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7)10—0086—06 社会美是中国美学进入现代历史后独创的美学范畴,曾在中国美学中得到广泛的传播。从当代西方美学试图走出艺术哲学狭隘界限重新关注生活的倾向看,社会美更显示出中国美学的广阔视野和理论潜力;对学术文化交流日趋频繁的世界美学来说,这也是一个重要贡献。但另一方面,作为美学范畴,社会美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理论缺陷,尤其是美善混同的教化论的古代特征,阻碍了它的进一步拓展。在社会美创构六十年之际,我们有必要反思当代生活的美学问题,并通过社会美范畴的更新和提升,将中国美学带回到自己的历史和现实之中。 一、社会美的生活指向 中国美学进入21世纪后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对其百年历史的遗忘。面对新的世纪,中国美学突然变得一无所有;借着世纪交替的时机,中国美学也在总结20世纪的历史过程,然而这种总结与其说是在反思,不如说是在告别,朱光潜、宗白华、蔡仪、蒋孔阳、李泽厚、刘纲纪、高尔泰等退出了美学舞台,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美学最具思想活力的新近历史,也在告别中淡出了美学的视野。社会美的命运也是如此。在当今的中国美学界,已经很少有人再提到这个范畴,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或者认为那只是一种偶然的理论现象,不值得再去关注。 社会美作为美学范畴是在20世纪40年代由蔡仪首先提出的。1942年冬季,蔡仪开始撰写《新美学》,1944年完稿,1947年由上海群益书店出版。全书共六章,第四章是“美的种类论”,其中第二节专论“自然美、社会美与艺术美”,该节从“什么是社会美”、“社会美的主要决定条件”、“社会美就是善”和“社会美的特性”等四个问题对社会美作了专论;社会美作为一个新的美学范畴,首次出现在书中。除此而外,在“艺术与自然美及社会美”和“现实丑的转化为艺术美”两个问题中,蔡仪也论述到有关社会美的问题①。大约四十年后即1985年,《新美学》改写本第一卷出版,其中第八章为“社会美论”,包括社会美总论、行为美论、性格美论和环境美论等问题。蔡仪特别指出:“社会美这个术语,在美学史上过去是没有见到的,因为过去的哲学家,对于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包括某些社会事物,都称为自然。或者他们不认为在自然之外还有什么客观的社会事物。因而他们认为一切客观事物的美都是自然美,不认为自然美之外还有什么社会美。”② 从1947年《新美学》正式出版直到现在,社会美范畴伴随着中国美学走过了六十年的历史,但发展过程很不平衡。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期,持续了数年的全国性美学讨论主要集中在美的本质、美学研究的对象以及自然美等问题上,对社会美的论述不多,有时附带地出现在对其他美学问题如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的讨论中③;尽管存在很大分歧,但毕竟承认了社会美作为一个美学范畴的合理性。80年代是社会美理论的繁荣时期,主要体现在高校文科教材的编写上。1981年,王朝闻主编的《美学概论》出版,这是新中国建立后第一部、也是“文革”后最早出现的具有较高权威性的美学教材。早在1961年,教育部就将该书列入全国高校文科教材的编写计划;1964年,写出了讨论稿;“文革”后对原稿作了较大修改后出版。该书在“美的形态”一节中,对社会美进行了简要的论述,认为社会美就是现实生活中社会事物的美,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而社会美则是这种产物的最为直接的存在形式,主要表现在生产劳动、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领域以及与之相关的人的思想品质和情操上④。此后,陆续出版的许多美学教材和论著,都有专门章节阐述社会美。