共某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教工委)、某省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根据2000年出台的《中共某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某省教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教工委是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省委派出机构,“对全省教育系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要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在权限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省教委是负责全省教育事业的政府组成部门,教工委、教委实行合署办公。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本省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对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省属有关部门、行业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实施监控;指导市、县及省属有关单位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可见,省教工委、教委和省教育督导室都能够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都可以看作是教育行政部门。②

      以上三大部门又由下位的机构组成。首先在教工委之下的党务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处、组织处、干部处、保卫保密处、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处等;而教委的下级机构设置包括:学前处、基教处、高教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财务处、人事处、基本建设处、德育处、体育美育处、科技与研究生处、老干部处、监察室、审计处、语言文字工作处等;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机构比较简单,由督导室主任、办公室和专兼职督学组成。

      省党委和政府往下是各市县的党委、政府,然后是教工委和教委、政府督导室,再往下,是具体学校的党组织和学校管理机构。

      在省教育行政机构之外,还有一些部门和机构对市县和学校具有强制影响力甚至承担着实际的行政管理职能,它们主要是各种直属事业部门和社会组织。比如省教育条件装备中心的职能是:“担负着全省教育系统各类专用仪器设备的购入、质量检测、配备、管理等工作,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技术咨询、工程维修等服务,同时还承担着教委委托的管理任务,开展对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调研,为市教委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类似的机构还包括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室)、考试院、教育评价中心、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电教馆)、校办产业管理中心、教育学院等13个部门以及少数教委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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