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趣味”说的理论构架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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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争鸣:理论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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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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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启超是中国现代美学与文论的重要奠基人与代表人物之一。梁启超的美学思想以康德美学为基本依据,同时吸取了我国传统哲学中的“乐生”思想,把审美教育提高到能“新民”、“兴国”的高度,具有相当的积极、进步意义。

      梁启超美学思想的核心是“趣味”说。“趣味”是一种审美带给人的“无利害关系的自由愉悦”,具有鲜明的反功利主义倾向。基于这一认识,梁启超提出了他人生观的两大根基:“责任心”和“趣味”。认为有“责任心”才能敬业,有“趣味”才能“乐业”。而责任心只有内化为自己的“趣味”才能化他律为自律,强制为自愿,两者才能完全统一起来,生活因而才能合理。在这里,梁启超将“趣味”当做人生的“根底“,奉行一种“趣味主义”的人生观。

      梁启超提出了培养“趣味”的途径:用艺术来“移人”。艺术不是许多人所理解的是一种“奢侈品”,而是“生活必需品之一”。在此基础上梁启超提出了日常审美教育的重要性:通过艺术作品的“移人”作用来提升国民素质,而实现其“新民”、“兴国”的理想。文章指出,梁启超用“趣味”概括整个人生兴味的体验,从而把审美的内涵扩大到整个人生的领域而实现了与我国传统人生论哲学的接轨,是使美学走向民族化的一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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