仅以80年代初期的著述为例,北京大学的《美学原理》从积极肯定的生活形象、与理想有紧密的联系以及重在内容等三个方面,对社会美进行了论述⑤;复旦大学的《美与审美》也从美的来源、人的外在美与内在美、内在美重于外在美等方面研究了社会美⑥。除了综合性重点大学,全国许多高校都积极参与了美学教材的编写。《美学十讲》编写组的作者来自西藏、青海、新疆、云南、贵州、广西等十一所民族院校,几乎覆盖全国,该书将社会美列入“美的三大基本种类”⑦。华东师范大学等多所师范院校的作者编写出版了《美学基本原理》,在“现实美”中论述了社会美的实践性和功利性等特点,以及人体美、心灵美等问题⑧;这本书的修订工作1986年被国家教委正式列入“七五”高校文科教材建设规划,产生较大影响。另外,这个时期还出现了专门论述社会美问题的著作⑨;有些学者将“社会美”纳入其理论体系⑩。进入90年代后,美学界对社会美的研究和阐述仍在持续,但已明显弱化。同时,包括文化研究在内的审美文化理论开始对中国当代美学产生影响。审美文化尤其关注生活中的美学问题,应当说,这种倾向与社会美的生活指向相当是一致的;在这种新的理论环境中,社会美本来应当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发展。然而很可惜,恰恰是在这个时期,社会美遭到冷落并在21世纪的最初几年差不多被完全遗忘了。 “社会美”出现在中国现代美学中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从蔡仪本人看,当时的唯物论理论环境只能是其美学思考的直接的或表面的原因,更深层的原因则是中国美学传统底蕴的使然。西方近代哲学唯物论兴盛,但其美学并未指向社会美;中国美学没有西方模式的唯物论哲学,却具有形成社会美的文化传统。对中国美学而言,美学的范围从未局限于艺术,艺术哲学与美学的等式是不存在的。就如同道家在求肉身永生的眉寿之美的同时融入自然的氤氲周流之美一样,儒家在求人格提升的圣境之美的同时进入社会的节文合序之美。在儒家美学中,美不仅是陶冶个体性情的“乐”,同样,社会生活的“礼”与“文”也都具有重要的美学意义。由此看来,社会美也是一个文化传统问题。一方面,社会美范畴的形成与中国文化的特色密切相关,应当以一种深邃的眼光透视社会美的底蕴,不能因为它并非来自西方美学就低看一眼;另一方面,社会美是一个内涵丰富的范畴,它包括历史、习俗、劳作、交往、环境、时尚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研究本身就需要一种跨学科的文化视野。实际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当代美学就在多方吸纳哲学、社会学、艺术史、心理学、人类学等学科的成果,社会美的研究已具备了一种综合性的学术条件。 从独创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讲,社会美范畴是中国美学对世界美学的一个重要贡献。在文艺复兴之前,西方美学并不看重自然美,尤其排斥动态流变的自然美;而社会生活之美对西方美学来说至今都是一个新问题。西方美学的理论体系中没有社会美。当代德国美学家韦尔施指出,在传统上,西方美学主要关注的是艺术。尽管鲍姆加登将美学视为感性认识的科学,然而从18世纪末开始,美学在西方无一例外地被理解为艺术哲学,几个世纪以来这一美学观念占据统治地位,黑格尔、海德格尔、英加登和阿多诺这些截然不同的哲学家,均持同样的观点。当然,也存在相反的倾向。例如,席勒最终转向生活的艺术,马尔库塞的社会新感性概念,克尔凯郭尔对审美存在的描述,尼采对审美行为重要性的根本化,杜威将艺术综合人生活,等等。但是,这些相反的倾向并不真正想改变这个学科的格局。某种程度上,他们甚至同意艺术构成美学的核心这一传统美学的基本假定,仍然认为艺术是所有审美实践的典型代表,同时它也是他们所提倡的美学之超越性理解的范式。从当代西方美学的主流看,学院式的学科分类依然倾向于将美学严格限定在艺术上(11)。因此,韦尔施提出了超越和重构美学的理论,要求美学关注现实生活的审美化问题。韦尔施的超越美学实际上指向了社会生活的美学问题,表现出与中国美学十分相似的审美倾向。由此可见,在所谓日常生活审美化的问题上,中国美学并不存在向西方看齐或靠拢的问题。相反,西方当代美学在审美视野和生活指向上与中国当代美学是趋同的,社会美范畴尤其突出地显示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