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章辉先生的文章《论审美超越——兼向邓晓芒先生请教》[1],之所以拖到将近五年之后才作这个回应,端赖自己孤陋寡闻。好在所讨论的问题并不受时间限制,并可趁此机会将笔者和易中天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提出的新实践美学的观点,结合对它的一些误解更清楚地阐明出来。 一、何谓后实践美学的“审美超越”? 综观章辉的文章,是说我们的“新实践美学”没有能够理解到他和杨春时、潘知常等先生的“后实践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即“审美超越”的概念。例如,他说:“不理解审美超越就不能把握后实践美学的精神实质,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批评就只能是无的放矢。”[1]那么,到底什么是“审美超越”呢?章辉先是援引杨春时的说法,认为是指“审美活动的形而上性”,以及潘知常的说法,认为类似于指“生命最高意义的理想实现”。然后,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种看法分两个层次。一个是一般超越的“形而上学内涵”,“它指的是人类精神所特有的对人类社会或个体自身存在的终极目标或终极价值的追问和把握,这种超越表现在宗教活动、哲学思辨和审美体验等精神领域。”另一个层次是基于这种一般超越之上的审美超越:“审美的‘超越’应理解为‘超验’,与‘形而下’相对应的‘形而上’,与‘理性’相对应的‘超理性’,它与‘超理性’、‘最高的生存方式’、‘自由的生存方式’、‘形而上追求’等等说的是一个东西,即是指审美活动对人的生存意义的终极性建构。审美活动不仅超越现实的真善,而且超越个体生命的有限性生,它建构着个体生命独特的精神性的超越意义。”[1]应该说,在把一般的“超越”划分为两个概念层次这点上,章辉先生比杨春时和潘知常两位先生都有所改进。不过,到此为止,我们还是没有能够看出,章辉所说的“审美超越”和一般的超越,例如与“宗教活动”的超越、甚至与哲学的超越到底有什么区别;或者说,他的两个层次到底凭借什么能够清楚地划分开来。幸好他在后面一句不经意的话中点明了:“这种生命体验不是观念性的,而是情感性的,是无法用语言把握的某种意绪。”[1]也就是说,审美超越不同于宗教超越、哲学超越的“独特性”就在于它是一种情感超越。笔者不太清楚章辉是否能够接受笔者的这样一种归纳,也许他会以为这种说法太一般化了,太“不超越”了。然而,离开了情感这一特殊规定,章辉(也包括杨春时、潘知常诸先生)如何能够将“审美体验”这一“精神领域”和其他精神领域如“宗教活动、哲学思辨”及伦理道德区别开来?当然,为了对此加以区分,章辉也作了两个论证。 论证之一是:审美活动“是一种导向实践的伟大力量。审美活动批判着现实,它让我们体验到完美的同时把不完美的现实推向理想之境,推向那个灯火阑珊处的乌托邦。……而宗教超越与此不同,它通过对现世的不自由的忍让和宿命式的认同,把这个乌托邦的实现推向彼岸和来世,宗教超越并不导致现世的实践行为。”[1]这种说法的随意性是一目了然的。人的任何精神活动都有可能导向实践,宗教尤其如此。读读《圣经》就知道,基督教信仰就正是“批判着现实”,并且“让我们体验到完美的同时把不完美的现实推向理想之境”的。而在今天,以宗教的名义所举办的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也比比皆是。至少,宗教的“导向实践的伟大力量”并不比审美活动差。 论证之二是:“后实践美学所说的审美‘超越’不是对有限理性、有限能力的超越,而是指对终极目标与价值的追求。审美活动不同于科学活动和伦理活动,因为真善是服务于生命的有限性的现实活动,而一切现实都是非理想性的,人类总是不满足于现状要超越自身的局限去追求无限。审美超越就是在有限中追求无限,在非理想中实现理想,从而在精神上把握生命的绝对意义。”[1]这种区分也是站不住脚的。先不说这里同样无法把审美超越与宗教超越区分开来,就说此处所针对的“科学活动和伦理活动”(真善),也并不就等于“服务于生命的有限性的现实活动”。章辉先生的这种说法显然是把科学等同于技术、把伦理道德等同于政治了。科学活动在西方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不是用来“服务于生命的有限性的现实活动”,而是出于对宇宙的惊异和好奇而进行的一种无功利的自由探索活动。至于追求善的伦理活动,则只须举康德的“为义务而义务”的伦理学的例子,即可突破所谓“服务于生命的有限性的现实活动”的狭隘范围了。所以,想要通过是“服务于生命的现实活动”,还是“在有限中追求无限,在非理想中实现理想”,来区分审美超越和科学及伦理活动,是根本不可能的。 由此可见,章辉的“审美超越”概念,要么只能被理解为在人的生命体验上的“情感超越”,要么就会被理解为笼而统之的一般超越,而无法与其他形式的超越划清界限。而就前者来说,他的说法并未超出我们的新实践美学;或者说,新实践美学正是章辉所提到的那种情感上的“审美超越”论。 二、新实践美学不讲“审美超越”吗? 新实践美学是否就不讲“审美超越”?这涉及对新实践美学原理的准确把握,章辉显然并未做到这一点。在他看来,新实践美学的缺陷、或者说与后实践美学相比的不足之处就在于缺乏“审美超越”的视野。他说:“‘超越’在邓晓芒那里指的是实践活动对现实的超越,实践的精神对动物性本能的超越……把超越理解为人的概念(知)、情感(情)、意志(意)对动物的表象、情绪和欲望的超越。”[1]显然,这里讲的是作为审美超越的基础的一般超越。但他由此得出我们的这种“实践的人类学品格”的超越观与后实践美学的审美超越观之间的争论是“自说自话,交错而过,其原因我以为是邓晓芒没有站在对方立场对审美活动具有同情性的了解,这就导致了他无法把握审美超越的特定内涵”[1]。这就让人不解了。因为在他所引证的这些观点中,笔者还根本没有谈及什么是我们的审美超越观的问题,而只是谈及了什么是我们的一般超越观的问题。是章辉把这两种不同层次的超越观放在一起,然后又说它们“交错而过”。其实,在一般超越的问题上,我们和章辉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分歧。将这两个问题混为一谈,可能是章辉这篇文章最终陷入“自说自话、交错而过”的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