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391(2007)11-0005-06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做出全面部署,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党章修正案。会议开得十分成功,十分圆满,对于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履行执政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十七大报告是十七大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十七大精神集中体现在十七大报告中。十七大报告集中了全党的智慧,是一篇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政治报告,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党的十七大报告起草组,并确定了报告起草的指导原则,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总结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以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眼光规划我国改革开放的蓝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报告起草工作一开始,党中央就提出,在整个起草过程中都要发扬民主、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集中各方面的丰富智慧,努力把报告写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文件,写成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文件,写成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文件。 去年12月15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对党的十七大报告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于今年1月16日前报送了124份书面报告。中央还委托中央统战部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之前,中央组织36个部门和单位就20个重点课题、62个分课题开展调研。中央党校参与了其中两个重点课题的调研。各课题组共召开座谈会1523个,参加座谈会的人员达到20072人次。课题研究结束后,胡锦涛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12次会议,听取有关课题组的汇报。报告起草组的同志还到13个省区市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了51次座谈会。报告起草组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起草工作。起草期间,报告起草组又就17个重大课题到1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进行调研,同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同志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稿进行修改。 报告起草过程中,注意把握了三点。一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强调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保持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推进理论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增强党和国家工作的开拓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问题,着力回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提高报告的思想性和理论性,同时努力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研究提出一些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增强报告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强调要坚持针对我国现阶段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办法,以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同时坚持进行前瞻性思维,分析未来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今后5年以及到2020年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进行全面规划,提出大政方针,做出战略部署。 3月22日、4月19日、5月13日、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4次审议报告稿。6月15日,中央政治局审议了报告稿。6月2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就党的十七大报告起草涉及的若干重大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之后,中央征求了参加会议的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共收到书面材料83份。报告起草组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对报告稿再次进行修改,形成了下发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央政治局的决定,党的十七大报告征求意见稿于7月11日下发各省区市、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和党内部分老同志征求意见。这次征求意见扩大了范围,据各省区市、各部门和军委总政治部统计,征求意见人数共5560人,与党的十六大时相比增加约2520人。各方面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反馈了意见和建议。7月18日至31日,中央召开了7个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军队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与会同志共提交书面材料82份。 报告起草组对收到的所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经汇总,各方面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700条,扣除重复意见后为1957条,其中原则性意见289条,具体修改意见1668条;具体修改意见中,实质性修改意见814条,文字性修改意见85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