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能否成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 生态美学,是国内近些年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在国外,有生态批评、生态文学、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等说法,但鲜见“生态美学”的提法,所以有人认为:“生态美学”是中国学者提出的一种崭新美学观点,这种“新”,在于“它是以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关系为基本出发点,包含人与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是一种包含有生态维度的当代存在论审美观”①,它的出现,“标志着20世纪后半期人类对世界的总体认识由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向人类与自然构成系统统一的生命体系这样一种崭新观点的转变”,“生态哲学与生态美学完全摒弃了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而主张人类与自然构成不可分割的生命体系”。② 毋庸置疑,生态美学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合理性。长期以来,囿于西方哲学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影响,在美学研究中,存在着一种过于强调人的主体性,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与改造,自然如何在人的作用下成为人的自然,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的倾向,而忽视自然本身的价值和意义。“生态美学”强调不仅人,而且自然也有它自身的价值;强调不仅要从人,而且也应从生态、宇宙自然的意义上去看待审美方面的问题,这对破除对美的僵化理解,将美学研究带入一个新的境界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应该明确的是,生态美学作为当今美学研究的一种显学和理论思潮的出现,它是与特定的哲学思想相关的,特别是受到西方生态主义和生态哲学的深刻影响,西方生态主义和生态哲学则诞生于西方的“生态学”视野下。“生态学”一词,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环境间的交互关系,以及研究生物彼此间的交互关系的一门学科”。③ 西方的生态主义与生态批评的形成,虽然已突破了生物学的范围,强调生态学的研究,应揭示人与环境,人与其他物种的关系,但基本立场并没有改变,那就是以“生态”为中心,以生物所处的环境为中心,以自然而非人类为中心。周来祥认为:“西方当前的生态主义有三个特点,一是以自然为本,二是反人类中心主义,三是认为作为自然界生物链中的一个环节,人和动物是完全平等的。”④ 我认为这基本把握西方的生态主义思潮的精神。就我国近些年流行的生态美学观点来,其内涵已超出了这些,更多地是从人的生命存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共生谐和的关系看待审美,更多地看到社会文化和人类实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果从这一立场出发,就不能简单地提以“生态”为中心的美学原则,将“生态中心”与“人类中心”对立起来。生态主义的合理性在于它强调人应该尊重自然,肯定自然生物的存在权利,但是,它在涉及人与自然的差异,人有着不同于生物存在的社会性、文化性这一面上,又有着明显的局限。⑤ 而美学研究是不能忽视人与自然的差异,不能不以社会性、文化性的眼光看待生物存在的。也就是说,是不能放弃以“人类”为中心的视角和立场的。只是这里所说的以“人类”为中心,不是不尊重自然、与环境和生态的保护相违背的,而是充分尊重自然,尊重自然生物存在权利,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相协调的,它实际上也是以“自然”、以“生态”为中心的。从这一意义上说,简单地提以“生态”为中心和以“人类”为中心,都是不妥当的,最好的说法还是应该说人与自然的统一,人与环境的统一。不过,谈到这一点时,又需明确的是,讲人与自然的统一、人与环境的统一,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人而非自然,应该成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美学研究是对人自身而言的,没有人,没有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生存需要,也无所谓美不美的问题。怀特海是西方现代著名的过程哲学家,他的有机整体性思想对西方当代生态主义思想形成有着重要影响。不过,谈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他仍认为人是出发点,离开了人谈自然没有意义。比如,当有人问他,玫瑰本身是红色的还是对人的眼睛来说是红色时,他认为这样的提问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包含玫瑰的自然等级正是包含人类连同他们眼睛和心灵的同一个等级,它们都是有机团体中的平等元素。但是,当有人问他,如果没有人看着玫瑰,玫瑰还会是红色的吗?他却予以否定和怀疑,认为离开了人谈玫瑰的红没有任何意义。⑥ 这好似中国古代大哲学家王阳明谈深山中自开自落的花一样,他虽不否认自开自落的花的存在,但认为若没有人的观看,花就会“与汝心同归于寂”,对于人来说就没有什么意义,就不能成为人的审美对象,也无所谓美不美的问题。我们今天的美学研究,当然不能忽视和否定生态自然的美,也应该充分意识到人与自然之间所存在的“平等共生”的关系,意识到自然也具有与人类相通相似的情感(如动物与人一样也具有亲情与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将自然而不是人置于优先地位。