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调适与和谐心理的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於贤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广州 510420)

原文出处: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和谐健康的个体心理是和谐社会的基础,而审美调适则是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提出的审美调适这一概念,是指运用丰富生动的美感对个体心理进行调整、改善、充实、优化,通过情感的“高峰体验”和审美超越的作用,使心理结构在美感的强烈刺激下经受锻炼而更加坚强,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解放。审美调适的主要方式则是通过对心理偏激和心理落差的调整来实现心理结构的动态平衡,而审美活动对心灵的调养滋润是保持心理和谐的基本方式,崇高事物和悲剧艺术对否定性情感的宣泄则以相反相成的方式成为审美调适不可或缺的因素。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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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健康是美好人生的必要条件,只有体魄和心灵都健康的个体,才是真正健康的人。以下几点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广泛吸收各种知识以形成科学的思想方法,并对社会对人生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和亲朋好友开展积极的有意义的情感交流。除此之外,积极参与丰富生动的审美活动,对个体心理进行有效的调适,也是达到心理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审美调适的涵义、方式与内容以及艺术审美对于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的分析,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便通过个体心理的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主体方面的必要条件。

      所谓审美调适,其基本涵义就是指运用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的方式,通过潜移默化的审美感染,用丰富生动的美感对个体心理进行调整、改善、充实、优化,促进个体精神世界展开积极有序的活动,使心灵朝着真善美方向前进,并由此获得优化情感、陶冶情操、提升品位、坚定理想的效果,最终使人进入更高、更美、更纯的人生境界。

      审美调适的核心就在于审美活动对人的心灵世界的积极干预,这种干预之所以能够产生重要作用,是由审美活动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美学理论认为,审美活动就是指人们通过对事物的生动形象的直接感知,尤其是这种直观感知中获得的审美信息与主体内在的审美理想形成的一种相互契合的状态,就会使人获得一种特殊的感受,这时个体的精神力量高度活跃并由此产生精神的愉悦和心理的满足。而作为高级情感的美感,对人的精神世界会产生强大的作用力,因此,审美活动能够把人的心灵推向一个更新更美的境界。因为这样的心理过程必然会使人的情感产生强烈的震撼,同时情感在强烈的审美体验中给人的心理带来相应的刺激,它的强大的动力作用能够让人的心理结构在震荡中发生积极的变化,这种变化就是一次调整,它能使人的心灵世界进一步向着和谐、合理的方向优化,并由此完成对精神世界的提升。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把这种强烈的情感体验叫做“高峰体验”,而审美体验可以说是“高峰体验”最重要的表现方式之一。马斯洛曾经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位年轻的母亲舒适恬静地享受着照进屋子里的明媚阳光,孩子们穿着整洁漂亮的服装在欢快地玩耍,丈夫在轻松悠闲地和孩子们逗乐,“当她注视着这一切的时候,她突然为他们的美所深深感动,一股不可遏止的爱笼罩了她的整个心灵。她产生了高峰体验。”[1]这种高峰体验是主客体在审美感受过程高度和谐的基础上,觉得自己已经和世界紧紧相连融为一体,并在物我两忘的状态下获得了欣喜若狂、如醉如痴、欢乐之极的极度强烈的肯定性情感。这种审美体验一下子把心灵带进了天堂,人的精神世界就像出现了最美好的奇迹,被提升到尽善尽美的境界,这样美好的感受当然会对人的心理结构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高峰体验”所持续的时间虽然是短暂的,但是它对人的心理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却是长期的,有时甚至可以影响人的一生,因此它是审美调适的一种基本途径。

      审美调适的另一种途径主要依靠审美超越的作用使心灵进入一种自由的境界。在审美活动中,人的注意力处于高度集中的状态,人们全身心地欣赏眼前的美好事物,在凝神观照,物我两忘的高峰体验过程中,那些与审美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事物,就会被置之度外,精神世界会暂时地离开红尘滚滚的现实生活,在天光美景、诗情画意中获得片刻的宁静,心灵就能栖居在诗意的天国里享受美的滋润,这就有可能使心灵在摆脱各种俗务束缚的前提下获得充分的自由。这就是说,审美活动对形象思维的生动激励,可以使人超越现实生活中功利的、物质的、感观欲望的限制,暂时地挣脱世俗生活的束缚,摆脱物质世界的纠缠,甩开功名利禄的诱惑,从而使心灵在对美好境界的全力以赴的向往、憧憬中得以自由翱翔。心灵正在这样的自由翱翔中向着真善美的高度升华,心理健康也正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审美活动能够给人的心灵带来自由,美学家很早就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且有过许多精彩的论述。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曾经明确指出:“只有对于美的欣赏的愉快是唯一无利害关系的和自由的愉快,因为既没有官能方面的利害感,也没有理性方面的利害感来强迫我们去赞许。”[2](P46)黑格尔也说过,“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欲望满足的对象而产生占有欲并加以利用。”[3]中国当代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同样认为审美能够激励深层精神的活跃而获得真自由,他说:“建筑形体的抽象结构,音乐的节奏与和谐,舞蹈的线纹姿势,最能表现吾人深心的情调与律动。吾人借此返于‘失去了的和谐,埋没了的节奏’,重新获得生命的核心,乃得真自由,真解脱,真生命。”[4]这些论述都充分肯定了审美活动对于精神自由的重要意义,这一点当然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对于审美何以能使心灵获得自由的内在原因的分析,却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这是由于上述分析只是从审美的无功利的基本特性出发,去阐释摆脱了物质欲望桎梏的精神,能够高举远慕,从一般感性的此在实际向着形上超越的方向升华,去实现那种“与道冥同”的“天地境界”。这种分析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却没能深入到问题的深处。

      笔者认为,审美能使心灵获得自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美的事物对于人的潜在的本质力量的激发,把深层次的本质力量唤醒,让那深深的埋藏在精神深处的心理能量获得恣肆汪洋充分展开的机会。这种本质力量的基础就在于人与周围环境的“非特定化”关系,这是心灵自由的根本所在。从生物人类学哲学的观点看来,人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人与周围环境处于一种“非特定化”的关系之中,而动物与周围的关系却是确定的。这就是说人类可以自由地对待客观世界,并且在已经掌握的社会实践能力的控制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愿望去改造世界。动物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它只能依赖自然界所提供的现成的材料去维持生命,它把自己的生命跟生存条件一一对应起来,彼此直接地交合在一起。所以,每一种动物的器官和生长习性只能适合于特定的外在条件,一旦这种条件发生变化,它就会无所适从,甚至被自然界所淘汰。相反,人类虽然没有在自然界获得一个完全现成的生存环境,但她却能够自由地对待客观世界,能够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不断地开创更加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条件。①正如恩格斯所说:“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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