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业务对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消解及中小企业融资解决通道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文杰,博士,高级经济师,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王欣,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北京 100031)

原文出处:
金融研究:实务版

内容提要:

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认为其核心是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导致的信任缺乏及授信困难。本文认为,贸易融资作为一类创新型业务,正是现代商业银行围绕融资主体间信息的非对称问题,在传统信用风险控制与管理文化上的演化与进步,它将中小企业置于“供应链”的广阔背景下,透过其上、下游贸易关系进行筛选与验证,防止信息的遗漏、扭曲、乃至虚假,通过“供应链”的信用捆绑,剥离、稀释、迁徙、堵截非对称信息,运用系统性的操作方法在细节上揭示、纠正非对称信息,以此来消解银、企间信息的非对称,保证银企业务合作的顺畅运行,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融资通道。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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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分类号:F1,G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246(2007)11-0019-10

      授信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是银行经营活动的核心问题,授信风险的根源在于融资主体间信息的不对称。特别是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非常困难,其主要原因也在于银企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及由此导致的信任缺乏及其授信的困难,而贸易融资业务正是现代商业银行围绕融资主体间信息的非对称问题,在传统信用风险控制与管理文化上的演化与进步,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融资通道。

      一、贸易融资及其信息经济学的理论追溯

      1、贸易融资的文件解读。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定义,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对于这种融资,借款人除以商品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外,没有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其它实质资产,因此其本身没有独立的还款能力。这种融资的结构化特性旨在弥补借款人较低的信用等级。融资的风险主要反映在融资的自偿性程度以及贷款人对交易进行结构化设计方面的技能,而不是借款人本身的信用等级。①透过《巴塞尔协议》,我们可以认为商品贸易就是企业在价值链、供应链上的商品及其信息交换。这里所说的贸易包括除了服务性企业以外所有企业的基本经营环节,这一环节既是商贸型企业的主营业务,又是生产型企业不可或缺的流转环节,也是实现终端消费的必然途径。因此,贸易融资不仅包括对贸易流通企业的资金融通,当然也包括对生产型企业贸易活动以及消费信贷环节的资金融通。

      在实务中,国内金融界进一步将贸易融资解读为自偿性贸易融资,并将其定义为根据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资信实力,以单笔或额度授信的方式,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融资操作,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衍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的结构性短期融资。在实践中,商业银行把授信置于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价值链、供应链以及由此衍生的信誉链背景真实条件下的商品及信息交换进行考察,并主要依据授信项下特定贸易融资自我清偿的特征以及受信主体组织交易的能力确定授信额度及授信方式。

      2、贸易融资的特点。贸易融资依托于真实的商品或服务贸易,强调贸易的连续性和交易程序的完整性,强调整条供应链的健康及交易对手的规模、资信和实力,突出自偿性特点,银行融资授信金额、期限与真实交易相匹配,采取灵活的授信额度使用控制,这就决定了贸易融资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供应链融资的特点。供应链涵盖从原材料采购、到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传递到终端消费者的整个过程,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供应链是一个价值的增值链,是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统一的整体。单个供应链中往往存在一个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和围绕在它周围的上下游企业构成一个完整的企业生态系统。处于供应链不同位置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规模和地位,大型高端企业处于核心地位,银行在贸易融资业务开展中将其定义为核心企业,围绕核心企业还有大量供应、经销的中小企业。国内商业银行在业务实践中把沿供应链展开的贸易融资业务,形象地表述为“1+N”模式:“1”是指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n”是指围绕在核心企业周围的上下游企业。“1+n”不但是对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高度概括,也是一种营销创意,是为了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而进行的提炼和包装。“1+n”形象地突出了该业务模式的特点,即抓住供应链核心企业这个“1”,以“1”来带动整个供应链中的“n”,形成沿行业供应链的客户开发策略。

      二是操作的封闭性及自偿性特点。封闭性运作就是将银行授信资金通过产品组合,由银行按贸易链条的正常资金流向支付给上游核心企业,并直接从交易对手处控制交易商品或单据,构造封闭的授信环境,保证销售回款直接用于归还授信。在贸易融资的授信实践中,把贸易环节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融资额度的核定根据贸易循环的资金需求及企业自有资金比例确定,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相匹配,授信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担保方式的突破性。传统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以有实力的第三方或不动产担保为主,但在供应链中,除了大型核心企业以外,还存在大量中小型贸易企业,它们自身满足不了传统担保方式的要求。而贸易融资改造了传统担保方式,即将企业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剥离开来,并以该特定资产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从而突破了中小型企业在担保方式上的融资瓶颈。

      四是产品个性化设计的特点。贸易融资业务强调沿着价值链、供应链,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因“企”制宜、量身定做,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具有较强的创新特点。作为一种个性化设计,贸易融资不再是单一的产品,而是以系列产品为支撑的授信服务,是一类个性化的产品组合,银行在营销上以提供适应性的解决方案为手段,其创新性的设计和产品组合,可以适应供应链上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3、信息不对称是银企关系的常态。在经济活动中,信息是影响经济主体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那种认为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备的,不考虑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情况,显然与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偏差。事实上许多经济运动建立的前提条件正是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为了弥补新古典经济学对信息问题上的不足,逐渐形成了信息经济学理论,即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来研究经济主体的行为。其实,信息经济学的价值不在于揭示了信息不对称,而在于说明了信息和资本、土地一样,是一种需要进行经济核算的生产要素。在商品经济中,信息主要反映在价格上,价格信息是经济信息的中心,其他信息都是为价格信息服务的。占有信息的人在交易中获得优势,这实际上是一种信息租金,就如同地租和资金的利息一样,信息也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实际上信息租金是每一个交易环节相互联系的纽带。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座山其实就是信息不对称,而要获得这些信息是要付出成本(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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