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影响因素:理论与实证

作 者:

作者简介:
管晓永,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陈红,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

原文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近几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表明,银行认为“信用差”而被拒之信贷门外的中小企业其担保贷款信用不仅不低,甚至远好于银行认为“信用好”的企业。这一事实不仅向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观、信用评价理论和实务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提示对中小企业信用认识和评价的偏误已成为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鉴于此,本文从理念、理论、实证三个层面全面系统地分析了中小企业信用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与问题,揭示了中小企业信用影响因素的基本结构并建立起分析框架。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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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08)03-0111-07

      中小企业信用差一直被认为是融资难的主要原因。然而,近几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实践却表明:被银行认为“信用差”而被拒之信贷门外的企业其担保贷款的违约率不仅不高,甚至远低于银行认为“信用好”的企业。以杭州为例,至2005年底止,全市66家信用担保机构为6000余家中小企业担保,向银行贷款的违约代偿率为0.46%,约为同期杭州商业银行企业平均贷款违约率2.1%的五分之一。究竟哪些因素影响着中小企业的信用?如何认识和评价中小企业的实际信用?这不仅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的实践问题。

      一、研究现状评析

      近些年来,国内就中小企业信用影响因素做了大量有意义的研究和探索。但由于在理念、理论和实证三个层次上存在着不足和缺陷,致使已有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非常有限。

      (一)理念的缺位

      毋庸置疑,信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此,在本体、认识和行为三个层面上,信用必然与孕育它的母文化存在着历史的、内在的统一性,也由此形成与母文化相通相融的信用文化。中国的信用文化长期受占统治地位的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信用被当作一种道德规范而注重其精神价值。在行为上强调个人对信用规范的内省自律,在交往对象的评价和选择上更加注重个人的履约品质;而西方的信用文化则基于契约和私有财产之神圣的理念,信用被当作实现经济目的的工具而注重其功利价值。在行为上强调制度的外在约束,在交往对象的评价和选择上更加注重主体的履约能力。

      基于西方信用文化的特质,西方学者对企业信用影响因素的研究大都基于财务能力的分析(Lyn,2000:149-172)。虽然1990s后在运用神经网络模糊系统研究企业信用影响因素中开始引入企业家年龄、学历、经验等非财务影响因素,但基本分析框架并没有改变(Malhotra et a1,2002:190-211)。

      依据中国信用文化的特质,企业负责人的品格应当是影响企业信用的主要因素。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1年组织的第九次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被访企业负责人64.2%认为“企业家品格”对企业信用的影响很大,32.5%认为影响较大;2003年笔者对浙江省内的杭州、宁波和温州17家担保机构负责人所作的访谈调查也发现“企业负责人品格”无一例外地被担保机构列于影响和考察企业信用的首要因素。然而,国内学界的研究却一直承袭西方的履约能力分析的理念和传统。虽然2000年后有部分学者开始关注企业的人品因素(赵昕等,2002:21-24;刘晓星,2003:43-45;张红波,2004:52-55.;王玉娥等,2004:89-92.),但至今并不为学界所重视。显然,我国学界忽视了信用的文化性及其差异性,使研究失去了应有的理念和自我个性,进而迷失了方向。

      (二)理论的缺陷

      纵观我国学界对企业信用影响因素的研究,多数缺乏以严谨的理论分析做基础,甚至有的只是想当然地把一些因素当作企业信用的影响因素并对其作些说明和解释。即使有部分研究程序性地做了些理论分析和陈述,但普遍存在如下缺陷:

      一是系统性缺陷。现有研究的理论分析的系统性、全面性不够,要么只关注外在因素(陈祥槐、倪建平,2002:34-37),要么只关注内在因素(周春喜,2003:124-126;范伯乃、朱文斌,2003:83-88;王玉娥等,2004:89-92);而在关注内在因素的研究中又较多地关注财务能力(毛定祥,2000:38-42;范伯乃、朱文斌,2003:83-88:83-88;李小燕等,2003:81-85;吴金星等,2004:109-111),对企业人素质特别是负责人品格的关注率很低且粗略。

      二是逻辑性缺陷。现有研究的理论分析的逻辑性不严密,多为原则性地泛泛而谈或主观臆断,原则与结论往往存在必然性模糊和断层。如任永平、梅强(2001:52-55)、周春喜(2003:124-126)、高媛、卞直巍(2003:43-46)、张红波(2004:52-55)、王玉娥等(2004:89-92.)等人的中小企业信用影响因素模型研究,由于提出的观点和结论的理论分析和逻辑不足,因而对因素影响企业信用的机理无法做出合理的、有说服力的解释;有的则是片面的解释,如孙智英(2002:172-182)把影响企业信用行为的内在主观因素——信用观念仅仅归结为自身的“利益驱动”,而否认信用观念与“价值取向”的多元关系。

      (三)实证的缺失

      实证应当是企业信用影响因素研究不可或缺的环节,西方的研究基本上都有必要的实证支撑。但从现有文献查阅结果看,我国企业信用影响因素研究存在以下四个层面的缺陷:

      一是实证性缺陷。除了极少数(范伯乃、朱文斌,2003:83-88;等)研究外,我国的企业信用研究基本上缺乏实证环节。因而,无论是影响因素的筛选还是因素的影响度确定,大都只是理论思辨或主观臆断的结果,这不仅使研究结果的理论科学性受到质疑,而且使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也缺乏可靠性。

      三是统计性缺陷。少数实证研究所提出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多重共线性)不能排除,如范伯乃、朱文斌(2003:83-88)提出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创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之间存在相关性的问题必然导致信息的重复而使研究结果发生偏误;其他没有实证环节的研究,因素间的相关性问题就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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