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商办铁路中的绅领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苏全有,河南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新乡 453007)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清末商办铁路中的绅领问题是一个常态现象,这与当时绅权扩张相关联。绅领下的商办铁路,在管理上存在着严重腐败等弊漏,清末社会舆论对之持否定态度。绅士参与商办铁路,尽管在集股等方面竭尽所能,但效果不佳。联系到其在管理上与官、商之间关系所引发的混乱、腐败等,其负面效应十分之明显。因此,绅士不应成为我国近代商办铁路的领导力量。绅领的存在说明该领域的制度缺失。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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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07)03-0040-06

      清末铁路就性质而言,笼统区分有官办、商办之别。单就商办而论,又可细化为绅领商办与完全商办。目前学界对官办铁路的弊端多有指斥,而对商办铁路中的百弊之源“绅领”则少有直击。有限的研究多是着意于认同绅士在路权收回方面的成绩,至于经营,则主要是强调集股。有鉴于此,笔者拟对绅领问题做专题分析,以推动该领域的研究走向深入。

      一、常态现象

      清制以地方士绅辅佐政治,县以下不设官,以士绅治理。清政府为稳固政权,竭力维护士绅的权力地位,士绅阶级为长期保有其既得利益,亦实力支持清政府。在通常的情况下,地方官到任后首先要拜访士绅,官权必须有绅权的合作才能巩固。①(p377)士绅的特点如下: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多数有较为富足的经济生活,有相当强的凝聚力,是传统文化的承担者,亦是社会现状的维护者,思想保守。②(p465)总之,士绅阶级是晚清中国万万不可轻忽的,其对地方影响至大。有文称:“绅士者固一乡所仰望,而钦慕者也,或承先祖之荣名,或经本身之仕宦,其见闻既广,其识解亦超,言也而人皆从,行也而人皆服,其所居之地方,无论有何兴作,有何设施,一经绅士之提倡,则咄喈立办,是绅士之权力,较官家之权力,犹有大焉者矣。”③太平天国战后,士绅人数增加了约32%,权力得到扩张,原来形成的官治与民治权力结构的平衡局面被打破,随着士绅扩大政治参与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双方关系出现裂痕④(p126)。

      清末立宪时期,绅权因立宪而更加发达⑤。如1909年各省进行第一届谘议局议员的正式选举,结果“很多当选者年纪在40-50岁间,而绅士占大多数”,“清末的地方自治实际是绅士之治”⑥(p448,449),当时几可谓是“绅之时代”。但清廷的限制又使之十分不满,⑦士绅与清政府的关系濒临破裂,且日趋严重。这使得邮传部这一职能部门在推行地方事务中困难重重,其中苏杭甬铁路问题乃集中之体现。当时浙绅权力发达,“意气激昂”,“不可一世”⑧ (p215-217)。江苏绅士类之,他们反对借款,“对清室中央政府颇不服从”。按照合同,应聘英籍工程师一人,江苏方面尽量拖延,邮传部所派之总办及总工程师,虽已至上海,但未允其办事。总工程师一直坐冷板凳,至宣统二年五月尚未接办沪杭甬路事。英使至感愤恨,谓“合同岂可任凭一省莠民公然违弃达二年有余”。⑨ (p347-349)于此可知,绅权之强及其对邮传部的影响力之大。杨度曾说:“大部外当各国之冲,内有绅民之请,”“事处两难”,⑩(p517)就是这种情形之真实反映。

      就商办铁路总体而言,清末利权回收运动风起云涌,商办铁路公司亦纷纷成立。这些公司的创议者乃至于后来各公司的总理、协理及总办等,绅士占有相当比例。如1903年创设的同蒲铁路公司之李廷飏等,1904年创办的湖南全省枝路有限公司之龙湛霖、王先谦,1905年创办的滇蜀铁路公司之陈荣昌、罗瑞图,同年创设的安徽全省铁路有限公司之吕佩芬等,1906年创立的广东全省粤汉铁路总公司之广州总商会九善堂等,1907年创设的河南铁路公司之王安澜等,其他则由在职的官员或已解职的官僚担任。(11)(p1147-1148)绅士掌控铁路公司,在清末是一个普遍现象。

      此外,我们还应注意的是,有些绅士本身就是铁路股东。如湖北铁路股份的认购者,“几位手面并不阔绰的绅士,承担了巨额股份”。(12) (p103)广西铁路股份中,以思恩府为例,宣统元年间,绅商或绅股约占总股数的92%。(13)四川铁路股东半为地主,其中有的就是绅士。(14) (p1335)而且,铁路租股的征收也是通过士绅完成的。(p379)四川总督“锡良为调和官绅意见计,乃于督办之下,由官绅各派总办一人。官总办以沈秉堃代理,绅总办由在籍绅董公推京官乔树柟担任。”(15)(p264)至于其他省份的铁路公司总协理,基本上都由在籍绅士、官绅或绅商担任。(16)(p389-390)商人“处于士绅的主导之下”,“绅士高于商人”。(17)(p283)杨文鼎在致盛宣怀函中道:“尤为难办者则以绅权太重,官吏久受制于绅士之下,由来已久”。(18)(p1995)

      总体上看,绅权在清代不断扩张,并在清末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这在商办铁路上就有很好的体现。正如陈志让所道:“在办新政时期,他们(乡绅——笔者)增强了在地方的领导力量,也取得税收和支配税收的权力。省一级的地方绅士也因为办新政而增强了他们的职位和权力”(19)(p12)。绅士的思想认识也随着社会的演变,在悄悄发生着变化。以学堂为例,1892年郑观应称洋务学堂“世家子弟皆不屑就,恒招募篓人子弟及舆台贱役之子入充学生”。(20) (p589)而到了清末,“各省初办学堂……学生率皆取诸原业科举之士”。(21)(p197)至于绅商并论,是因为绅和商有合二为一的群体,但这只是一部分而已,且绅之趋商要少于商之趋绅。据张仲礼估计,19世纪士绅的收入来源中,有 17.6%来自商业活动,在士绅群体的全部收入来源中,次于土地与官职收入,居第三位。(22) (p197,194)绅士的主体性尚处于量变之中,“绅商之间仍是以绅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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