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和谐: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新课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新民,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京 100091)

原文出处:
理论学刊

内容提要:

党内和谐是中国共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的新课题。党内和谐基本含义与精神实质应在探寻政党构成要素及其和谐、执政与党内和谐、和谐与党的团结统一、党内和谐与党内矛盾、党内和谐基本特征等问题中厘清。构建党内和谐,要在形成党内基本价值认同、培育党内和谐的制度环境、发展以体现党内权利主体地位为导向的党内民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下大气力。


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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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09(2007)10-0023-06

      党内和谐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课题,这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发展史上是第一次。由此派生出一系列新问题,比如:为什么提出党内和谐?什么是党内和谐?党内和谐与传统意义上的党内团结有无不同?如何实现党内和谐?等等。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现状,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考验,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并付诸实践,在实践中探讨、回答新问题,以促进并实现党内和谐,完成党的中心工作。

      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理解新的课题

      任何新课题的提出都是特定时代历史条件的产物。党内和谐是中国共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的新课题。

      1.改革开放发展到了新的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而且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转变,要求我们从整体性、互动、合作等视角分析和解决各种发展中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一精神实质反映在社会领域,要求构建一个和谐社会,需要的是各种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反映在国家政治生活层面,要求以人民基本权利为本位;反映在党内生活中,则要求以实现党员基本权利为本位。这对中国社会的政治伦理① 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深刻而深远的影响,给党的建设带来深刻而深远的影响。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党和国家的各级权力机构与民众的关系需要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权力运作是自上而下的领导与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结合的过程,党内需要形成党员个人与组织、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各部分组织、全党与中央等各种关系的良性互动局面,由此又要求党在基本价值认同、思维方式、权力运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方面面发生相应的变化。而“方方面面的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未必同步发生,构成政党这一整体的各要素能否和谐,也就成为需要重视的新问题。

      2.多元社会利益群体博弈的时代特点,对执政党的“代表性”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

      党是生存于社会中的组织,既得益于社会的支持,又受制于社会环境。党可以改造社会,但不可能超越社会条件的限制达到未来时代条件才能实现的目标。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但在社会环境复杂化时代,如何代表人民利益则是党不得不研究的问题。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动,构成了党的建设的外在环境。共产党员是身处变革中的人,不可能游离于社会环境之外而不受社会结构、利益结构变化之影响。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重要因素,例如学术界和社会上议论较多的社会分化,同时也是影响党内和谐的基本因素。社会利益群体多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多元的经济成分自然产生出多个社会阶层,即使在同一社会阶层中也有不同利益群体存在,如企业的管理层与一般员工,按照传统的以是否掌握生产资料作为社会分层标准的话,可以视为同一阶层。但在现实生活中,二者由于收入和社会声望的区别,又可视为不同利益群体。这种各阶层之间以及同一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分化,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中期尚未成为社会主要问题,但在改革深化到一定阶段后,呈现出新的特点,比如:各利益群体分享改革成果的迫切性直接性比以往更为强烈;各种利益关系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性更突出;各阶层客观上的相互依存与心理上的差异逆向发展等等。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已经进入多元利益群体博弈时代。由此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党员社会身份复杂化。根据中组部授权新华社颁布的2006年党员社会职业构成来看,工人占11.7%;农民占31.7%;机关干部占7.5%;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占21.4%;军人、武警占2.2%;学生占2.2%;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等占5.1%;离退休人员占18.8%。这组数据仅仅反映了职业构成的不同,这在计划经济时代各职业间是没有多少差距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有相当的差距。纵向的社会身份差距,党内并没有统计数据,但从2006年胡润百富榜来看,进入该榜的五百位最富有的企业家中,有35%是中共党员。当然,人的政治上的先进与落后是不能以社会收入来划分的,但由于社会身份的差异带来的党员个体价值追求的不同,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现实利益诉求的不同,却不能不引起关注,这是因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观点。笔者在调研中,就曾发现基层党组织选举中,企业管理层党员与工人党员意见相左的典型事例。在党的社会基础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个长期执政的党,如何同时代表多个并存的不同利益群体?在党员社会身份复杂化的条件下,党内如何进行思想整合?等等。类似问题都是新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新问题,无不与党的执政能力、决策水平、自身建设水平紧密相关。这些问题解决得好,可以使党获得新的活力,巩固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解决不好,会出现不和谐状态乃至分裂,并进而导致执政基础流失、动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加快党内民主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间有了重要发展,农村、社区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逐步推广,为共产党执政提供了坚实的合法性基础。在民主的实践中,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逐渐觉醒,而互联网、新型媒体的出现则为民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公民社会的雏形日益显露出来。同时,以人大某些重要法规民主立法、开放式民主决策为标志,国家层面的民主也开始发展。比如,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就收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一万多条意见。全国人大并没有拿这一万多条意见“作秀”,而是有道理的加以吸收,有些意见是合理的但暂时做不到,则预留修改的空间。在基层民主和国家民主逐渐发展、深化的背景下,党如何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内关系能否体现出民主的精神?党内权力运作能否体现出最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党员权利主体地位能否在政治生活中层示出来等重要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刻反思。鉴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当这一体系中的其他要素——如社会——呈现出民主发展态势时,如果党内民主建设滞后于其他要素的发展,就会出现政治体系内部不平衡。因此,如何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能否替代政治体制改革等问题就自然而然提到议程上了。

      二、党内和谐的基本含义与精神实质

      目前,国内理论界对党内和谐的概念有不同理解,在此,笔者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阐释为依据作出界定。

      1.政党构成要素及其和谐

      “和谐”是中国社会古已有之的概念。当这个概念用于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时候,和谐究竟指什么?笔者以为,作为政党内部的和谐,是指构成政党的各要素相互顺应,搭配得当,运转有效,有利于全党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努力。这是一种理想状态。

      这里便产生了另一个问题:构成政党的要素是什么?换句话说,一个完备的政党形态应具有哪些要素?对此问题,理论界有各种各样的观点,观点并非完全一致,但笔者以为,在说到构成政党的要素时,至少有几点是不可缺少的:首先,有一套政纲,这是人们赖以结成政党的思想或意识形态基础,反映了政党的奋斗目标、政治价值取向。其次,有以党章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这是把党员凝聚为整体、保持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规则保障。第三,有领袖、党员、干部、组织机构等构成的组织体系。第四,以执政为目的。国外有的学者把政党的活动、甚至政党的生存目的都归结为一点:“它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和维持对政府的合法控制”[1](P494)。这是政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标志。当然,也有学者把政党的要素归结为人、制度、组织体系等,但与上述概括只是话语的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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