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鹘文文献与高昌回鹘经济史的构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富学,敦煌研究院 民族宗教文化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00

原文出处:
史学史研究

内容提要:

在吐鲁番、敦煌等地出土的回鹘文写本中保存有400余件社会经济文书,大部分为元代之物,少部分属于宋代,其内容涉及宋元时代高昌回鹘王国的农业、手工业、商业、货币经济、土地制度、租佃契约关系、高利贷、阶级关系、民族关系等诸多方面。宋元时代,中原汉文史书对高昌回鹘的历史文化,尤其是经济与社会关系的记载甚为稀少,而且支离破碎,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的发现,对于重构宋元时代高昌回鹘之经济历史及社会关系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332(2007)04-0106-06

      回鹘是今天维吾尔族与裕固族的共同祖先。高昌回鹘,指的是840年以后回鹘西迁至新疆后以高昌及北庭为中心建立的政权,历五代、宋朝、西辽至元,前后延续达五个多世纪。这一时期,是古代维吾尔族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农奴制度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

      9世纪中叶,漠北回鹘汗国崩溃,部众大批西迁,先后于中亚、新疆及河西走廊地区建立了喀喇汗王朝、高昌回鹘王国和甘州回鹘王国。回鹘西迁之际,正是晚唐军阀割据之时,此后,中原又经历了五代十国的动乱。这一时期,中原动荡,基本失去了对河西走廊以西地区的控制,双方的联系自然稀少,导致中原史家对西北地区回鹘情况不甚明了,故旧、新《五代史》对回鹘的记载都是很简略的。北宋时期,由于受西夏王朝的阻隔,中原王朝的势力只能局限于天水以东地区,与瓜沙归义军政权、甘州回鹘、西州回鹘只能维持松散的羁縻关系,故史书对回鹘的记载仍然非常稀少,幸赖太平兴国六年(981年)特使王延德出使高昌回鹘,著行记叙述旅途见闻和高昌的风土人情、生产情况等,才使中原史家对回鹘的情况有所了解。由于各种局限,在煌煌490卷本的《宋史》中,仅有很简单的《高昌传》述及高昌回鹘王国的情况,也仅有篇幅很小的《回鹘传》述及河西回鹘的情况,而且还经常将二者混为一谈。元朝时期,中原王朝与西域的联系增多,《元史》对回鹘的记载比以前明显增多,但多局限于政治与军事,对回鹘经济状况的记载仍然是支离破碎的。今天对晚唐五代宋元时期回鹘经济史的构建,主要得益于新疆吐鲁番、库车、莎车及甘肃敦煌等地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的发现。

      回鹘文形成于8世纪中叶,是以粟特文字母为基础而创制的。遗憾的是,回鹘文在漠北回鹘汗国中行用的证据却甚为稀见,惟一的证据就是20世纪50年代于蒙古国乌布苏省图尔根苏木发现的回鹘文碑铭《乌兰浩木碑》。①该碑的时代无法确定,仅知为840年回鹘迁徙之前的遗物,差强可证回鹘文在漠北回鹘汗国时代的使用。

      在9世纪中叶回鹘西迁新疆及河西走廊后,回鹘文得以广泛流行,在宋元时代,成为通行于河西走廊、西域、中亚、西亚诸地的文字之一,被广泛使用以书写诏告敕令、宗教典籍、文学作品、契约文牍和历法医籍,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献资料,成为我们认识与研究古代维吾尔族及中亚诸族历史文化的取之不尽的宝藏。

      西域、敦煌出土的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约有四百余件,涉及古代回鹘人的经济状况、文化生活、土地制度、赋役制度、高利贷、阶级关系、民族关系等多方面,大部分为元代之物,只有少部分属于宋代。由于这些文献大多数都用草体字书写,故对其进行整理和诠释存在着殊多困难。但它们对了解回鹘王国的经济与社会关系极富意义。

      农业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济之本,粮食作物的种植当然更是重中之重。唐代西州全面推行同内地一样的县乡制、里甲制、编户齐民、授田开垦、实行租调、徭役制,三州诸县成为碛西地区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到了宋元时代,维吾尔人的定居化程度大大加深,在许多回鹘文文献中都提到粮食作物的生产与使用情况。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大量有关农业、种植业方面的词汇,如:土地、耕地、耕种、农作物、庄稼、大麦、小麦、大米、豌豆、芝麻、大麻、棉花、洋葱、蜂蜜、芹菜、葡萄、石榴、杏、胡椒、桃子、甜瓜属等。在吐鲁番出土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中,对当地的粮食作物即多有记载,如26—30行写道:

      每月要各给二僧团众僧八十石小麦、七石芝麻、两石豆子、三石谷子作为食用。两个管事的还要……供给工匠吃的。②

      从这段回鹘文摩尼教寺院经济文书可以看出,当时回鹘人种植小麦、豆子、谷子等粮食作物和芝麻等经济作物。从他们每月向寺院缴纳贡赋的数量推断,这一时期回鹘人的粮食产量还是相当可观的(当然他们的经济负担也是相当沉重的),这主要也得益于他们的精耕细作。

      宋元时期,吐鲁番一带葡萄园经济非常发达,葡萄成为蒙古统治者和各级地方官吏榨取人民的主要对象之一。根据回鹘文文献记载,当时国家政府按葡萄园数量来征收葡萄税(USp.88);③有时还征葡萄酒税(USp.65、78、88);有时食物和酒共征(USp.75)。除了蒙古中央政府的盘剥外,地方官吏也层层敲榨。如一件文书中有这样的话:“因为向伯克缴纳的一坛酒还未送到。”④另一件文书说因为主管伯克征收酒,以后就将酒列入规定交纳的项目之中(USp.65)。中央政权和地方各级官吏的层层盘剥,常使农民走向破产的境地。编号为TM 221的回鹘文《农奴免赋请愿书》即诉苦道:

      时值我们的可汗秃黑鲁克·帖木儿统治之初,我们所种的园子很糟糕。卖力地去干活,但一年到头收获却甚微,常常入不敷出。我们所种的园子,现在有许多已经荒芜。我们弟兄几个原在一块耕种,在这些年间,年长一点的兄长已死去多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有什么收获可言呢?现在,我们每个男子都要承担双份的阿勒班,我们根本就无法生活下去。只有汗的旨令才能免去我们的阿勒班。(USp.22)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