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市的第一次高潮和危机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世昌,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复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光绪初年,上海股市快速发展,很快进入了高潮,但好景不长,在光绪八年至九年间即爆发了危机。这是上海(也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次高潮和危机。有关这次股市的论文已有几篇,本文对此作进一步的论述。本文的创新见解主要有:对高潮和危机的过程有更准确、完整的说明;对上海平准股票公司的倒闭时间及其原因作出新的分析;总结当时人们对股市危机成因的认识,认为股市投机是发生股市危机的根本原因。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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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末的上海股票市场,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发表。所见论文主要有三篇:一是田永秀先生的《1862—1883年中国的股票市场》(以下简称《中国股票市场》),刊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二是朱荫贵先生的《近代上海证券市场上股票买卖的三次高潮》,刊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3期;三是彭厚文先生的《19世纪80年代上海股票交易的兴衰》(以下简称《上海股票交易》),刊于《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1期。著作则有刘志英博士的《近代上海华商证券市场研究》(学林出版社2004年出版),其中也涉及清末的上海证券市场。上述诸文各有千秋,笔者拜读后觉得意犹未尽,故再撰一文,以作补充。行文力求避免重复(但亦不能毫无重复),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上海股市的第一次高潮和危机,并作一些必要的订正。

      一、上海股市的产生

      上海开埠以后,外国的股份公司纷纷在上海设立。外商股份公司的股金主要来自外商,但允许华人入股。如同治三年(1864年)英商上海宝顺洋行为港沪银公司刊登招股广告说:“倘有华人愿与本公司搭股分者,可于本年十月初二日以前写信送来本公司可也。并可先来宝顺洋行面议,即知出股分写信之法矣。”①又如英商在上海设立华利银行,于同治十一年在报上刊登招股广告,其中说:“兹贵商如有愿入此公司者,当于英八月三十一日前,或亲赴义兴洋行,或寄函开明欲股份若干均可。但现已落簿之名不少,到期能否如各贵商之愿,派得股份若干,未可预定……倘中西各商有志入股者,须早日来签名,慎勿自阻也。”②说明中西各商都是外商公司的招股对象。

      有股票就有股票买卖,形成市场。外商股份公司开设在先,股票买卖自然也由买卖外商公司的股票开其端。即使有部分股票为华商所持有,甚至出售,仍不能改变其外商股票市场的性质。股票买卖于何时开始已无法考定。《中国股票市场》将其定于1862年。根据有两条(其中一条值得商榷,详见下解):

      根据之一是《上海新报》壬戌年(同治元年)七月十四日(1862年8月9日)刊有一告白:“今有新做火轮船生意股份,目下将自己一股欲照股顶出。如各客商倘或合意顶者,请至公司洋行未士爹鼻臣面议价目可也。”③根据之二是《上海新报》刊有《出卖股份》广告,全文如下:“启者,今公正公司有十股份出售,贵客欲买者,请至义泰本行问其底细可也。特此布闻。十二月十一日,义泰洋行启。”这一条资料在《中国股票市场》文中原注出处为“同上”,而上一条注了两个日期:“《上海新报》1862年7月14日,1868年12月1日”。这两个日期,“1862年7月14日”即上述“壬戌年七月十四日”之误;而“1868年12月1日”则纯系误注。前注已错,“同上”注自然也跟着错。实际上根据之二的出处首见于《上海新报》戊辰年(同治七年)十二月十一日(1869年1月23日),一直刊登到己巳年(同治八年)正月十七日(1869年2月27日)。1869年出卖股票的广告不能作为1862年买卖股票的根据,因此以上两条根据只有一条有效。

      一条根据也可以作为根据。问题在于,这条根据只能说明上海在1862年已有买卖股票的事实,不能说明上海的股市开始于这一年。根据逻辑推理,上海开始买卖股票的时间应该更早。而上述1869年出卖股票的广告,则还反映了另外的问题:出卖股票的数量一共只有10股,而广告从1869年1月23日刊登至2月27日,时间跨度超过一个月,可见此次出卖股票并不顺利,不是该股系非热门股,就是当时整个股市还没有升温。

      从同治十年正月初五日(1871年2月23日)起,由长利洋行④挂牌的“上海股份行情纸”在《上海新报》逐期刊出,一直到该报停刊(1872年12月31日),从未停止。一般是当日刊出前一天的股价,但有时沿用前数日的股价而不予更换。最长的一次是同治十一年二月十九日(1872年3月27日)的股市行情,于二月二十日见报后,一直沿用到停刊,长达九个月都毫无变化。这又反映出当时股市行情还不是人们的关注热点,股价的变化并不剧烈。

      “上海股份行情纸”中最初列19家公司:汇丰银行(分新旧股)、旗昌轮船公司(后来亦分新旧股)、公正轮船公司、惇裕轮船公司、虹口船厂公司、浦东船厂公司、英自来火公司、法自来火公司、琼记保险公司、保家行保险公司、保安行保险公司、扬子江保险公司、宝裕保险公司、香港火险公司、琼记火险公司、仁记火险公司、驳船公司、大桥公司、同孚码头。同年二月二十六日(4月15日)加公和祥码头,同治十年七月二十三日(1871年9月7日)又加华商保险公司,达到21家。

      最后列入的华商保险公司是由华商创办的保险公司,筹备时曾刊登广告说明其缘起,其中说:

      查十年以前至今之生意,可知凡在江海各口,华商日渐用外国轮船夹板,致洋商起首之生意,今渐归于华商之手矣。然洋商仍有利可获,即水脚及保险银两是也。华商于火轮公司有股份,亦得分其利,独于保险公司,虽亦关于生意不少,惟不得分其利,因欲买股份而不得也。华商历年见自己贸易中有厚利他人得之,无怪其抱憾,是以定意立一新保安公司,股份之中务欲华人居其大半,俾其亦得分保安公司之厚利。今新立公司之号,取名“华商保安公司”。股数一千五百股,每股一千元。兹每股先付二百元,同孚洋行为总管。⑤

      华商保险公司资本收足30万元,于同治十年三月十二日(1871年5月1日)成立,总行开设于香港。华商保险公司比轮船招商局的成立还早一年多,但是它不能算是中国的第一家股份公司,因为它的总行设在香港,总管是美商同孚洋行,各地的管事也无一不是洋行。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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