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1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8)10-0141-08 “自然美”概念大约是在20世纪之初与美学学科一起乘着西学东渐之风进入中国人的学术语汇中的。作为一个美学问题。自然美与百余年来的中国现当代美学史结伴而行,在50-6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甚至成为备受关注的第二焦点;作为一个经典范畴与基础性课题,自然美问题也一直构成了国内美学原理学科及其教材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走进新世纪,随着被认为与自然美问题紧密关联的生态美学、环境美学研究在国内外日渐升温,原本常态化的自然美问题似乎再次赢得了一个令人瞩目的学术制高点。本文即对国内自然美问题研究进行再认识,以反思20世纪以来关于自然美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20世纪以来国内自然美问题研究的四个阶段 依据标志性的政治事件、自然美研究本身所关注的问题及其特点,可以将20世纪以来国内的自然美问题研究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前半叶(50年代以前),此乃自然美问题研究的起步阶段。在此阶段早期,自然美概念即与美学学科一起作为一个美学问题进入中国人的学术视野。如王国维于《红楼梦评论》(1904)和《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1907)等文中就在与“艺术之美”相对的意义上运用了“自然之美”概念,且认为前者优于后者。① 此后,自然美概念与问题不断受到关注。1915年版《辞源》的“美学”条目中曾介绍到“自然美”概念:美学是“就普通心理上所认为美好之事物,而说明其原理及作用之学也。以美术为主,而自然美历史美等皆包括其中”。[1] 不过,由于先天性地受西方艺术哲学美学、文艺美学甚至艺术学美学等观念的影响,自然美问题研究往往仅只作为一种虽与艺术美并列但重要性远不及后者的美的类型进入研究者的论域,并未获得自己的学术独立性,因而整体上处于被忽略的状态。② 尽管如此,自然美作为与美的类型之划分、美的诸种类及其相互关系等密切关联的美学问题,在极少数研究者的论文、论著或西文译著中仍然得以讨论。比如,华林在《自然和艺术之美》一文(《艺术文集》,上海大光书局,1927)中就较为具体地比较了自然美与艺术美之差异,并提出“自然之美乃幼稚之美”的看法;[2](P35-37) 陈望道的《美学概论》(上海明智书局,1927)第一章第二节(“美底的种类”),朱光潜的《谈美》(开明书店,1932)第七章(“美与自然”)、第八章和《文艺心理学》(开明书店,1936)第九章(“自然美与自然丑”)、第十章,蔡仪的《新美学》(上海群益书店,1947)第四章第二节(“自然美、社会美与艺术美”)更是集中论述自然美问题的专门章节;黑田鹏信的《美学纲要》(俞寄凡译,商务印书馆,1922)、克罗齐的《美学原论》(傅东华译,商务印书馆,1931)、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生活与美学》(周扬译,延安新华书店,1942)等译著中也有对自然美问题的重要论述。其中,朱光潜尽管持文艺心理学的美学观,仍较具体地探讨了自然美的含义及其与艺术美的关系,以为自然美其实是把自然加以人情化和艺术化的结果,故仍然是一种艺术美。蔡仪则针锋相对地指出自然美是不参与人力的纯自然产生的事物的美,是自然物本身的美。朱、蔡二人的著作最能代表这一阶段自然美研究的成果,不仅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也毋庸置疑地对下一阶段的自然美问题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奠基意义,委实功莫大焉。 第二阶段:20世纪50-60年代(建国后至“文革”前),与此阶段第一次美学热中的“美的本质”大讨论相联系,可谓自然美问题研究的本质论阶段。且获得仅次于美的本质问题的显赫地位。此阶段仍无自然美问题研究专著问世,专门探讨或论及自然美的论文则大量见诸报刊。根据有关工具书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提供的要目可知,仅公开发表的题含“自然美”概念的文章就约有近20篇,如伍蠡甫的《画家对自然美的看法》(《文汇报》1957年4月18日)、张庚的《桂林山水——兼谈自然美》 (《人民日报》1959年6月2日)、李泽厚的《山水花鸟的美——关于自然美问题的商讨》(《人民日报》1959年7月14日)、庞安福的《自然事物的美学意义》(《新建设》1960年第3期)、朱光潜的《山水诗与自然美》(《文学评论》1960年第6期)、汪宗元的《自然美与美感的同一性》(《朔方》1961年第9期)、[美]格林的《论艺术美和自然美》(蒋孔阳译,《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61年第11期)、伍蠡甫的《试论我国古代山水画对自然美的处理》(《学术月刊》1962年第3期)等等。标题中不含自然美概念但明确论及自然美问题的文章也不在少数。以文艺报、新建设编辑部编选的六集《美学问题讨论集》 (1957年5月至1964年3月)收入的85篇文章③ 而论,其中在不同程度上正面论及自然美问题的就有50余篇,占到论文总数的六成以上。 可以说,参与这一时期美学论争的主要代表人物如朱光潜、蔡仪、李泽厚、高尔太、吕荧的诸论文(不管题目中有无“自然美”概念),差不多均包含有对自然美问题的看法。集中表明上述诸家自然美观念的代表性论文,除上面已提及的外主要还有朱光潜的《论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哲学研究》1957年第4期)、《美必然是意识形态性的》(《学术月刊》1958年第1期)、《美学中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争》(《哲学研究》1961年第2期),蔡仪的《吕荧对“新美学”美是典型之说是怎样批评的?》 (《新建设》1957年9月号)、《李泽厚的美学特点》(《新建设》1958年11月号)、《朱光潜先生旧观点的新说明》(《新建设》1960年4月号),李泽厚的《论美感、美和艺术》(《哲学研究》1956年第5期)、 《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人民日报》1957年1月9日)、《关于当前美学问题的争论——试再论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学术月刊》1957年10月号)、《美学三题议》(《哲学研究》1962年第2期),高尔太的《论美》(《新建设》1957年第2期)、《论美感的绝对性》(《新建设》1957年7月号),吕荧的《美是什么?》(《人民日报》1957年12月3日)等。其他学者如洪毅然、王朝闻、蒋孔阳、姚文元、杨辛等的文章,也在参与美学论争中对自然美问题给予了一定关注。而自然美问题之所以在此阶段尤为引众人空前瞩目,是因为它被认为与美学论争中的“美的本质”问题即美的客观性与主观性问题研究紧密结合,从而成为影响美学根本问题解决的“绊脚石”。④ 自然美问题因而当仁不让地成为这一阶段美学大讨论中与美的本质问题密切相关的第二大热点问题。⑤ 大致与当时的“美学四派”相对应,关于自然美的本质实际也基本形成了四种主要看法:一是以蔡仪为代表的自然美的客观说,以为自然美美在客观事物自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属性及其典型性;二是以朱光潜为代表的自然美的主客统一说,以为自然美与艺术美一样也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实为雏形起始阶段的艺术美;三是以李泽厚为代表的自然美的客观社会说,认为自然美既不在自然本身,也不是人类主观意识加上去的,而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是一种客观社会性的存在;四是以吕荧与高尔太为代表的自然美的主观说,认为自然美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人的一种社会性观念,人的心灵是自然美的源泉。由于各方面的复杂缘由,大讨论结束前,李泽厚的自然美观跟随其美的本质观等看法一起已基本成为其中最有实力和势力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