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生态自然美及其美感特点 1.原生态自然美是自然本身生命和谐本质的一种显现。原生态自然美是整个自然美的一部分。原生态自然美无疑地归属于自然美,但原生态自然美与人化态自然美相比仍有着自身独有的美学特征。原生态自然美是自然的一种天然美,多以生命的本真存在和其表现为样态。清代美学家叶燮说,“美本乎天者也,本乎天自有之美也。”(《己畦文集》卷六,《滋园记》)。由于原生态自然未经人类实践的改造,其美仍保持着自然原初风貌,它不像人化态自然美那样处处渗透着人类的创造性因子,彰显着人类的本质力量;也不像共生态自然美那样暗藏着人类的巧设,达到了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的神妙融合,原生态自然美是自然本身生命和谐本质的一种显现。对原生态自然美的感受以及由此引发的美感正是原生态自然本质与人的生命本质的一致因共生同构达成的和谐,是原生态自然生机和人的生命的一种天然契合,也是这种和谐本质在人大脑中的直接映现。 美国探险家、自然文学家缪尔说:“只要是未经人类染指的处女地,风光景色总是美丽宜人。我们可以欣慰地说,其中很多景色将永远处于自然状态之中,特别是海洋与天空、如水的星光以及温暖而不会受到破坏的地心。尽管我们只能用想象的眼睛去洞烛其幽暗的存在,但它们却展现着无尽的美丽。”[1]原生态自然美可以说既繁富又自足,其以圣洁纯朴的状貌昭示着宇宙大法,以天然的光辉演示着天地之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人只要把握了天地自然演进之“道”,按照天地自然之“道”行事,便会领悟生命之根本,也会让自身的心灵宁静安详,自由超脱。原生态自然美由于没有任何人为因素的掺和,它的美显得古朴原始、天然和圣洁。因此,造化钟神秀,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也就成为原生态自然美的一种天然品格。正是基于原生态自然美的这一特点,人类对原生态自然美的反映不同于人们对人化态自然美的感受,更不同于对艺术美的欣赏。康德在区分自然美和艺术美时说:“为着要评判一项自然美,我无须对那对象究竟是为什么的先有一个概念,即无须知道它的物质方面的符合目的性(即目的),而是那单纯的形式本身,不夹杂对目的的知识,在评判过程中就足以引起快感。但是如果对象是当作一件艺术作品而被宣称为美的,由于艺术总要假定一个目的作为它的本原(即成因),它究竟是为什么的概念就势必首先定作它的基础。而且由于一件事物的杂多方面与它的内在本质(即目的)的协调一致就见出那件事物的完善,在评判艺术美时也就必然要考虑到那件事物的完善——这对于评判自然美却是不相干的。”[2] 康德的这段话其实更适合对原生态自然美的说明与评价。原生态自然美由于是自足的,它没有一个人工自然或艺术那样的外在的目的作为它存在的本原和基础,它的存在就是它自身的目的,即便是为他物所用也是最终为自身的存续和繁衍服务。正如康德所言,单就它“那单纯的形式本身”便可引起我们的美感,当然,原生态自然的形式多以生命的方式存在,也不单单是其形式本身。如荒野中的那些无名小花,它在春季盛开,主要是为着自身种的繁衍,它的存在没有外在的目的性,不论其结构还是其生物性状,都没有经过人为的干扰,也未被注入任何外在的目的性,不管这种目的性是以何种形式存在,它的美均源于自身生命的勃勃生机。所以,大自然中的生命,一任时间的流逝,在生存竞争中,或因不适应自然环境黯然失色而退出自然历史舞台,或因努力奋争汇聚为一股顽强的生命之流而折射出美的光辉。而人对原生态自然美的美感反映也是基于人类本身也是这个有机整体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一种天然的生命与生命的亲和与暗示。罗尔斯顿说:“在天空飞翔的北美红雀和花期中的延龄草(Trilliums属)的优雅色彩和对称这些给人以美感的特点,从结构上是与它们的飞行、开花和生命周期这些生存所需的机能联系在一起的。在这里,美难道仅是由于我们主观的选择,而不是由于我们感受到了与生物机能相联的价值暗示吗?”[3]178—179。原生态自然的价值当然不能局限于人的主观选择,它本身的美也并不是为着人的愉悦服务的,它的一切皆源于自身的生存需要,但仅就这些就足以让我们倍加珍爱。 2.人与原生态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最为直接的平等对话与交流。从大的角度讲,自然界的所有事物都是同质的,因为自然界的一切均源自自然本身,都是由自然长期的变迁和演化而形成的。人类与世界的其他事物形成了同质异构的关系,从而奠定了生态审美的最基本的阈值①,人与原生态自然的关系应该是在世界整体中一种最为直接的自然与自然的平等对话与交流,因为原生态自然不是人类的创造物,没有经过人类实践的中介,二者之间也不存在隶属关系。在这样的原生态审美场域中,人——这一审美主体本身既是审美主体,也是构成审美客体的要素,而人之外的原生态自然既是审美客体,也是重建审美主体的重要因素,从而形成生态审美主客体的共建共生现象,这样也就消除了在其他审美形式下因审美主体长期文化积淀而形成的审美偏执和明显的主客体对置关系,使得原来的人一文化一自然的三维世界复归于一维的生命生存自由美表达与体验。因此,在原生态自然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由于人的终极自然归位,消解了文化屏障,使得人最终回到生命的自由真实之境。正如席勒所言:“美什么也达不到,除了从天性方面使人能够从他自身出发为其所欲为——把自由完全归还给人,使他可以是其所应是。”[4] 人在对原生态自然的审美中复归了人的天然本性。这样,审美主客体因共建共生达成的自由契合,使客体的潜在和谐美感性质极易转化为人的美感要素。主体则因生命的无需看守而自由展示;审美心胸也因去蔽而自由敞开,极易达成对客体的审美认同与肯定。因此,在原生态自然审美中,审美主体自由的生命理想及天然趣味在整体的生态场域中与审美客体的自然特征达成了契合无间的统一,使审美活动相始终,形成审美的互动和持久的审美同构。与人工自然美不同的是,原生态自然美的审美主体始终是自由和独立的,没有任何社会陈规的羁绊,其本身是美的自由的发现者,不需要揣摩他人的美的创造意图。因为自然本身就是美的创造者,也不需要经过社会审美文化的规约便可直达美的核心,从而实现审美的目的。也由此,人们在对原生态自然的审美活动中,“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睨万物”(庄子),带着平等、虔敬、自由和纯然神圣的心境纵身大化而与天地参,成为原生态自然审美中最重要的一环。 原生态自然美及特点足以引起我们对其审美价值的珍视。就原生态自然本身而言,它的存在本身就已经获取了非同寻常的意义。而原生态自然美,在当代生态环境大面积遭到破坏,人的精神被扭曲被污染的情况下,它将成为人们返朴归真、濯洗人性最为宝贵的圣洁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