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光彩照人的,赏心悦目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更喜欢美,把美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因此“审美”是很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的;而与之相对立的“审丑”则让人感到困惑,即“丑”怎么会被“审”呢?审丑怎么会具有美学价值呢?从感性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感性需要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美感和丑感不过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两极罢了,人类也正是借助于审美和审丑两种机制,才基本上满足了感性的需要。对于审美机制无须多言,而对于审丑机制是怎样运行的,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因为探明了审丑机制,也就解决了审丑如何可能的问题。那么对于审丑之所以可能的实现,存在着哪些审丑转换机制呢?论者根据近三十年来国内美学家对审丑经验的总结和审丑理论的研究分析,认为审丑机制至少存在着三种类型,即从古代的化恶为丑,到近代崇高对恶的调和,再到现代对欲望的直接表现,审丑机制在时代的发展中逐渐趋于成熟和完善。论者对这三种审丑机制分别加以论述。 一、自然生命的涌动与化恶为丑 说人的自然本性是恶的这一判断,是基于这样两点考虑:首先,人的自然本性虽然是人的生命基础,但是它并不完全听从人的意志,在本质上讲,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它要遵从自然法则而非社会法则。自然本性对于人来说始终是一种异己的力量存在,再加上人类对自然研究和认识的限度,因此,人类在这个异己的恶力量面前常常会感到陌生和恐惧;其次,自然本性按照自然法则的规律行事,譬如贪生怕死、好逸恶劳、虚荣自私,以及性的冲动等,因此,它往往表现出一种反抗社会、否定文化、无视道德约束的现象,这样,自然本性就呈现出了一种既令人厌恶又令人无可奈何的感觉。可见丑首先是人的一种欲望,而欲望是一种动物属性,一种私人需要,与人的理性相比欲望不神圣,与人的社会性相比欲望不崇高,因而欲望是丑的。但欲望的存在又是合理的,人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决定了人有满足动物性需求的动力,因为它是生命的基础。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程度上的差异。”①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评价《安娜·卡列尼娜》时所说:“恶隐藏在人性深处,比我们那些社会主义医师们所想象的要深得多;没有一种社会状态能够消除恶;人的思想永远原封不动,反常和罪恶都是从那里出来的;末了,人的心灵的规律,人们还远远不知道,科学还远远不能设想,非常捉摸不定,神秘莫测,因而还没有也不可能有治疗它的医生或做出最后裁决的法官,只有他,那说过‘申冤在我,我必报应’的上帝。”②较早承认丑的价值的是美学家蒋孔阳,他认为近代自然科学的发达,一方面打破了上帝创世的神话,另一方面也打破了理性万能的讲法。人是从动物发展过来的,虽然因为理性而超越了动物,但不仅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动物性。人身上有许多动物的、非理性的东西。正是这些非理性的东西,构成了人身上反人性的本质力量。这样,恶并不完全来自于外界,人自己身上就具有恶的根源。人的本质力量不一定都是美的,它有丑的一面,因此应该承认丑和恶的存在。蒋进一步认为,古典时代的文学艺术家之所以专门描写美,或者描写美对于丑的斗争,他们没有揭示出丑的本质,不是有意歪曲生活和回避人性的真实,但至少是反映得不全面。今天在自然科学面前,我们赤裸裸地面对着自己的丑恶本质,就应当还丑以真实的面貌,将之加以真实地表现③。从恩格斯和蒋孔阳等的论述来看,人的本性就存在着恶,启蒙主义以来关于人是理性万能的神话,以及凭着人的理性建立一个宏大社会工程的观念,是多么的虚妄!只有从承认人性中的恶开始,从承认人的自然欲望开始,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正视人自身,正视感性的作用,正视丑的价值,回避或漠视人身上的恶、自然,就是永远甘于生活在欺骗中。如果说美是对人的理性的肯定,那么丑就是对人的感性的肯定。人的价值在很多情况下是在赞美声中失落的;而审丑就是重新看待人的价值。其实整个人类发展史也不过是逐渐满足人类日益扩大的欲望需要的历史。人类创造文明,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征服自然;人类创造了文化,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自然欲望,并使这种满足过程呈现出可控性和渐进性。我们可以把《圣经》中的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行为看作是一个象征性事件,它说明作为区别于动物的人之觉醒,是从自觉地满足自然欲望开始的,那条蛇其实就是人之欲望的外化,它在《圣经》中是撒旦,在《浮士德》中是靡菲斯特,在《恶之花》中就是人自身。由此看来,与其说是上帝把人逐出了伊甸园,不如说个体对欲望的追求及其觉醒成了人类跨入文明的前提,欲望的存在是关于人既是社会的又是自然的、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既是群体的又是个体的二重特征相统一的最形象说明。 