因为,美学问题,从根本上说,不是一个自然生态环境如何保护,宇宙自然中的生命如何拥有生存权利的问题,而是人如何更好地生存于他所生活的世界上,与世界和谐共存的问题,也是人如何在他所生活的世界上实现自身价值和意义的问题。尼采说:“没有什么是美的,只有人是美的:在这简单的真理上建立了全部美学,它是美学的第一真理。”⑦ 生态美学的出现,对生态审美问题的重视,只是开辟了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维度,而不是从根本上取消人在审美活动中的中心地位。 二、“自然的复魅” 在当下的生态美学研究中,有一个经常提及的话题,那就是“自然的复魅”。“复魅”这一说法源于马克斯·韦伯的“世界的祛魅”(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它的主要意思是说,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上一切神秘和神圣的事物、魅力和力量都被消解。这一看法用于生态美学中,被一些论者解释为:“所谓‘自然的复魅’……主要针对科技时代工具理性对人的认识能力的过度夸张,对大自然的伟大神奇魅力的完全抹杀,从而主张一定程度的恢复大自然的神奇性、神圣性和潜在的审美性”⑧。这一提法对于当代审美是有意义的。在中国当代美学界,长期以来的确存在着一种工具理性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和支配下,对大自然的伟大神奇魅力缺乏认识并任意抹杀,从而贬低了自然在人类审美活动中的价值和意义。比如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李泽厚谈到自然美时说:“自然美的崇高,则是由于人类社会实践将它们历史征服之后,对观赏(静观)来说成为唤起激情的对象。所以实质上不是自然对象本身,也不是人的主观心灵,而是社会实践的力量和成果展现出崇高。”⑨ 这就完全抹去了自然本身的神奇与魅力,把自然美生成只看成是人类实践、征服、改造的结果。而有的美学家如蔡仪虽然意识到自然对于自然美形成的价值和意义,但由于缺乏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只是把自然美看成自然物的某些感性形式特征的体现,“如明月繁星、蓝天白云等等,它们所表现出来的美主要在于光、色、形体,也就是主要在现象上”⑩,甚至得出如大海、星空、蓝天、白云的美是现象美,属于自然美中最低级的美的荒唐观点。(11) 而实际上,自然美之所以成为自然美,最重要的既不在于它是人类实践和改造的对象,也不在于它是自然的某种感性形式特征的体现,而在于它体现了自然本身的神奇与伟大,体现了自然无穷无尽的创化力量。对自然美的欣赏,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必须承认自然的神奇与伟大,必须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西方当代的一些重视生态的哲学家和美学家,已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比如,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在其名著《哲学走向荒野》中谈到在自然荒野中的体验时特别强调:“个人在荒野中时最负责任的做法,是对荒野怀有一种感激之心”(12)。其实,这种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激之心在中国古代艺术家那里是无时不在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自然在中国古人那里,始终是一个最令人感到神奇、惊叹的对象,人们面临神奇大自然,永远惊叹它那无穷无尽的伟力,从而顶礼膜拜,诉诸心灵的赞叹而非语言的言说。而这种对自然的神奇与美的敬畏与赞叹之情,在中国当代艺术和审美中,却日见消失。所以,提出“自然的复魅”,是一个很有意义和价值的话题。所谓“复魅”,就是重建人与世界的关系,使人们亲近和呵护自然,使自然的魅力得以恢复;就是要人们全身心投入到对自然的感受中,领悟自然的神奇与伟大。不过,谈到这一点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自然的复魅”不是建立在与科学为敌,对科学技术进步否定基础上的。“复魅”与“祛魅”,对自然保持敬畏、尊重的情感,恢复大自然的神奇魅力与用科学理性摆脱迷信和蒙昧,使大自然逐渐褪去神秘色彩的历史进程并不是矛盾的。一些人谈到现代社会的生态危机和自然的祛魅时,总是认为科学技术应承担责任,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工具理性造成了自然魅力和神奇的消失,造成环境与生态的恶化,其实这一看法也是不对的。我们承认,片面强调科学技术会造成工具理性,会带来生态危机和自然的祛魅,但是我们也应承认,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自然了解的加深,又恰恰是自然产生新的魅力、新的景观的开始。现象学美学家杜夫海纳谈到技术与审美关系时,并不否定技术与审美的不同和技术与审美的疏离,但他同时又认为技术为审美展开了新的天地,“比如人们俯视下的一个城市或一片风景,在云层上面的真正天空的蔚蓝色,都可以像在地平面上所见的自然美一样向我们说话”(13),这是因为飞机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全新的审美体验。正是由于科学的进步,人类可以遨游太空,潜入海底,欣赏过去人们看不到的一个个自然奇观。科学技术的进步也消除了人们对自然的恐惧,比如,像雷鸣闪电这一类事物,也由于避雷针的发现而可以变得不再可怕,成为人们自由观赏的对象。另外,若要改变我们的生存环境,使它更人性化,更符合人的需要,也有待科学技术的进步。比如我们今天的城市规划与美化、自然景观的保护和环境的治理,都有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非简单的“自然的复魅”和对自然的呵护及保持敬畏神秘感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