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命题并阐述了其内涵,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作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所创立的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这对于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性飞跃与两大理论成果 理论界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飞跃与理论成果的研究曾提出各种学术观点,如“两次飞跃、两大成果”说,“两次飞跃、三大成果”说,“三次飞跃,三大成果”说,“两次飞跃、四大成果”说,等等。笔者认为,党的十七大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整合起来,由此可以认为,到目前为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只有两次历史性飞跃,只形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理论成果。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和两大理论成果是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概括,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报告又先后作了进一步阐述。其中,第一次飞跃找到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形成了毛泽东思想,这一次飞跃已经完成,这是没有疑义的。建国后,毛泽东思想继续发展,其中包括找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并完成三大改造,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尤其是开始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次探索的起步是正确的,但飞跃却没有成功。而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是找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邓小平则是这个理论的创立者。现在关键问题在于这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是否已经完成?如果没有完成,是否存在飞跃过程的若干个小的发展阶段?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曾说:在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会有若干阶段,各个阶段的情形是很不一样的,“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1](P314) 毛泽东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时代在不断发展、实践在不断变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进程时刻都在不断产生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从而呈现出一个个阶段性特征。历史过程变化发展的阶段性反映在思想观点上,相应地产生理论发展的阶段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这一长期过程也会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的飞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所形成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成果,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其中,邓小平理论是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所取得的第一个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之所以说它是第一个,是因为第二次飞跃也还没有最终完成。从党的十三大报告对第二次飞跃和所取得理论成果的表述来看,报告首次使用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概括出构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的12个理论观点,并指出这些观点仅仅是“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仅仅是“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2](P57) 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在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2条原则的同时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邓小平同志已经为它确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继续把这篇大文章作好。”[3](P1430) 党的十四大用“邓小平同志”命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重新概括了9个方面内容,并且指出:“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4](P10) 在这里,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第一次回答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仍然使用的是“初步”这个状语,这表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也没有完全回答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所有问题,因而“还有其他许多内容,还要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在实践检验中继续丰富、完善和发展”[4](P13)。另一方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来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事业。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5](P23) 因此,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坚持邓小平理论,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这个理论”,[6](P51) 作为党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同志的庄严历史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预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必将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化而将继续呈现若干阶段性的发展。 总的来看,从邓小平理论的创立,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成,到十六大以来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恰恰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带有阶段性的特征。尽管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的不同阶段取得了众多的理论成果,但是到现在我们还不能说第二次理论飞跃已经完结。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不仅是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的,随着今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还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那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他们与毛泽东思想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之所以能够整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之所以能够代表一个理论发展阶段,因为这个理论体系,是在同一个基本国情、时代背景和理论主题下形成的。其一,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延伸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约100年时间。三大理论成果对社会主义的探索都是立足于这一共同的基本国情。其二,面临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时代背景。三大理论成果都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三,贯穿着一个共同的主题,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的主题。其四,共同的最基本、最核心的理论内容,其中包括: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矛盾理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理论、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建设理论等。正因为如此,他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中既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点,同时又具有共性,相互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的理论体系,那就是十七大报告所提炼和概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整体,才能在中国共产党理论发展史上、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与毛泽东思想并列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和两大理论成果。 我们党过去曾经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概括过这一理论体系最初创立时的成果,但邓小平理论并不能完全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全部内容。在党的十五大提出邓小平理论之后,江泽民又提出:“我们正在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必将不断地产生丰富的新鲜经验。我们不仅要在实践中善于坚持和创造性地运用邓小平理论,而且要善于通过总结从中提炼出规律性的认识和结论,继续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5](P24)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都是我们党继提出邓小平理论之后近年来从“丰富的新鲜经验”中所“提炼出规律性的认识和结论”,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认识和评价,并不是低估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而是给予他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恰如其分的历史地位。