既然人的欲望对人来说是一种天然本能,那么为什么它在人类历史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被否定、被压抑的对象呢?特别是在传统社会里,无论中西方都在宣扬抑制个性的禁欲主义呢?这是因为人们对欲望的满足和需要必须要与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相适应,传统社会由于生产力比较落后,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比较差,当然必须采取克制欲望的办法;同时征服自然的群体性也在客观上抑制了个体欲望,为了团结群体,必然抑制个体,并以放弃个体欲求为代价换取所谓的“天人合一”,因此,在传统社会里代表着和谐理想的“美”便受到格外的推崇,而反映不和谐的“丑”则是被极力否定的。正如潘知常所说,“从评价态度的层面考察丑,意义极为重大。须知,评价态度是人类心理成熟的特定方式。在人类之初,生命冲动是肆无忌惮的、盲目混乱的、贪婪无度的,既可以走向光明,也可以走向黑暗。而要使之走向光明,就必须通过价值评价的方式把它表达出来,使它现实化。因此,在还没有形成一种评价态度的时候,人类就还只是一群野蛮人。所谓‘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就丑的评价过程而言,虽然它所导致的价值内涵、身心体验、生命意义都是否定的,但是它给予人类的指导意义却恰恰是肯定的。……这意味着:人类从此不但开始了对世界的批判,而且开始了对自身灵魂的自我批判”④。可见审丑意识的出现和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有关。在传统社会,人类生活在彼此隔膜的狭小生活环境里,人的理性和感性都不发达,理性表现得比较薄弱,感性表现得比较肤浅,这使人类对自然的恶因陌生而陡生恐惧和厌恶之情,在这种心态下,哪里还能审丑呢? 但是,欲望的要求不仅是强有力的,而且还带有极大的合理性,因此,恶也就必然时时处处要彰显自己。人不光是自然动物,还是文化动物,人类创造了文化就是延缓实现欲望的满足,以免因欲望的过度泛滥而给人类带来灾难,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欲望都可以成为审丑的对象。人类凭借着文化对恶加以部分地改造,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和需要,这就必须要经过一个审丑机制的转换。丑代表了人的欲望,但也只有真正为人类所接受的欲望才能具有审丑价值,所以在古代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差,这就要求恶不能直接进入审丑领域,需要乔装打扮,化恶为丑,这里的“丑”实际上是一种能够被转化过来的“美”。这种转化的主要特征表现在要舍弃恶的内容,保留恶的形式。亚里士多德最早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说:“喜剧是对于比较坏的人的摹仿,然而‘坏’不是指一切恶而言,而是指丑而言,其中一种是滑稽。滑稽的事物是某种错误或丑陋,不致引起痛苦或伤害,现成的例子如滑稽面具,它又丑又怪,但不使人感到痛苦。”⑤这样就把丑划分成了内容的丑和形式的丑。形式是无功利的,因此便具有了审丑价值。不光喜剧,亚里士多德在谈到悲剧时也注意到了化恶为丑的方法,他以古希腊悲剧《俄底浦斯王》为例,认为悲剧的主人公应该是不好也不坏的普通人,因为好人遭难令人愤慨,坏人倒霉令人解气,只有不好不坏的人,由于自己的小过失,同时责任又不全在他,这样才能引起人的怜悯。剧中的俄底浦斯正是这样的人,在这里弑父娶母虽然是人类本能的体现,是主人公一桩顺应自然的恶行,可是剧作家却把责任完全归于命运的差使,这样就否定了恶的内容,而实施犯罪的人倒成了无辜受害者,这种大胆改造确实把恶引进了美学范围,达到了审丑效果。其实这不过是自然恶的变相突围而已,难怪到了20世纪,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仍把这部古希腊悲剧看作是人类弑父娶母本能的体现,并名之为“俄底浦斯情结”。周来祥在《再论美是和谐》中谈道:“古典美学也讲到过丑,但是古典美学中的丑主要讲的是形式的丑,形式丑也不是得到广泛的运用,大都主要限于强调壮美的事物,而优美的艺术连形式丑也被拒绝之于门外。”⑥尽管恶转化丑很难,但化恶为丑的现象还是不少的,特别是在那些成功的作品和成功的人物形象身上。像《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无论其内心还是其外表都是丑的,在他身上集中了人性中许多不足:贪吃、懒惰、嫉妒、好色、没有信仰或信仰不坚定,按照古典主义原则,这种形象应该被排斥在艺术表现之外,但是猪八戒的形象却又是真实的,他代表了普通人所具有的自然欲望,因此,这个形象要纳入艺术形象来表现,就得对其进行改造,于是其像猪一样的丑陋和知错能改的性格,使他能够作为一个外表可笑而且可被改造(惩罚)的对象进入审丑领域,因而猪八戒的形象异常成功。相比之下,唐三藏、沙悟净的形象则要逊色不少,尽管他们在道德上是被称颂的。可见丑能带来人物性格的深度和广度。又如《三国演义》中的曹操、《红楼梦》中的王熙凤等,他们虽然在道德行为上是被否定的,但在审美塑造上却都是成功的。否定内容而吸取形式,这就是化恶为丑的艺术。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化恶为丑是古代艺术表现恶的最惯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