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观”

——佛教美学札记

作 者:

作者简介:
皮朝纲,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四川省美学学会名誉会长。(成都 610068)

原文出处: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观,作为佛教美学的重要范畴,无论是从观照对象还是从观照本心两个层面来看,都是一种佛教智慧的观照作用(一种意蕴深厚的审美观照),乃是一种冥想,亦即一种直观,一种直觉思维方式。它是以一种主动积极的态度去观照对象,以对事物的真谛实相的直觉为其心理特征;用积淀着深厚理性内容的佛教审美智慧观照世界,使心灵直接契入所观之对象,并与之冥合为一,在刹那间领悟到心理的愉悦。佛教美学把“观道”、“妙观”、“游观”等运用于文艺鉴赏和自然审美领域,表现出浓郁的审美情趣。所有大乘宗派都强调“观心”,在观心上建构学说,完善理论,他们都视“心”为审美之本源,把“观”作为通入涅槃悟境的根本大法,重视通过“观心”以了悟真心,以达于人生的最高境界(佛陀境界——审美境界)。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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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12x(2008)03-0001-08

      一

      观,在佛教典籍中,使用频率极高。例如,《大般若经》使用“观”(观察、观照)竟达336笔(其中“观察”133笔,“观照”11笔);《大智度论》使用“观”(观察)有100笔;《大涅槃经》使用“观”(观察、观照)约554处①。在上述佛教典籍中,其“观”字,除一部分是在一般的意义上即观看的意义上使用以外,多数都是作为哲学概念、范畴——从修持方法、直觉思维方式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而“观”与“止”又常常密不可分。止观是佛教修息的主要方法。观的梵语为毗钵舍那(Vipasyana),止的梵语为奢摩他(Samatha)。《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第六》在解释“止观”时云:“相续作意,唯思维心相”为“一向修毗钵舍那”;“相续作意,唯思维无间心”为“一向修奢摩他。”[1](p698中)这就是说,以心缘心,念念相续,即是止;心缘确定,而后明察心境为观。因此,止观乃是作意思维而有差别。作意思维缘能缘心谓之止,即以心缘心;作意思维缘所缘相谓之观,即以心缘心相②。可见,观与止都是“作意思维”,都是心之思,都是一种心理—思维活动。佛教典籍常常对比“观”与“觉”来考察它们均属心理—思维活动的内涵。《大乘义章》曰:“粗思名觉,细思称观。”[2](p492下)《大智度论》曰:“粗心初念是名为觉,细心分别是名为观。譬如撞钟初声大时名为觉,后声微细名为观。”[3](p186上)觉观又译作寻伺。总之,其觉,有寻求推度之义;而观,则有细心思维诸法名义等的精神作用。

      佛学大师们十分强调观在修息佛法中的作用。天台宗大师智顗云:“一切种智,以观为根本。”[4](p57下)《大般若经》之《初品》提出了三种智(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所谓一切智,是“笼统地知一切法之空如性(平等性)”,即是对事物平等共相的认识,在天台宗那里,就是指对“空谛”的把握;道种智,系“分别地知各种法门之差别相”,即是指对事物差别殊相的认识,在天台宗那里,就是对“假谛”的把握;而一切种智,则是“直觉地具体地圆实地知一切法之实相一相,所谓无相,并同时即知各种法门之差别相”,即是在认识事物共相的基础之上对一切现象各各具有的差别殊相的认识——对事物之共相和殊相的全面认识,在天台宗那里,就是指对“中谛”的把握③。智顗则把“观”作为佛教获得最高智慧(一切种智)的根本法门。止观本是一种宗教修持实践方法,而智凱所倡导和确立的止观学说则把它上升为方法论,并通过对它的系统阐述而成为一种哲学思辨体系。智凱是“把自古以来的多种佛教冥想法体系化,揭示出从具体实践进入深邃境界的途径,这对尔后中国佛教各宗的发展,特别具有划时代的意义”[5](p96)。

      无论是作为修持方法的范畴,还是作为心理一思维活动的概念,观的本身就有观照对象与观照本心两个层面:从观照对象上说,作为众生主体,用佛教智慧观照世界,使心灵直接契人所观之对象,并与对象冥合为一,而无能所之别,称之为观,所以唐代高僧、被后人尊为华严宗五祖的宗窑曾指出:观是“能观”[6](p404),它是“观之于心”[6](p405),使之“情尽见除,冥于三法界也”[6](p395)。从观照本心上说,众生主体返观本心,体认本心,也称之为观,这就是天台宗大师智觊所说的“以心观心”:“以心观心,由能观心,有所观境,以观契境故,从心得解脱故。”[7](p685下)心既是能观,又是所观,境缘心起,契境由心,观既契境,便是解脱④。

      观,作为佛教哲学与美学的重要范畴,无论是从观照对象还是从观照本心来看,它都是一种佛教智慧的观照作用,乃是一种冥想,亦即是一种直观,一种直觉思维方式。不少佛教学者常常把观与照视为同义语。宋僧元照《小止观序》云:“曰止观,曰定慧,曰寂照,曰明静,皆同出而异名也。”[8]智顗也说:“法性常寂即止义,寂而常照即观义。”[4](p18下)可见,观即照,观即慧。观就是以佛教智慧专心观照事理诸法,而致力于洞彻明了证悟之意。《三藏法数》曰:“梵语毗婆舍那,华言观,即智慧也。”“谓观破昏暗之心也。”[9](p80上、p235下)总之,观(或观照)是一种直觉思维。“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10](p3-4)用中国古代哲学的用语来说,直觉,就是体认、体道。宋人朱熹曾解释说:“‘体’之义如何?曰:此是置心在物中。”[11](p2518)“置心在物中”就是“设身处地”,就是将主体置身于对象的地位,从心里上去体味、琢磨对象,这种体认,是通过内心直觉所达到的精神境界。在中国佛教各宗中,如何使主体与对象直接冥合,彻悟成佛,始终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佛教讲“般若”,其“般若”就是一种能够洞察真理的特殊智慧,它不同于一般的认识上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也不同于知识上的分别与理解,通过般若智慧的观照,就可以彻底明了整个真谛实相,从而达到“齐天地为一旨,而不乖其实;镜群有以玄通,而物我俱一。物我俱一,故智無照功;不乖其寅,故物物自同。”[12](p372下)。所以,“净名经三观玄义上曰:‘观以观穿为义,亦是观达为能,观穿者即是观穿见思恒沙无明之惑,故名观穿也。观达者达三谛之理。’”[13](p2979下)“法界洞朗,咸皆大明,名之为观。”[4](p56下)所谓“观穿见思恒沙无明之惑”,“达三谛之理”,“法界洞朗,咸皆大明”,皆谓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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